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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翻】斯坦福哲学百科:女性主义伦理学(Feminist Ethics)

2023-03-29 11:16 作者:灵虚之幽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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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feminism-ethics/

女性主义伦理学

首次发表于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女性主义伦理学旨在“理解,批评和纠正”性别如何在我们的道德信仰和实践中运作(Lindemann 2005,11)以及我们对伦理理论的方法论方法。更具体地说,女性主义伦理学家旨在理解,批评和纠正:(1)性别的二元观点,(2)历史上男性享有的特权,和/或(3)性别观点维持压迫性社会秩序或做法的方式,这些秩序或做法伤害他人,特别是伤害历史上处于从属地位的女孩和妇女,包括性行为和性别认同。由于压迫往往涉及忽视边缘化的观点,不同的方法,女权主义伦理学有一个共同的承诺,以更好地了解受压迫的人在性别的方式的经验。这种承诺导致了一种倾向,在女权主义伦理学中,考虑到经验信息和物质现实。

并不是所有的女权主义伦理学家都能纠正(1)到(3)中的所有问题。有些人认为或支持性别二元(沃斯通克拉夫特1792;Firestone 1970)。他们批评并旨在纠正男性作为二元制中更有道德价值的一半的特权,或者反对以性别方式压迫他人的社会秩序的维持。最近,女权主义伦理学家普遍批评性别二元本身,认为坚持一种固定的世界观,即只由“生物”男性和女性构成,有助于维持压迫性和性别化的社会秩序,特别是当这样做使那些不符合性别二元的人边缘化时(Butler 1990;Bettcher 2014;2016a)。女性主义伦理学家关注身份的多个方面的交叉点,包括种族,阶级和残疾,除了性别,批评和纠正假设,即男性历史上享有特权,好像特权在所有男性中平等分配,无论他们的社会地位如何。相反,他们更多地关注批评和纠正压迫性做法,这些做法伤害和边缘化生活在这些十字路口的其他人,以解释那些经历不是文化主导群体成员的妇女的独特经历(Crenshaw 1991;Khader 2013)。无论女性主义伦理学家关注的焦点是什么,他们的作品中有一个广泛的共同特征,那就是至少对权力、特权或有限的社会商品的关注。从广义上讲,女性主义伦理从根本上讲是政治性的(Tong 1993,160)。然而,这并不一定是女性主义伦理学区别于“主流”伦理学的一个特征,因为女性主义对伦理学理论的分析表明,所有的伦理学都是政治性的,无论理论家是否承认它的存在。

由于女性主义伦理学不仅仅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是“一种从事伦理学的方式”(Lindemann 2005,4),从事上述任务的哲学家可以关注任何伦理学分支,包括元伦理学,规范理论和实践或应用伦理学。理想情况下,女权主义伦理学的重点是通过改进伦理理论和提供更好的方法来改善伦理学,包括涉及性别的问题。女性主义伦理学并不局限于性别问题,因为女性主义伦理学的见解通常适用于分析与性别问题共享特征或反映性别与其他压迫基础交叉的道德经验。女性主义哲学的努力包括将女性主义伦理学激发的调查带到广泛构思的伦理问题上。

· 1.女权主义伦理:历史背景 

o 1.1十七和十八世纪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先驱

o 1.2 19世纪的影响和问题

o 1.3 20世纪的影响和问题

· 2.女性主义伦理学主题 

o 2.1性别二元论、本质主义和分离主义

o 2.2作为女性或性别道德观的护理伦理

o 2.3交叉性

o 2.4女权主义对传统道德理论的批评和扩展

o 2.5对专制主义的拒绝:实用主义、跨国女性主义和非理想理论

· 参考书目

· 学术工具

· 其他互联网资源

· 相关条目



1.女权主义伦理:历史背景

女权主义伦理学作为哲学领域的一个学术研究领域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当时哲学期刊开始更频繁地发表专门关注女权主义和性别歧视的文章(Korsmeyer 1973;Rosenthal 1973;Jaggar 1974),并在妇女研究的课程计划开始在一些大学建立(杨1977;Tuana 2011)。对50年来女性主义伦理学在哲学中的主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在下面的第(2)节“女性主义伦理学的主题”中找到这一讨论。

在1970年之前,“没有公认的女性主义哲学体系”(Card 2008,90)。当然,纵观历史,哲学家们一直试图理解性别在道德生活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然而,这些哲学家大概是针对男性读者的,他们对女性道德能力的描述通常并不旨在破坏女性的从属地位。在哲学史上,人们很少会发现哲学著作注意到性别问题,以便批评和纠正男子的历史特权,或破坏在性别层面上使群体处于从属地位的社会秩序和做法。性在某种程度上对一个人的伦理理论的重要性的理解对于女权主义伦理学来说是必要的,但还不够。

然而,几乎每个世纪的一些哲学家和作家都是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先驱。下面讨论的17、18和19世纪的代表性作家明确指出了他们认为的道德错误,这些错误要么是由于基于性别的压迫,要么是由于公共知识分子认为道德推理的理想形式是在男性而不是女性的能力范围内的元伦理错误。在20世纪早期到中期,女权主义在欧洲和美洲成为一个更普遍使用的术语,更多的理论家主张结束基于性别的不公正歧视。一些作者一致认为,哲学家和理论家错误地理解了伦理和道德推理中似乎存在的性别差异。

1.1 17和18世纪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先驱

在17世纪,一些公共知识分子发表论文,认为女性和男性一样理性,应该接受教育,使她们能够发展自己的道德品质。他们认为,既然女性是理性的,她们不平等的学习机会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理的。他们探讨了关于道德前提的元伦理问题,包括什么样的代理人可以是道德的,以及道德是否同样可能适用于不同的性别。例如,在1694年,玛丽·阿斯特尔(Mary Astell)的第一版《对女士们的严肃建议,以促进她们真正和最大的利益》(A Serious Proposal to the Ladies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heir True and Greatest Interest)出版,倡导接受教育。这是有争议的,Astell三年后发布了续集,一个严肃的建议,第二部分,挑战“那些深层背景的哲学和神学的假设,否认妇女的能力,改善心灵”(斯普林伯格,“介绍”,在Astell 2002年,21)。当时,一些人显然认为第一个严肃的建议不是Astell,而是Damaris Cudworth Masham,John Locke的一次性伴侣,因为这种对妇女命运不公正的批评和维持其从属地位的背景假设对Masham来说很熟悉(Springborg,“Introduction”,Astell 2002,17)。虽然马沙姆强烈反对阿斯特尔的工作方面,她后来也被记入“明确的女权主义主张”,包括反对“给予妇女的低劣教育”(弗兰克尔1989年,84),特别是当这种障碍是由于“男人的无知”(马沙姆1705年,169,引用弗兰克尔1989年,85)。马沙姆还谴责“强加在女性和男性身上的双重道德标准,特别是......声称女性的'美德'主要在于贞洁”(Frankel 1989,85)。

