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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1.6 楚庄王芈吕

2023-03-09 11:23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6、楚庄王芈吕(?—公元前591年)


  春秋时期楚国国君,具有法治思想的政治家。芈吕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时期,执政期间,改革政治,注意发展农业生产,开垦荒地,改进农具,挖掘河道,兴修水利。当时,为了减轻和避免水、旱灾,动员了几十万民工,修成了芍陂[1]河道,不但使雨季的急流缓和下来,而且能灌溉一百多万亩庄稼,有利于农业生产,对开发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起了重大作用。

  他明刑法,主张“法不阿贵”,犯法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一次太子犯法,执法之臣按法办理。太子向他哭诉,他批评了太子,对执法之臣给以表扬并提升二级。他在部分地区设置郡县。调整人事,不论贵贱亲疏,选用有才能的人当官吏,任命不是贵族出身的叔孙敖为令尹,掌握军政大权。

  他重视军队建设,发展军事力量,漠视周朝奴隶制的统治。他的军队打败了宋国和陆浑的戎族,到了周朝边境时,就进行阅兵示威,吓得周朝奴隶主头子周天子赶紧派人慰问。周朝的鼎是代表奴隶主王权的,任何人都不准过问。而他对着周天子的使臣,敢于询问周鼎的轻重、大小,并认为周鼎没有什么了不起。

  他的改革措施,加强了楚国的政治、经济实力,发展了文化,对削弱奴隶制促进封建制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过去中原诸侯都瞧不起楚国,称为“蛮族”,邲城[2]一战,打败了中原霸主晋国,“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征服了邻近的许多周封的小国和部落,陆续使鲁、宋、郑、陈等国归附,称霸南方。楚庄王也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但他的改革还只是带有部分封建性质的,是初步的。


注:

[1] 今安徽寿县南面。

[2] 今河南郑州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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