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原创】艾尔克斯之森

第三十二章
“净圣会”的历史,任何一个还没上学的高能量生命都知道。 圣拉尔伊德教皇形成南北大一统后,创立“净圣会”,焚书坑儒,篡改魔法和经典,他就是神。身为诺克特的梅韦克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在一次日食中惨胜圣拉尔伊德教皇,南方大陆脱离了圣海阿的统治,梅韦克二世即位,圣海阿出现了第一位事神圣,圣海阿和梅韦克帝国的战争又逐渐开始了…… 三万年后的“净圣会”,根基只有一个圣海阿西北部拉尔伊德时期被遗忘的修行院。 修行院的院门就是一堆烂铁,封锁的法阵早已消散,在院内生活的高能量动物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曾经平整的大理石砖地被各种花花草草顶得七零八碎,院内的顶券也被风化得看不清原貌。从几乎脱落干净的贴金浮雕和直入云霄的高耸供顶和教堂墓碑的古努比戈文墓志铭。虽然外面年久失修,但里面却光鲜亮丽得很,尤其是祭坛。阳过透过彩色的水晶窗,打在中央画着象征拉尔伊德的魔法阵的秘术台上,旁边堆满了潦草的猪笼和锈迹斑斑的刑具,装点着受害者的血肉,散发着万年不灭的血腥恐怖的气息。 这里的人是拉尔伊德忠实的信徒,实行的却是当今事神制,他们每天清晨就要起来念诵《神典》——仅限于《神典》,他们的事神长甚至在日课中认为《比多拉大典》是一本邪书,但杜纳特都知道这部丛书,正是方面拉尔伊德亲自主持整理的。他们自诩是高尚的修道士,得到真神的启示。哪本与神有关的经书都没有教过喝酒掺着人血更好喝,没有那个弥撒###的时候躺在餐厅长凳上####,###的位置更######……更不用说那恐怖的“血净”了……杜纳特在这来了三天,却见证了万年清算不尽的罪恶。 “嘿!那个哑巴丫头!给我擦地!” “那个哑巴丫头!你聋了么?还不快把这些烂摊子收拾掉!” 清洁工领班就是一头疯狗,一定意义上,也确实是一条疯狗,指使那位白的发亮,身材瘦小的灰紫色头发的小可怜,正所谓柿子挑软的捏。杂工们都不知道这个姑娘是什么时候来的,是哪家的,一句话都不会说,只会咿咿呀呀地叫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喝带油腥味的刷锅水,干活却挺利索,领班特别喜欢使唤他。 这是他故意的——是杜纳特自己故意的,米尔纳石这时候起了大作用,它甚至能够模仿魔石那种复杂又极具冲击力的力量,又影响不到自己。 根据安全局卧底的情报,最安全的地方反而是杂工居住区。由于那些杂工都是小混混出身,没有几个人擅长魔法。杜纳特凭自己不起眼的身材和自由人的熟练业务,还有米尔纳石的庇护,能够顺利地用魔法偷偷潜入教堂内部,从裁缝铺那里偷了一件女清洁工的衣服穿上。 墓地平时寂静到不能再寂静了,除了埋骨头的几个杂工几乎没有人来,树上飞满了大的小的飞虫,挂满了新的旧的蜘蛛网,走两步就被挂满露水、枯枝叶、灰尘的树枝糊满了脸,幸运的话还能附带上几只毒花蜘蛛。看守是个仅仅能够生活能自理的老头,不说耳聋眼花了,腿脚都不太利索,平时就是在自己的小岗亭里听歌睡觉。杜纳特就是墓地里翻栏杆,第一个进了教堂。 法格斯竟然如此害怕蜘蛛!怪不得每次他穿地最多,捂出汗来都不脱,哪怕洗澡都要杜纳特陪。到了墓地,平时护在前面的他竟然头一次破天荒请求伊莲为他开道。蜘蛛的品种不同,性格业不一样。有的动如脱兔,静如小猫,有时候给你玩越狱。有一些屁股上还长角,只要捏住,它就只有手足无措最后装死的份儿——调戏它们多好玩呀,他为什么会害怕蜘蛛呢?杜纳特总是想不明白。 杜纳特花了两条把这的环境摸透了。他们也分三六九等,杂工一般都是年轻的狼人信徒,住在潮湿的地窖中,风湿病在这里很常见,而且没有一丁点肉腥味可以吃。享乐的只有艾尔克斯,和那些仅仅与诺克特和狼人打过交道的普通人的地位是一个天一个地。听那些上等人说,这些人要么被直接杀死,弱小的男人包括女人和孩子被抓到这里先在监狱里驯化几年几个月,最后沦为被当做取乐的消费品,视频和他们的书本武器发到那些见不得光的网站上赚取资金。 