一个世纪后,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在她的《女权辩护》(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1792年,1988年)中再次关注女孩缺乏受教育机会的问题。沃斯通克拉夫特批评了剥夺女孩接受适当教育的做法所依据的哲学假设,阐述了妇女与男子平等的社会和道德权利的启蒙理想。沃斯通克拉夫特还将她对社会结构的批评扩展到伦理理论,特别是在抵制有影响力的男性的论点方面,即女性的美德与男性的不同,并且适合于感知的女性责任。沃斯通克拉夫特断言:“我在此提出挑战,否认性美德的存在,”他补充说,“我承认,女人可能有不同的责任要履行;但它们是人类的义务,应该规范履行它们的原则......必须是相同的”(51)。启蒙时代的革命促使一些男子和妇女在普遍人权概念日益突出的时候重新考虑教育中的不平等现象。正如琼·兰德斯所观察到的,Marie-Jean-Antoine-Nicolas de Caritat,Marquis de Condorcet是同一时期法国妇女权利的杰出倡导者,她在1790年主张“承认妇女的公民权”和“妇女在理性和正义的基础上享有平等的人性”(Landes 2016)。与他们那个时代和那个地方的许多理论家一样,包括凯瑟琳·麦考利(Tomaselli 2016)、奥林普·德·古日(Olympe de Gouges)和德·斯塔尔夫人(Madame de Staël)(Landes 2016),沃斯通克拉夫特和孔多塞承认两性之间存在物质差异,但在普遍人道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反对伦理双重标准的道德论点。然而,普遍人文主义的概念倾向于优先考虑传统上被视为男性的美德。例如,沃斯通克拉夫特反对女性缺乏男性道德能力的看法,但赞扬理性和“男性气质”是道德的先决条件(Tong 1993,44)。

1.2 19世纪的影响和问题

在欧洲和北美,19世纪的道德争论围绕着物质问题展开,这些问题后来被女权主义伦理学家认为是重要的交叉问题。各种各样的活动家妇女和公共知识分子提出了公认的女权主义论点,主张妇女的道德领导和更大的自由是道德上的当务之急。被奴役妇女的反抗和她们后代的政治活动,欧洲和北美妇女的反奴隶制组织,对妇女在获得收入、财产、性自由、完全公民权和选举权方面不平等的关注,以及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兴起,都有助于妇女参与主张减少军国主义,不受约束的资本主义,家庭暴力以及相关的吸毒和酗酒等问题。

19世纪首次出现了“女性主义”一词(Offen,1988),其特点是对原始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多种研究方法,也就是说,伦理理论化为现代女性主义概念奠定了基础。其中包括一些与沃斯通克拉夫特和孔多塞的普遍人道主义相一致的理论,以及其他强调两性差异以论证女性道德优越性的理论。前者在哲学上最著名的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妇女的从属》(1869年),他认为这本书是哈里特·泰勒·穆勒的合著者,还有哈里特·泰勒·穆勒的论文《妇女的解放》(H. T. Mill [1851] 1998)。像他们的启蒙运动先驱一样,密尔和泰勒认为妇女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地获得政治和社会机会。作为一个功利主义哲学家,密尔进一步强调改善妇女的生活和社会状况对社会和人类的好处。穆勒对女性在道德上优于男性的说法表示怀疑,并声称女性“更容易受到道德偏见的影响”,情绪化,以及道德决策的判断力差([1869] 1987,518和519)。密尔和泰勒倾向于过分强调妇女作为妻子的角色。他们承认男女之间的一些差异在今天是有争议的;密尔的作品特别强调家庭和家庭生活的好处,以此作为支持妇女从奴役中解放出来的理由。尽管有这些观点,两人都认为妇女解放对学术和政治领域的好处。例如,他们将成就和行为的差异描述为主要是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教育的结果,这使得他们的观点与上面提到的启蒙运动学者以及下面讨论的一些(但不是全部)19世纪和20世纪作者的论点一致。

对于这些成就的道德意义,人们的态度各不相同。欧洲早期的一些乌托邦和社会主义运动影响了美国的女权活动家,后来又影响了英国的思想家,包括约翰·斯图尔特·穆勒,他们赞美女性的美德和女性的重要性,但这样做的方式会加强女性作为“优越”的观点,因为温柔,爱,灵性和多愁善感的内在品质(摩西1982)。相比之下,其他社会主义运动表达了男女平等的激进观点,不是通过赋予女性独特或更大的道德美德,而是通过挑战由于性别,种族和阶级而产生的特权制度(Taylor,1993)。虽然穆勒和泰勒后来认为“性别不平等是培养道德美德的障碍”,但一些美国活动家,如凯瑟琳·比彻,提出了一种“分离但平等”的观点,认为男性和女性在心理上和本质上是不同的,这种观点“认为女性美德最终优于男性美德”(Tong,1993,36和37)。在关键的1848年,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坚持认为,“所有区分男人作为一个聪明和负责任的人,对女人来说也同样如此”(引用于Davis 2011,51)。同年,在纽约塞尼卡福尔斯举行的妇女权利大会上签署了《情感宣言》,欧洲发生了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革命。革命者包括公共思想家,他们提倡公有财产和性别平等,批评国家和教会介入婚姻。他们关于实用主义和女性主义伦理的争论影响了艾玛·戈德曼和其他世纪之交的思想家。

不同背景的哲学思想家在19世纪获得了更多的教育和印刷机,导致了理解,批评和纠正性别如何在我们的道德信仰和实践中运作的项目的多元化方法。例如,一些原始女性主义思想家对家庭美德的依恋塑造了他们的伦理建议。一些白人和中产阶级活动家主张结束奴隶制,后来又反对有色人种妇女的从属地位,理由正是他们希望扩大白人和中产阶级妇女在家庭和私人领域享有的特权,维护社会秩序,同时评价家庭女性的美德。正如克莱尔·米奇利所说:“妇女的角色是从家庭生活的角度来讨论的。解放将标志着对妇女的性剥削和家庭生活的破坏的结束,并创造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黑人妇女能够占据她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适当地位”(Midgley 1993,351)。

与此相反,一些前奴隶,包括安娜朱莉娅库珀和艾达B。威尔斯-巴内特和包括玛丽·丘奇·特雷尔在内的奴隶的后代,将他们为妇女权利所做的工作和为妇女的道德和社会政治平等所做的争论建立在不同的优先事项上,主张更多地关注法律的平等保护,经济解放,政治代表权,在威尔斯-巴内特的情况下,自卫和行使携带武器的权利,这对美国黑人的生存和解放是必要的(吉丁斯2007)。库珀正确地批评了白人女权主义者的种族主义(和女性至上主义)言论,当他们被作为争取白人妇女投票权而不是黑人男子投票权的理由时,他提出了一种美德和真理的观点,即有男性和女性的一面。在关怀伦理学成为学术女权主义伦理学的一个世纪之前,库珀敦促男性理性和女性同情“都需要在儿童的训练中发挥作用,以便我们的男孩可以通过温柔和敏感来补充他们的阳刚之气,我们的女孩可以通过力量和自力更生来完善他们的温柔”(库珀[1892] 2000,60)。她对美国永恒的关注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一方面会退化为纯粹的情感主义,另一方面会退化为恃强凌弱,如果只受其中一种支配”(61)。她的观点是一个规范性的论点,赞赏传统的女性和男性价值观都可以提供一个良好的平衡伦理的贡献。

