湖北应城:推进速裁快调 跑出维权“加速度”
不久前,李师傅向湖北省应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当地一家盐化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前,李师傅在车间工作中受伤,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李师傅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应城市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件后,经对证据综合分析判断及庭审调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于当日作出裁决,为李师傅申请工伤认定及后续维权节约了时间。

这起案件的快速处理是应城市仲裁委员会探索实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速裁快调机制的缩影。近年来,应城市仲裁委员会以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优化办案机制,让案件处理跑出“加速度”。今年以来,共有32起案件通过速裁快调机制处理结案。
快立快审快裁
优化办案机制
应城市仲裁委员会以打造“暖心仲裁”为出发点,以立案事项“打包办”“零跑腿”为目标,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将立案期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同时,应城市仲裁委员会将受理通知和开庭通知一次性送达当事人,并将立案审查、组庭排庭、开庭通知、文书送达四个环节整合为“一件事”,群众办事从“跑三次”减少为“只跑一次”。从审查申请材料到领取开庭通知书,半小时内即可完成。
对用人单位放弃答辩期的案件,应城市仲裁委员会安排在当天或立案后5天内开庭审理,大大缩短了庭审周期。应城市仲裁委员会实行要素式庭审,引导当事人填写基本事实要素表和案件类型要素表,对无争议要素进行确认,只对有争议要素事项在庭审阶段进行调查、辩论、分析和论述,平均庭审时间只要1个小时,获得当事人好评。
应城市仲裁委员会设立速裁庭,对案前已经开展多次调解的案子实行当庭裁决,符合条件的实行终局裁决,减少劳动者诉累。在裁决环节,使用要素式模板制作裁决书,最大限度节省办理时间。
凝聚多方合力
创新调解模式
应城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构建覆盖城区、村镇和企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全力实现基层调解组织“有组织、有制度、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的“五有”建设标准,落实“六规范(即调解组织标识、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和调解员证书管理规范)”“五上墙(即标识、名称、职责、程序、行为规范上墙)”制度,为快速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夯实基础。
同时,应城市仲裁委员会建立“联盟式”多元调解模式,打造工会、法院、人社局、司法四部门协作,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设立应城市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沟通协调会议,研判典型性、苗头性劳动争议案件,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共商劳动争议快调对接工作,凝聚多方合力,高效化解争议。
此外,应城市仲裁委员会采用“流动式”上门服务模式,为市大型重点企业对口选派调解员,定期走访基层,将政策宣传带到基层,坚持做到预防在车间、调解在企业。推进“互联网+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在线申请、相关法律政策和案件处理进展查询等服务,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今年以来,应城市仲裁委员会通过“互联网+调解”模式,调解劳动人事争议14起,均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