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笔记(14)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战争与和平》给我的印象的话,我会选择“融贯”。
小说、音乐、美术......这些形式都涉及两点,第一点是材料,第二点是材料的组合方式,而正是后者为卓越作品奠基。(例如,帕特农神庙恰恰是由那些平平无奇的砖石构成的。)
在《草地上的圣母》中,最让拉斐尔在意的并不是圣母的慈爱和人文精神,而是两个圣婴的位置——如何能让他们同圣母恰到好处地共存于一张画布中,这才是最让拉斐尔反复思量的事情。
《命运交响曲》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什么命运在敲门,而在于贝多芬对材料无与伦比的连结方式,贝多芬用他一直以来的殚精竭虑确保了所有音符都完美地处在它们应有的位置,不存在别的可能。
《战争与和平》也是这样,它是一本大书,尽管这里存在相当多的人和事件,托尔斯泰却都将它们和谐地组合在了一起——这便是“融贯”的第一层含义。与之相对,《飘》对南北战争的描写只是在机械嵌套。同时,拿《战争与和平》与《飘》对比这个行为本身并不能彰显后者的出色,因为二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天上地下。
对于《战争与和平》,评论家历来都是用尽溢美之词。尽管如此,对于它的一个常见的批评是,这本书的议论部分太多了,小说应该用叙述的方式去阐释问题,而非像论文一样议论。
我不这么认为,理由有二:第一,该书的议论部分其实构成了整本书的“拱顶石”,托尔斯泰反对英雄史观,重视每个个体以及经由它们汇聚而成的人民的作用。正是“拱顶石”的存在,才使得本书的各个部分服从于一个更加抽象的东西,从而让它们更为紧密、更为深刻地结合在了一起——这是本书“融贯”的第二个方面。第二,不论是论文还是小说都有其局限性,学术研究一般是命题性质的,小说一般是情景性质的——二者对问题的阐述各有优劣,这和作者能力无关而是形式的特质使然。托尔斯泰想要阐述的问题不是仅凭情景式的小说能够传达的。诚然,这会使得这部作品不那么“小说”......可一旦认识到概念式的牢笼不应成为束缚天才的理由,就不难发现,不“小说”又怎么样呢?它不是小说,难道还不是文学吗?就算它不是文学,难道还不是艺术吗?就算它不是艺术,难道还不是天才的显现吗?(更何况就连托尔斯泰本人都认为《战争与和平》不是“长篇小说”。)
我不打算掩饰自己的无能,在这部小说一开始的时候,繁复的人名、称呼方式和他们之间的关系直接把我搞晕了......但不知读了多久,这种无奈便奇妙地消散了。
作者该不该有读者意识?一些通俗作品是完全以读者偏好为导向,因为赚钱是它们的存在理由。那么纯文学呢?有些人认为,在写作时完全不应顾及读者。对读者的妥协会影响整部作品的价值,正所谓,“我写。让读者学着去读。”
这是一种正确,但又或许有些极端的观点,因为它似乎忽略了一个事实,那便是作家也是读者——如果他不是写完文字就将它们放到一旁的话。
如果作家写一部作品不仅仅是为了写作时的快感,那么作品就是一部传达信息的载体(只写给自己亦然),传达信息在概念上预设了接受信息,从而,对信息的接受也就成了对信息传达的评判标准。
进而言之,只要作品是在表达,那么就一定要顾及读者。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要去迁就大众,而是说他们应该寻求一种最好的表达方式——只不过,这种表达方式是在理解中、在阅读中呈现的,从而,写作也并非与阅读、读者无关的。
不论《安娜.卡列尼娜》还是《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的作品中都透着一股高贵和优雅,打一个比喻,尽管同样是天才,托尔斯泰则是贵族式的天才,陀思妥耶夫斯基则是疯子式的天才。
这部“小说”应该是西方唯一可以称得上“史诗”的小说了。说来也有趣,小说已经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了,但当对其给予最高赞美之时,人们却仍然经常用“史诗”这样一种诗歌的体裁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