库珀明确指出,立场对知识主张和道德理论的重要性,他坚持认为,一个国家的自我理解所必需的历史知识取决于美国黑人声音的代表性,特别是“睁大眼睛但迄今无声的美国黑人妇女”(库珀[1892] 2000年,2;Gines 2015)。威尔斯-巴内特(Wells-Barnett)表达了库珀对陈述的呼吁,他坚决地将被私刑杀害的女孩和妇女的叙述与被谋杀的男人和男孩的叙述一起纳入其中,并挑战“种族-性别对私刑的道歉,以践踏白人(女性)性纯洁和黑人(男性)性野蛮的双重神话”(James 1997,80)。韦尔斯-巴内特的调查性新闻使她直言不讳地建议,一些性关系引起的封面故事强奸作为私刑的理由是白人妇女和黑人男子之间的自愿关系,而强奸黑人妇女和女孩,“始于奴隶制时代,仍然继续没有谴责从教会,国家或新闻界”(引用斯特林1979年,81)。

1.3 20世纪的影响和问题

像威尔斯-巴内特一样,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作家,有些来自工人阶级背景,提出了坦率的论点,以不同的方式理解女性作为具有自己道德力量的性存在的能力和欲望。领导人包括艾玛·戈德曼,她的无政府主义是作为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回应而发展起来的(Fiala 2018)。戈德曼主张对爱情、性和家庭有更广泛的理解,因为她认为传统的社会道德准则导致了女性对性的自我理解的腐败。像Wells-Barnett一样,Goldman将反对女性性纯洁的论点与对不享受国家保护的妇女的性剥削和贩运相结合(Goldman 2012)。一些女权主义者“对女性道德的强调”让戈德曼感到反感。然而,虽然她嘲笑女性在道德上优于男性的说法......但她也强调,应该允许并鼓励女性自由表达她们“真正的”女性气质”(Marso 2010,76)。

尽管20世纪早期的原始女性主义者对于男性和女性在道德上是否有不同的性格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通常都相信进步的道德和社会进步的理想,只要人类对道德问题进行公平和理性的思考。进步时代的实用主义者,包括Wells-Barnett,Charlotte Perkins-Gilman,Jane Addams和Alice Paul,“认为社会环境具有可塑性,能够通过人类行动和哲学思想进行改善”(Whipps and Lake 2016)。20世纪初的特点是,即使是那些认识到压迫性社会组织的深刻危害的激进理论家,也表现出了非常乐观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进步活动家和妇女参政论者从未用“女权主义者”这个新术语来描述自己,但作为女权主义的直接先驱,他们今天被描述为女权主义者。

虽然对变革可能性的信念似乎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进步时代的女权主义者并不总是在女性的道德本质或如何实现国家道德进步方面有共同点。例如,戈德曼和支持选举权的夏洛特·帕金斯-吉尔曼都认为个人的自我转变和自我理解是女性更好的道德品质的关键(戈德曼2012),同时坚持认为一个人的努力最好是由一个更少的个人主义和更多的社群主义的社会和政治框架支持(吉尔曼1966)。虽然戈德曼将更多的节育和生殖选择纳入了女性自我发现的道德紧迫途径,但吉尔曼和许多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获得避孕的方式反映了北美和南美以及欧洲日益流行的优生学政策(吉尔曼1932)。优生友好的白人妇女的贡献女权主义伦理论点,以打破压迫性的pronatalism或避免可衡量的成本的父母在性别歧视的社会往往采取的形式加深其他形式的边缘化,包括那些基于种族,残疾和阶级(灯和Cleigh 2011)。

在美国在进步时代,性和性别问题在公共伦理中的中心地位达到了一个高峰,促使一家杂志在1914年写道:“定义女权主义的时候到了;我们再也不可能忽视它了”(Cott,1987,13)。不幸的是,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开始,这种情绪会下降,随之而来的是对人类理性力量带来道德进步的乐观信念的消亡。然而,在整个20世纪20年代、30年代和40年代,随着经济困难、军事冲突和贫富差距在国际上的波动,许多国家的妇女团体和女权主义活动家将推进女权主义和道德论点,争取工作场所、职业、选举和教育机会,争取避孕、婚姻和离婚法律的自由化,反对军国主义,并取得了一些成功。他们在选举、教育和繁荣方面的一些收获可能有助于在欧洲接受西蒙娜·德·波伏娃的出版物的广泛受众,在翻译可用后,在北美。

波伏娃在1972年首次自称为女权主义者(Schwarzer 1984,32),尽管教授哲学课程,但始终拒绝哲学家的标签(Card 2003,9)。然而,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她的《模棱两可的伦理学》(Ethics of Ambiguity,[1947] 1976)和《第二性》(The Second Sex,[1949] 2010)都被广泛阅读,并很快被认为是女权主义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Card 2003,1)。作为存在主义道德的作品,他们强调我们不仅仅是主体和个人选择者,而且是被压迫力量塑造的对象(安德鲁2003,37)。与上述的原始女性主义者一样,波伏娃关注女性的具体经历和社会处境。在这些关键的作品中,她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即具身性和社会情境性不仅与人类存在有关,而且是人类存在的材料,如此重要,以至于哲学不应该忽视它们(安德鲁2003年,34)。在《第二性》一书中,她认为哲学中的一些男人管理着一个不诚实的项目,他们忽视了自己的性别处境,却把女人描述为他者,把男人描述为自我。因为哲学中的男人把自己当作典型的人,把女人的本性描述为不同于男人,波伏娃说,男人在社会上把女人建构为他者。波伏娃说,“一个人不是天生的,而是成为女人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可能生来就是人类女性,但“人类女性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女人”的角色,来自于“另一个人的中介,这个人可以构成一个作为他者的个体”(波伏娃[1949] 2010,329)。具身的人类女性可能是她自己的经验和感知的主体,但“作为一个女人意味着成为一个客体,一个他者”(83),也就是说,男性的推测和感知的客体化接受者。波伏娃描述了一个能够超越这种处境的女人,“在客体的角色、向她提出的他者的角色和她对自由的要求之间犹豫不决”(84),也就是说,她有维护自己的主体性的自由,有对自己是谁做出自己选择的自由,特别是当她没有被定义为与男人有关的人时。因此,女性的地位是如此的模糊--一个在“与他者的关系中定义的人类状况”(196)中航行的人--如果一个人要对女性进行哲学思考,“理解经济和社会结构是必不可少的”,在这种结构中,女性的目标是真实的或道德的,这就需要“一种存在的观点,考虑到她的整体处境”(84)。换句话说,思考女性的哲学家应该考虑到那些为女性创造压迫性处境的人对女性主体地位和选择机会所造成的障碍。

