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
五、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2.派遣。在职博士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六、其他
《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告》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