说不定伯克利还关在牢房里。 由于他的任劳任怨,他终于被打发到牢房里干更脏更累的活,别说这里的老鼠、虫子、恶心到拉丝的墙壁了,光是这里臭就让人发疯,排泄物的味道、各种有机物腐烂的味道掺杂在一起,这让他想到梅比公司的调香师可以到这来采采样,这样气味博物馆系列的香水又可以出重磅新品了……估计会赔,但有那些死亡主义者买单,或许不会赔死。 这些人,打着神的旗号,满足自己变态的征服欲,满足自己平时满足不到的欲望,他们的邪恶,连恶魔都望而却步,他们自诩神的打手,实则是恶魔的替罪羊,真是可恶可怜又可悲!真想诅咒他们到地狱永远争斗永远承受痛苦。 监狱里没有囚犯,但能看出来,被抓来的人应该被带倒刺的镣铐绑住,这不得折磨到满身烂疮,双目失神,几乎成了神经病。那个时候,死是已经是他们解脱的唯一出路了。 这里实在太脏了。唯一让它干净的办法,就是直接用人类的原子弹炸掉得渣都不剩。杜纳特就象征性地捡捡垃圾就出来了,领班还要他收拾收拾周围的杂草,那随便捡捡就是了。 “呜呜……” 草丛里传来一阵微弱的悲鸣。 杜纳特觉得是自己受了刺激幻听了。 “呜呜呜呜……” 声音又响了起来,杜纳特被吓了一身冷汗,他赶忙跪下,把自己从小到大偷东西、乱花钱、打群架、看#片##、偷偷抽烟、练功偷懒等等罄竹难书的罪状全都倒腾了出来,嘴里神啊神啊的念叨着不停。 “哥哥,我是人,救救我,您是好人,好人一生平安!” 杜纳特只敢探出头瞧了瞧,问道:“你是谁?” “我叫艾特叶,从牢房里跑出来的,我好冷,快渴死了!” 杜纳特赶忙扒开杂草,里面果真躺着一个脸色蜡黄,满脸雀斑,衣衫褴褛的红头发女孩子,她说完了话便昏过去了,呼吸也逐渐在减弱。 杜纳特抓住女孩的胳膊,用魔法一块转移到墓地的一颗大树冠上,清理掉蜘蛛网,把自己私藏的运动饮料灌进了姑娘的嘴里,把夹克裹在了她的身上。杜纳特害怕姑娘在喝下饮料之前背过去,索性强制和她进行能量的融合——这个判断很明智,女孩比他想象的还要虚弱,为了捡回女孩这条命,杜纳特被耗得半死。 姑娘醒了,她看到杜纳特的样子,被吓了一跳,芝麻粒大小的眼睛睁得像葡萄那么大。 “你为什么穿着姑娘的衣服?” “我长得太小了,更像个女孩子……你怎么知道我是个好人?” “因为你没有接受魔石的蛊惑,靠着米尔纳石做伪装,米尔纳石的模仿反而不容易发现,但我能发现。”艾特叶的脖子像一只好奇的猫一样左右晃悠。 “为什么?” “我是卡乔学院的文字学新生,魔法学第一名哦!我叫艾特叶•莫莫乔德,你可以去查学校的档案,柯南克是我的父亲,阿图里特是我的母亲,你也可以去警局去查籍谱……他大爷的!就因为考试项目需要诺克特老师帮忙,毕了业就被抓过来了,这里的人都他大爷的是神经病,要不是有人帮我跑出来,我就直接死在牢里了……你不是本地人吧?怎么混到这来了?” “当然为了救你。” “我不要你的飞眼,我在问你正经事呢!” “怎么日精灵脾气都这么直……嗯……我们在找一个囚犯。” “找哪个囚犯?” 杜纳特把一条胳膊举高说:“一个个子比我高一些,但很瘦的男生,他是最近被抓来的。” “是不是叫伯克利?绿眼睛,黄头发,嗓门还挺高?”姑娘一边说,眼睛一直眨巴眨巴。 杜纳特喜得直挥手,但不敢喊得太大声:“对对对!” “就是他带着我溜出来的的,他可真厉害!什么锁都能撬开,我待在那个草垛子里等他,他说去引开追兵,结果连续好几天都没看到他,我都快耗死了!不知道他去哪了。” “我也是找他的。” “他是你什么人?” “他是我……”杜纳特经过了一阵头脑风暴,他暂时还不想把其他同伴的事告诉她,“他是我的……男朋友。” 艾特叶只是“哦”了一声:“咱们一定会找到他的,我祝你们幸福,有没有婚礼呀?在哪里?我要参加你的婚礼。” “唉!先找到他再说吧!这件夹克送给你了,你赶紧走吧。你要好生待它,这可是我用第一桶金买的名牌!” “我也要找他哩!我不能撇下他一个人走吧?” “有我在,你不用担心了……嘘!” 草地上忽然沙沙响了起来,有人在走。 杜纳特不用感知,听脚步声都知道是那个老头。 老头好像听到这有动静,在树底下徘徊了许久,嘴里念叨着,慢悠悠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