波伏娃的立场,即妇女已被男性和男性的条件下定义,伦理理论必须照顾到妇女的社会地位和能力,成为道德决策者,妇女的压迫阻碍了他们了解自己和改变自己的情况,反映了许多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先驱的关注。波伏娃的著作深刻地塑造了女性主义伦理学作为哲学分支的出现,当时哲学家们普遍摆脱了18世纪和19世纪将女性描述为缺乏道德上值得的理性能力的倾向。相反,到20世纪中叶,欧洲和美洲一些有影响力的哲学家已经转向了经常导致将性别和伦理描述为与哲学话语无关的方法(Garry 2017)。

2.女性主义伦理学主题

在女性主义伦理学(最初)成为西方和(越来越多)国际话语中的哲学学术主题的五十年中,理论家们考虑了元伦理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前几个世纪占据学者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关于道德代理人的自然(和性别)道德审议的能力,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出现的辩论中被批判性地重新考虑。调查的一个主要领域涉及是否以及为什么在规范理论中女性和男性的护理和正义优先事项可能存在有意义的差异。在这段时间里,对女性主义阐述伦理理论的方法的关注出现并继续下去。这些争论可以在交叉性,黑人女性主义思想和有色人种女性主义,跨国女性主义,酷儿理论,残疾研究和二十一世纪对女性主义伦理的批评中找到。每当女权主义伦理学家似乎坚持性别二元和简单化的概念化妇女作为一个类别时,他们都特别关注。关于传统伦理理论的缺点,关于哪些美德在压迫的背景下构成道德上的良好品格,以及关于哪些伦理理论将改善性别压迫和邪恶的问题,每十年都会产生批判性的学术研究。

2.1性别二元论、本质主义和分离主义

性别二元论,即认为只有两种性别-男性和女性-并且每个人都只是其中之一(Dea 2016 a,108),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被大多数女权主义伦理学家假设(Jaggar 1974;Daly 1979)。这些女权主义者中的一些人批评男性至上,但并不因此而倾向于女性至上(Frye 1983;Card 1986; Hoagland 1988)。他们认为,虽然“男人”和“女人”的类别在生理上是不同的,但女权主义将男人和女人从压迫性的性别社会安排中解放出来的潜力表明,男人和女人没有不同的道德或不同的现实,我们不需要阐明不同的道德能力(Jaggar 1974;Davion 1998)。

其他女权主义伦理学家则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观点。例如,玛丽·戴利(Mary Daly)在《Gyn/Ecology》中提出:激进女权主义的元伦理学认为,在整个思想史上,女性传统上被定义为传统观念中的理性、公正和道德的颠覆者。戴利认为,女性应该拥抱,作为女性本质和善良的必要条件,她说,男性认为女性的一些特质是女性本质和坏的必要条件。戴利建议重视妇女的生育能力(而不是参与战争和杀戮的能力)和妇女的情感(相对于理性)(戴利1979)。

激进女权主义者和女同性恋女权主义者不同意戴利关于女性的道德本性是否天生优于男性的观点,他们同意戴利的观点,要么支持本质主义(格里芬1978;参见Spelman 1988和Witt 1995)或女性与男性的分离(Card 1988;Hoagland 1988)。他们中的一些人认为,分离主义允许一个创造替代伦理的环境,而不仅仅是对传统上在学术界讨论的男性主导的伦理理论的回应。他们还认为,分离主义更好地促进妇女的相互联系,并拒绝男性获得妇女的男子可能期望(戴利1979年;Frye 1983; Hoagland 1988)。

在深刻的分歧,哲学家,如艾莉森·贾格尔认为反对分裂主义是以任何方式生产一个不同的和道德上更好的世界。贾格尔坚持认为,“我们必须做的是创造一种新的雌雄同体的文化,这种文化融合了两者的最佳元素......既重视人际关系又重视效率,既重视情感又重视理性。这种结果不能通过性分离来实现”(Jaggar,1974,288)。雌雄同体的伦理学方法的相关论点在支持雌雄同体,性别弯曲和性别融合的论点中很有影响力,这些论点在20世纪90年代很流行(Butler 1990;Butler 1993),以及二十一世纪盛行的女性主义伦理和社会哲学的性别消除主义和人文主义方法(LaBrada 2016;Mikkola 2016;Ayala和Vasilyeva 2015;Haslanger 2012)。

对性别二元论的一个批评是,它的假设边缘化不合规的个人。在被描述为促进跨性别活动家和非跨性别女权主义者之间联盟的努力中,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我们应该检查假设一个二元性所固有的性别特权,这个二元性更好地反映了一个人自己的经历,而不是其他人的经历(Dea 2016 a;Bettcher 2014)。然而,这种“超越二元”的方法,反过来,已经被警告说,善意的,但有时,无效的跨身份,“通过无效的跨人谁不认为他们的生殖器是错误的自我身份”或“通过代表所有跨人的问题定位关于二元”(Bettcher 2013)。承认“现实强制”及其与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压迫的相互联系,可能会更好地抵消性别二元制正常化的危害(Bettcher 2013)。

2.2关怀伦理作为女性或性别的道德方法

贾格尔反对分离主义或分离的性别现实,指出没有理由“相信超越生理差异的性极性”(Jaggar 1974,283)。因此,心理学家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的工作对哲学家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对道德推理中实质性性别差异的证据感兴趣,尽管吉利根本人并没有将这些差异描述为两极分化。在她的里程碑式的工作,在不同的声音:在《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1982)中,吉利根对道德发展的解释提出了异议,认为道德发展没有考虑到女孩的道德经验(18-19),或者像劳伦斯·科尔伯格的理论那样,将妇女描述为停留在一个缺乏充分道德发展的人际交往阶段(30)。吉利根认为,科尔伯格错误地优先考虑“权利道德”和独立于他人,认为这优于而不仅仅是不同于“责任道德”和与他人的亲密关系(19)。

Gilligan的研究遵循了Nancy Chodorow的建议,对于男孩和男人来说,“分离和个性化与性别认同密切相关”(Gilligan 1982,8)。此外,男性气质的发展通常涉及重视自主权,权利,与他人脱节和独立性,同时将其他人和亲密关系视为追求这些价值观的危险或障碍。这种观点被称为“正义的观点”(1995年举行;Blum 1988)。在Gilligan的研究中,女性表达正义的观点与表达重视亲密关系、责任、关系和关心他人的观点一样可能,同时将自主视为“虚幻而危险的追求”(Gilligan 1982,48),与依恋的价值观相矛盾。这种视角被称为“关怀”视角(Friedman 1991;Driver 2005)。

将吉利根的实证结果应用于伦理学理论的哲学家们对关怀视角在规范性建议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存在分歧。Nel Noddings的有影响力的工作,关怀:伦理和道德教育的女性主义方法(1984),认为关怀视角的道德偏好既是女性的,正如她后来明确表示的那样,女权主义者(Noddings 2013,xxiv),引导道德代理人专注于关系背景下的需求,而不是抽象的,普遍的原则。像她的历史前辈上面讨论,诺丁斯强调女性“直接关注几个世纪的经验,更典型的妇女比男子”(二十四),部分纠正的程度,“母亲的声音一直沉默”(1)。诺丁斯的规范理论支持偏袒的道德价值,认为优先考虑人际关系而不是更远的联系是合理的。Virginia Held's(1993;2006年)和琼·特龙托(1993年)的不同应用程序的角度的照顾赞同照顾作为社会和政治,而不是局限于人际关系,并建议,伦理的照顾提供了一个途径,实现更好的社会,以及更好地对待遥远的他人。Held和Sara Ruddick(1989年)都敦促社会转变,优先考虑儿童的脆弱性和母亲的观点,作为必要的纠正措施,以纠正道德和政治上忽视确保需要照顾的关系中弱势群体福祉的政策。Eva Feder Kittay在其关于照顾者是“次要”或“衍生依赖”的论述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关切(1999年)。在规范理论和应用伦理学中,工作场所关系中的护理工作和护理在二十一世纪的哲学中比以前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对关系支持提供和以客户为中心或帮助职业的道德要求的赞赏受到护理伦理变化的影响(Kittay 1999;Feder和Kittay 2002;Tronto 2005;Lanoix 2010;Reihold 2015)。

罗宾·狄龙(Robin Dillon)观察到,“关怀伦理学在一段时间内是女性主义伦理学的主导方法,因此女性主义者对美德的讨论”(2017b,574)。虽然关怀伦理仍然与女权主义伦理紧密相关,但吉利根在心理学方面的工作和诺丁斯在哲学方面的工作立即受到质疑(Superson 2012)。一些女权主义伦理学家认为,关怀伦理使与关怀相关的女性气质的负担历史得到了稳定(Card 1996)。女性气质和照料做法的复杂历史是在压迫的背景下形成的,这种压迫可能会对妇女的能动性造成“道德损害”(Tessman,2005年)。如果女性历史的负担包括对特定关系的关注,而忽视了对更广泛的社会制度和系统性政治不公正的关注,那么关怀的伦理就有可能缺乏改变系统性和制度性压迫形式的女权主义愿景(Hoagland 1990;贝尔1993年)。对护理伦理的进一步担忧包括单向护理是否会剥削护理人员(Houston 1990;Card 1990; Davion 1993),以及这种关怀是否排除了对陌生人和我们可能在没有人际交往的情况下影响的个人的道德责任(Card 1990),从而冒着忽视政治和物质现实的孤立伦理的风险(Hoagland 1990)。另一个问题是,我们是否有可能将一些妇女优先照顾的做法推广到所有妇女,这无视许多妇女声音的复杂多元性(Moody-Adams 1991年)。最后,对女性的善良和温柔的感情的关注可能会阻止或分散对女性伤害和不公正的能力的关注,特别是种族和阶级特权带来的不公正(Spelman 1991)。

上述批评倾向于从这样一种观点出发,即以女性气质为价值为前提的关怀伦理是有问题的。他们认为,批判的女权主义观点要求我们怀疑女性气质的价值。然而,它仍然存在争议,女性气质是否必然与男性气质的关系来定义,从而是一个不真实的或不充分的女性主义伦理学的批评观点,或者女性气质是否是一个独特的贡献,道德和价值代理人的女权主义项目,拒绝或纠正一些错误和过度的男性气质遗产(Irigaray 1985;哈丁1987Tong 1993; Bartky 1990)。

2.3交叉性

一些哲学家提出的解决女性气质和女权主义概念之间可能存在的紧张关系的一种方法是,对讨论谁的女性气质的问题采取交叉方法。关注女性气质是对立的一个关键的女权主义观点似乎预设了一个概念,女性气质是被动的,温柔的,顺从的,情绪化的,和依赖,与男性气质的概念相反。在一个由白人和男性哲学家主导的哲学传统中,将女性特质描述为一个人在性别二元体系中对男性特质的概念的必然对立是有限的。然而,交叉性学者指出,身份不是二元的:“这里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在种族上并不是没有标记的(如果只是因为性别从来没有种族标记)”(詹姆斯2013,752)。黑人女性主义、交叉性、酷儿理论、批判种族理论、残疾研究和跨女性主义等哲学家的见解,促成了一种观点,即女性气质或女性类别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可以整齐地适用于所有女性。这些哲学家中的一些人认为,妇女和所有性别的个人的独特的道德和价值观的经验可能会被不公正的忽视或否认的妇女或女性的概念,原来是白人,有能力的,和顺性别(克伦肖1991年;柯林斯1990;温德尔1996;Hooks 1992;Tremain 2000;Serano 2007;麦金农2014年)。交叉方法拒绝二元性,如“男性/女性”,往往采取特权人群的社会地位作为通用的。最低限度,交叉性是“概念化压迫系统之间关系的主要方式,这些压迫系统构建了我们的多重身份和我们在权力和特权等级中的社会位置”,为女权主义理论中的排斥历史提供了补救措施(Carastathis 2014,304)。

虽然交叉性的见解可以在作家的作品中找到,甚至从遥远的过去,交叉性在今天的女性主义伦理学中的主导地位主要归功于黑人女性主义者和批判的种族理论家,他们是第一个为交叉性的重要性辩护的人(Crenshaw 1989;柯林斯1990;Gines 2014;贝利,2009年)。Kimberlé Crenshaw在不同的意义上描述了交叉性:作为一种经验、一种方法和一个问题(Crenshaw 1989;克伦肖,1991年)。克伦肖将交叉性描述为一种体验,包括在身份方面的交叉点发生的压迫性做法和伤害现象。例如,当黑人男子被允许在通用汽车公司的工厂车间工作,而白人妇女被允许在通用汽车公司的秘书处工作,而黑人妇女则被视为黑人妇女而受到歧视。也就是说,他们不被允许在通用汽车公司有任何工作,因为他们生活在法律分别对待的身份类别的交叉点上(Crenshaw,1989)。克伦肖的描述交叉性作为一种方法,包括集中的生活和证词的经验,生活在十字路口的压迫已被忽视或否认在传统的哲学和政治理论(克伦肖1989年;Crenshaw 1991;Hooks 1984;Dotson 2014;Lorde 1990;Lugones 1987;Lugones 2014)。Crenshaw将交叉性描述为一个问题,包括打破传统上对黑人妇女经历的忽视,并提供上述经验和方法,作为对歧视只发生在一个身份轴线上的理论的挑战(Crenshaw 1989,141)。研究交叉性是为了扩大对差异的理解,并考虑到以前被谈论过的人的经验,如果讨论过的话,而不是被征求过意见。

并非所有接受交叉性见解的哲学家都同意它是否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方法论,或者更好的探究起点,或者更好的压迫体验概念(Khader 2013;Garry 2011)。Serene Khader认为,交叉理论“通过对Crenshaw的批判而团结起来”。(1991)称身份的“加性”模型“假设处于传统压迫身份类别交叉点的个人”必然比面临单一压迫的个人更糟糕,“就好像一个人可以被压迫的每一个维度都可以很容易地在传统上孤立地设想的类别中分离出来(Khader 2013,75)。相反,“交叉理论家认为,多重受压迫妇女所面临的压迫相互构成,并使这些妇女处于这样的地位,即试图促进'所有妇女'的利益可能无法促进她们的利益”(Khader,2013年,第75页)。

交叉性在女性主义伦理学中并非没有批评者。例如,Naomi Zack(2005)认为,对女性等概念的交叉方法成功地证明了本质主义关于女性本质的问题,但降低了女性的类别,“增加了分析轴,从而超出了必要性的性别类别”(Bailey 2009,21),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因此破碎为女性辩护的尝试(Zack 2005;Ludvig 2006;Sengupta 2006)。一些支持交叉性的女权主义者回应了扎克的担忧,认为日常概念,如女性,包括一系列身份,包括具有家族相似性的独特性别身份,并包括一系列表现形式(Garry 2011)。其他女权主义者回应了扎克对女权运动或团结的关注,他们主张在不需要广泛共享共性的联盟中工作的可能性,努力学习和了解差异的立场,并在理论上培养更多的谦卑和更少的傲慢(Lorde 1984;Lugones 1987;Reagon 2000;贝利2009;Carastathis 2014;Sheth 2014;Ruíz and Dotson 2017)。其他女性主义伦理学家提出交叉理论中的紧张关系,并不是要破坏这种方法,而是要求详细阐述其细节,包括其定义(Nash 2008)。然而,对这些澄清的呼吁可能反映了交叉性致力于破坏的传统,因为它是在追求正当性的背景下提出的,反对的习惯,以及哲学中典型的狭义定义工作,一个因缺乏对不同实践者的欣赏而闻名的领域(Dotson 2013)。

2.4女性主义对传统道德理论的批判与拓展

如果说上述所有女性主义伦理学家之间有一个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她们对引发对伦理学理论的重新思考的兴趣,这些伦理学理论既没有注意到,也没有关心,当被如此批评的哲学家的观点被认为是关于道德理论的普遍真理,或者是对人性的性别特异性和错误描述时。埃琳娜·弗洛雷斯·鲁伊斯(Elena Flores Ruíz)观察到“专业哲学梦游;其梦游实践默默地漫步,在没有意识到其行动和实践的负担的情况下维持检查站的治安”(2014,199)。换句话说,哲学家们有时假定他们代表许多人说话,而没有充分注意他们自己的假定。Ruíz的主张类似于Rosemarie Tong几十年前的观察,即传统伦理理论表明“对女性关注的一种沉睡的忽视”(1993,160)。女性主义对传统伦理学理论的批评,如义务论、结果论、社会契约论和美德伦理学,都明显地激起了人们的警觉。一些女性主义伦理学家同情地将规范的工作扩展到男性理论家没有解决的问题,而其他女性主义伦理学家则坚决反对传统的伦理理论,因为这些理论依赖于他们不同意的道德机构或道德价值的概念。

2.4.1义务论、权利和义务

一些女权主义伦理学家赞同义务论的道德理论,理由是给予女性在私人和公共领域都处于从属地位的男性同样的权利,这将使女性获得自由和繁荣,特别是在政治自由主义的背景下。女权主义伦理学家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我们应该承认妇女在道德行为方面的平等能力,并将人权扩展到她们身上(Astell 1694;沃斯通克拉夫特1792年出版物Stanton [1848] 1997;Mill [1869] 1987;Nussbaum 1999;Baehr 2004;Stone-Mediatore 2004;Hay 2013)。在建立现有的自由主义,权利理论和道义论框架的同时,女权主义伦理学家主张在以前被忽视的地方赋予权利(Brennan 2010)。他们在选举权(Truth [1867] 1995),生殖(Steinbock 1994),堕胎(Thomson 1971),身体完整性(Varden 2012),女性和非异性恋者的性行为(Goldman 2012;Cuomo 2007),性骚扰(Superson 1993),色情(Easton 1995),对妇女的暴力(Dauer和Gomez 2006),强奸(MacKinnon 2006),等等。虽然认识到妇女的经验的普遍性的限制,女权主义哲学家主张全球人权作为性别压迫和非人性化的补救措施(Cudd 2005;Meyers 2016)。

女性主义对以责任为中心的框架的批评,或义务论,包括那些由关怀伦理学的作者所阐述的,他们反对责任伦理学,特别是康德伦理学,有几个理由。首先,他们声称,它从绝对主义和普遍的原则,这是不适当的优先考虑的物质环境通知体现的经验,特殊性和关系。其次,他们声称,它不准确地将理性能力与情感能力分开,并且错误地将后者描述为道德上没有信息或毫无价值,这很可能是因为它们与女性或女性气质的传统联系(Noddings 1984;Held 1993; Slote 2007)。此外,一个道德的责任很可能过于理想化的道德代理人的能力的理性和选择(特龙托1995年;Tessman 2015)。一些女权主义伦理学家接受义务的形式,但拒绝康德的道义论,当它否认道德困境的可能性(Tessman 2015)。女权主义者认为,义务是社会建构的,而不是先验的,在非理想世界的规范实践中建立了义务的性质(沃克1998年;Walker 2003)。

跨国女权主义者、交叉性学者和后殖民女权主义者认为,全球人权的女权主义倡导者经常将自己的文化期望和区域做法强加给据称是其关注对象的妇女(Mohanty,1997年;Narayan 1997;Narayan 2002;Silvey 2009;Narayan 2013;Khader 2018a;Khader 2018b)。对一些女权主义义务论者关注的批判性分析包括,普遍的道德,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反对相对主义宽恕任何和所有可能的妇女和从属人民待遇的最佳堡垒(Khader 2018b),并表明倡导人权可能是善意的,但“与当代西方的帝国主义预先承诺纠缠在一起”(Khader 2018a,19)。

2.4.2结果主义和功利主义

自从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和哈丽特·泰勒·密尔为功利主义和反对妇女的从属地位辩护以来,人们可以说,只要有功利主义者,就有女权主义者。在《女性的从属地位》(The Subjection of Women,[1869] 1987)一书中,密尔认为,人类道德进步的理想结果通常受到女性在法律和社会上从属地位的阻碍。他补充说,不平等的社会安排的不公正直接损害了每个妇女的道德品质,也损害了每个男人的道德品质(Okin 2005)。穆勒特别关注的是,“吸引男人的目标......已经成为女性教育和性格形成的北极星”,是“对女性思想的不道德影响”(Mill [1869] 1987,28-29),也是对这些女性所抚养的男孩和女孩的理解的不道德影响。与功利主义原则一致,即每个人都同等重要,没有一个人的偏好比另一个人的偏好更重要,密尔认为,男人和女人在获得更高和更低的快乐的能力方面基本上是平等的,可以说,在他们的责任和利益方面也是平等的(Mendus 1994)。哈里特·泰勒(Harriet Taylor)在《妇女的解放》(The Enfranchisement of Women)一书中同样主张人类普遍的道德进步和“品格[和]智力的提升”,这将使每个女人和男人在道德上都更好、更幸福,这对泰勒来说是重叠的和重要的考虑因素(1998,65)。

当代女性主义伦理学家谁解决功利主义要么批评密尔的工作特别是(安娜1977年;Mendus 1994;Morales 2005),或捍卫一个女权主义版本的结果论(Driver 2005;Gardner 2012),或将结果主义的目标应用于女权主义问题(Tulloch 2005;2016b)。一些结果主义女权主义者提供了理由,认为功利主义可以适应女权主义的目标,因为它是对经验信息的反应,可以适应良好生活中关系的价值,并欣赏独特的脆弱性(Driver 2005)。

功利主义的批评者包括那些特别抵制功利主义公正的期望的人,因为决策中的公正忽略了与特定存在的情感联系或个人关系。女权主义者从关怀伦理学的角度对公正性提出了批评(Noddings 1984;举行2006年;鲁迪克1989年),生态女性主义或环境伦理学(亚当斯1990年;Donovan 1990;George 1994;Warren 2000)和分析型社会伦理学(Baier 1994;Friedman 1994)。公正性可能会产生令人难以置信的要求,以平等地重视所有人的福祉,而不管一个人的承诺,非理想世界中的物质环境或照顾义务(Walker 1998;Walker 2003)。公正性作为道德主体的理想品质可能会过度理想化道德主体(Tessman 2015),或者默认一种偏向于成年人的观点,种族特权,正式或公共领域中的男性主体,其决定不受不平等权力关系的阻碍(Kittay 1999)。

一些女权主义者批评结果主义没有抓住压迫的本质问题,不能减少伤害(弗莱1983年;Card 1996; Young 2009)。例如,卡德认为,即使某些行为不会产生弊大于利,其象征意义可能会侵犯一个人的尊严。她举了一个例子,哈佛大学拉蒙特法律图书馆禁止女性进入,即使有乐于助人的男同学提供给她们课程阅读材料的复印件(2002,104-105)。卡德还以罗尔斯的观点反对奴隶制,认为奴隶制的错误并不在于利益和伤害的平衡,也不在于结果主义,而在于权衡永远不能为奴隶制辩护(2002,57)。

反帝国主义和非西方女权主义者认为,穆勒的观点特别声称是普遍的,但包括“西欧偏见和工具推理”,建立“有问题的修辞模式为妇女的权利论点”(Botting和Kronewitter 2012)。例如,艾琳·博廷(Eileen Botting)和肖恩·克罗内维特(Sean Kronewitter)认为,《女性的屈从》包含了几个原始主义和东方主义修辞动作的例子,例如将“父权婚姻的野蛮与东方文化和宗教联系起来”(2012,471)。他们还反对穆勒为女性权利提供了工具性的论据,例如赞成减少男性的自私和增加男性在婚姻中的智力刺激,以及将精神资源加倍用于更高的人类服务(2012,470),这表明女性的解放是次要的。

2.4.3道德契约主义

一些女权主义伦理学家主张契约主义伦理的形式,即“道德规范的规范性力量来自契约或相互协议的思想”(Cudd和Eftekhari 2018)。契约主义伦理允许道德主体批判性地评估任何关系的价值,特别是在性别维度上可能是压迫性的家庭关系(Okin 1989;Hampton 1993;样品2002;Radzik 2005)。其他女权主义契约论者欣赏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因为它适用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例如,让·汉普顿赞同霍布斯的观点,即“你没有义务让自己成为他人的猎物”(Hampton 1998,236)。汉普顿在她的女性主义契约论版本中结合了康德和霍布斯的见解,“建立在康德的假设中,即所有人都有内在价值,因此必须尊重他们的利益”(Superson 2012;也参见Richardson 2007)。契约主义可以说是纠正严重的不公正和不平等可追溯到性别压迫和最严重的罪恶是社会建设(安德森1999年;Hartley和Watson 2010)。

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契约主义伦理学在评估一个人的适应性偏好方面是有用的,即“在对压迫的无意识反应中形成的偏好”(Walsh 2015,829)。例如,玛丽·芭芭拉·沃尔什(Mary Barbara Walsh)认为,社会契约理论模拟了“自主选择、独立和对话反思的条件”,因此“暴露了未能满足”自主条件的偏好。女权主义契约论可能因此产生新的理解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升值的物质条件,承诺,并同意(斯塔克2007年;Welch 2012)。女权主义契约论者的道德理论受到约翰·罗尔斯的政治哲学的影响,他们认为罗尔斯的方法论,包括从无知之幕后面进行推理,以决定人们理性地同意哪些规则,促进了对偏好的批判性评估,而这些偏好在一个更好的世界中是不会持有的(Richardson 2007,414)。

对契约主义的女权主义批评也提出了对适应性偏好的担忧。在个人和群体发展的非理想的现实条件下,主导性观点和压迫性社会安排会使人们喜欢他们本来不会喜欢的东西,因此,当得到满足时,产生的偏好并不是为了代理人自己的利益,甚至可能助长她的群体的压迫(Superson,2012)。女权主义者担心,并非所有的道德主体都能有意义地同意契约,他们指出了女性被剥夺进入公共领域、市场、教育和信息的机会的例子。Pateman 1988)。其他人则指出,传统上,社会契约理论没有注意到儿童,残疾社区成员或他们的照顾者的需要(举行1987年;基泰1999年;Edenberg和Friedman 2013)。契约论的女权主义批评者倾向于主张充分考虑身体和社会位置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需求,并反对将性别,化身或依赖性描述为与需要照顾的身体需要蓬勃发展无关的次要特征,因此一个“理性的人”会在无知的面纱后面选择什么(Nussbaum 2006;Pateman和Mills 2007)。

2.4.4美德伦理

一些女权主义伦理学家认为,美德伦理学,专注于过上美好的生活或繁荣,提供了最好的方法,以确保伦理理论正确地代表了允许弱势群体在压迫环境中蓬勃发展的条件。虽然美德伦理学最明显地与亚里士多德有关,其理想化和男性化的代理人通常不被认为是典型的女权主义者(Berges 2015,3-4),但女权主义者及其先驱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批判性地探讨哪些美德和性格品质会在我们现在描述为女性从属的背景下促进美好生活的问题。主张女性主义道德美德的哲学家们提出了这样的担忧,即性别歧视的压迫对女性和性别不一致的人行使美德提出了挑战。罗宾·狄龙(Robin Dillon)观察到,女性主义美德伦理学“在支配和从属的背景下识别了性格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它识别了非反思理论的问题,并提出了权力意识的替代方案”(2017a,381)。由于传统美德伦理学的历史充满了过去对美德的描述,要么是性别的,要么是普遍的,但女性不太容易获得,狄龙提出了她所谓的“女性主义批判性格伦理学”作为女性主义美德伦理学的替代品(2017a,380)。女权主义美德伦理学和批判性格伦理学的倡导者认为性别与性格、美德、恶习和美好生活的关系(Baier 1994;Card 1996; Cuomo 1998;Calhoun 1999;Dillon 2017a;Snow 2002; Tessman 2005;绿色和Mews 2011;Berges 2015;广泛的2015年;Harvey 2018)。

像关怀伦理一样,美德伦理学经常被描述为提供一种不受制于抽象和普遍原则的理论(Groenhout 2014),而是承认“道德推理可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道德生活对我们的要求不能被编纂或简化为一个单一的原则或一套原则”。(Moody-Adams 1991,209-210)。女性主义者感兴趣的关怀和美德之间的另一个共同点是“美德理论,像关怀伦理学一样,拒绝理性和情感之间的简单二分法,并且不是从所有人本质上平等的假设开始的”(Groenhout 2014,487)。美德或性格的伦理学理论倾向于重视情感和人际关系对一个人道德发展的重要性。一些美德伦理学也关注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行为者有哪些美德的机会,这在女权主义伦理学中很有用,当涉及到描述我们作为关系存在者和作为可能表现出因压迫而产生的恶习的角色时(Bartky 1990;Potter 2001;Bell 2009; Tessman 2009a;Slote 2011;Boryczka 2012)。

事实上,关怀伦理与美德伦理有许多重要的相似之处,以至于一些作者认为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只是美德伦理的一种形式或子集(Groenhout 1998;Slote 1998;迈凯轮2001Halwani 2003)。其他人认为,在最低限度,照顾和美德伦理应该相互通报,并相互兼容(本纳1997年;Sander-Staudt 2006)。然而,在这一点上,女权主义伦理学家也不同意。一些人认为,将关怀和美德混为一谈可能会使道德体验和可用道德反应的复杂性更难以理解,而不是更清晰(Groenhout 2014)。其他人认为,这种整合可能会忽视重要的理论区别,包括美德伦理的能力是性别中立的,而护理伦理保持对具体的,特殊的和性别化的经验的承诺(Sander-Staudt 2006)。

美德伦理学为女性主义伦理学提供了更广泛的机会,在压迫性的环境中关注正直和勇气等美德,而这些美德是关怀伦理学不优先考虑的(Davion 1993;Sander-Staudt 2006)。抵抗本身可能是一种“有负担的美德”,这是丽莎·泰斯曼(Lisa Tessman)对允许道德主体(即使是被压迫所伤害的人)忍受和抵抗压迫的美德的术语,允许一种缺乏eudaimonia的高尚形式(泰斯曼2005)。Tessman认为,当代理人生活在系统性不公正的条件下时,他们蓬勃发展的机会被阻止,他们的追求甚至可能是无望的。她认为,“负担的美德包括所有那些对人类繁荣做出贡献的特质-如果他们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只是因为他们能够生存或抵抗压迫......,而在其他方面,他们减损了他们的持有者的福祉,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持有者可能会说他们过着悲惨的生活”(Tessman 2005,95)。女权主义伦理学家探索了允许Tessman描述的那种“有条件的繁荣”的美德(2009年,14),将美德的讨论扩展到非理想环境中的具体应用,其中脆弱性是道德代理人的本质(Nussbaum 1986;Card 1996; Walker 2003)。例如,女权主义者在诸如告密和组织抵抗(DesAutels 2009),医疗保健(Tong 1998)和生态活动主义(Cuomo 1998)等背景下主张独特的美德。

女性主义者对美德伦理学局限性的批评指出,当涉及到“解释社会批评和自我抵抗的可能性时,它对个人的强调可能是有问题的,而自我是由社会关系和文化传统构成的,这将是她抵抗的目标”(弗里德曼,1993)。美德伦理也可能包括侵入性的要求,自我评价一个人的每一个感觉或实践的程度,一个道德的责任,例如,不会要求(仅2001年)。一些关怀伦理学家,最著名的是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1984),认为美德伦理学可能过于自我关注,而不是关注他人的观点,它将道德动机定位于理性的,抽象的,理想化的美好生活概念,而不是与特定人相遇产生的道德动机的自然源泉。

2.5反对专制主义:实用主义、跨国女性主义和非理想理论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女权主义伦理并不是铁板一块。女权主义者有时会在本质主义或反本质主义的问题上发生冲突。一些女权主义作品是由特权群体的成员撰写的,而另一些女权主义作品则是由边缘化群体的成员撰写并关注他们的关注。一些女权主义者在共同性中找到了团结,而另一些女权主义者则在交叉性中主张联盟。女性主义者对伦理学的不同研究方法提出了女性主义伦理学是否可以是普遍主义或绝对主义的问题。女权主义者观察到,正如哲学史上的一些男人错误地从他们自己的经验中普遍化来描述所有人的经验一样,一些女权主义者假设了错误的普遍的女性类别或女权主义者,他们忽略了女性之间的差异或假设为所有女性说话(Grimshaw 1996;Herr 2014; Tremain 2015)。与此相关的是,一些女权主义哲学家批评了伦理理论中的绝对主义,也就是说,优先考虑严格的原则应用于伦理情况,而不管环境的特殊性或受影响的个人的动机,部分原因是绝对主义,像普遍主义一样,认为绝对主义者的优先事项对所有人都是合理的(Noddings 1984;Baier 1994)。赞同普遍人权为所有妇女解放的女权主义伦理学家受到其他女权主义者的批评,认为他们参与绝对主义,可能会为不同地点和社会状况的妇女规定解决方案,而不是关注被描述为需要此类权利的妇女的观点(Khader,2018年b;Herr 2014)。

女性主义伦理学与关怀伦理学的主要联系,在许多层面上与传统伦理学理论是二分法的,再加上几十年来女性主义对规范绝对主义理论家工作的批评,可能会导致一种看法,即女性主义伦理学从根本上反对伦理学中的普遍主义和绝对主义。然而,这种看法并不是建立在女权主义伦理学的本质上,它被义务论者、功利主义者、契约论者和美德伦理学家用来理解、批评和纠正性别在我们的道德信仰和实践中的作用,他们持有一些普遍原则或绝对要求作为他们观点的基础。然而,很明显,女权主义伦理学的学术优势倾向于优先考虑以下所有内容:道德环境中,不同的位置和不同性别的代理人的操作,证词和位于代理人的观点,权力关系和政治关系表现在道德遭遇,体现的演员,产生的道德情况下,多种方法的脆弱性,以及程度的机构或能力,形成的压迫和厌女症的经验。这样的优先权往往不会导致相对主义,尽管它们肯定会脱离严格的绝对主义形式。女权主义伦理通常以道德上的多元方式表达,包括实用主义(Hamington和Bardwell-Jones 2012),跨国主义(Jaggar 2013;Herr 2014; McLaren 2017;Khader 2018 b)、非理想理论(Mills 2005;Schwartzman 2006;Tessman 2009b;Norlock 2016)和残疾理论(Wendell 1996;Garland-Thomson 2011;Tremain 2015)。

本百科全书目录中“女权主义(主题)”下的以下子条目与女权主义伦理学的多重应用有关:

· 女性主义自主观

· 女性主义的阶级与工作观

· 女性主义残疾观

· 女性主义全球化观

· 女性主义客体化观

· 女性主义权力观

· 女性主义强奸观

· 女性主义者对生育和家庭的看法

· 女性主义科学观

· 女性主义性与性别观

· 女性主义对性市场的看法

· 女性主义身体观

· 女性主义自我观

· 跨性别问题的女性主义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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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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