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那个男人,他又来了

其实在开战之前,庞勒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在战斗失利之后,那个想法就更加强烈了:传说原野从此分裂,遗迹之城的归遗迹之城,长老会的归长老会,各自占据半壁江山,尽可能的互不打扰。
对于夺回遗迹之城,庞勒是越发的没有信心了,不过分庭抗礼的自信还是有的,好歹这也是哥布林的地盘,你一个外来的魔王,真能一口吞掉?
“所以说,那个魔王的嚣张对我们来说是好事。”和尼斯并排潜行的庞勒开口道,“等他闹大了,我就不信其他种族会坐视不理,他们可以不在乎哥布林的存亡,但事关自己的时候,必然要有所行动。”
“那你首先得让他们相信,魔王的目的是入侵。”尼斯显然并不乐观,“虽然魔王的名声往往和毁灭挂钩,但是,如果只是一个魔王的话,带来的危机感显然不能让所有种族同仇敌忾。”
停顿了一下,尼斯自嘲的一笑,“况且,你觉得现在的坎尼斯,各种族还有团结一致,抵御外敌的可能么?”
“内斗是内斗,不一样的。”庞勒不同意尼斯的看法,“不管彼此间有什么仇恨,毕竟大家都是坎尼斯的原住民,如果有外来者跑来分蛋糕,那怎么行?”
想了想,庞勒继续开口,“就像是大家都住在一个村子,平时争水抢地闹得不可开交,但要是有强盗来了,就算抢占的是别人的房子,其他村民也不会同意吧,毕竟,既然强盗能抢你的邻居,那说不定下一个倒霉的就会是你。”
“有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尼斯慢悠悠的开口,“也许其他村民孔武有力,比强盗还能打,所以他们不担心自己会受到损失,因此,也不介意那个又穷又弱的邻居是死是活,反正,丢掉的房子和地不是自己的,那被谁占了又有什么区别。”
庞勒的脸有点僵硬了,傻子也听得出来,尼斯的意思就是,哥布林一族就是那又穷又弱的村民,而他的邻居们不在乎他的死活,同时也不怕那个强盗,所以,归根结底来说,也就不会为被赶出家门的邻居出头。
“应该,不至于的吧。”庞勒讪笑着,“至少公爵大人不会坐视不理,魔王要是闹腾的太厉害,公爵不就有出兵的理由了么。”
尼斯斜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心里却想着:公爵的确需要一只猎狗或者奶牛,但是,却不介意那狗是什么品种,奶牛是什么花色。
没错,到目前为止,公爵的确在提供助力,希望长老会夺回统治者的地位,但这份助力是有限度的,公爵大人或许不介意挥手赶走欺负猎狗的马蜂,但一定不愿意费劲巴拉的去对付马蜂窝。
给予多少帮助,要取决于受助者的价值,尼斯甚至知道,公爵大人的某个属下,已经做好了谈判的准备:如果魔王赢了,就以使者的身份去和他聊聊,承认他对哥布林的统治也没关系,反正,公爵大人要的只是利益。
大人物就是大人物啊,尼斯在心里感慨,不管做任何事都有两手、甚至多手准备,反正不会吃亏就是了。
啧,庞勒这可怜虫,还在想美事儿哩,尼斯忍不住笑了。
不过能不放弃还是不放弃的好,毕竟养熟一条狗也是很麻烦的,尼斯叹了口气,所以,现在还不是扔下烂摊子不管的时候,还是得帮庞勒这废物一把。
他又笑又叹气的,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的庞勒也闭嘴闷闷赶路了,各怀鬼胎的两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算计,也都以为自己是聪明的那个。
两个聪明人带着骑兵走出森林的时候,面对着眼前一马平川的原野总算是松了口气,人族佣兵加上哥布林骑兵,己方足足有九千人,在这开阔处,自然就不会怕敌人再搞什么埋伏袭击之类的。
九千人对一千多,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人少的那方不敢有什么动作。
然而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傻子还真就出现了,一千多个傻子嘻嘻哈哈的分散在道路两旁,就像是准备夹道欢迎一样。
领头那个傻子扛着骑刀,嘴里还嚼着肉干,挑衅的对着尼斯勾了勾手指,“你不是会放电么,再表演一次给大爷看看,演得好,留你个全尸。”
尼斯的脸阴沉得都要滴下水来,这是气的,善解人意的庞勒立刻注意到他的表情,随即大手一挥,“干掉他们!”
他说这话是有底气的,人多欺负人少谁不会呢,于是他手下的骑兵们策动三角牛,轰隆隆的就冲了上去。
没什么阵型不阵型的,人数上具有碾压的优势,直接推上去最简单了,结果他们这边刚开始冲锋,德赛也一挥手:“扯呼!”
呼啦啦的,散于道路两旁的骑兵们转身就跑,不过即使在奔跑的过程中,也没离大路太远。
看上去是落荒而逃,于是庞勒手下的骑兵们亢奋起来,越发努力的开始追击。
只不过他们忽略了一点,德赛那伙人是吃饱了肚子等在这里的,而他们,是一路败逃过来的,不管是人还是坐骑,体力都已经消耗了不少,刚开始追的时候还气势汹汹,不过很快就开始力不从心。
于是一窝蜂冲上去的队伍自动变成了长蛇阵,稀稀拉拉的更加谈不上阵型了,而这时候,德赛的反击来了。
根本不用再指挥,抓住时机的奴隶兵在风暴武士的带领下,漂亮的杀了个回马枪,把追上来的小股敌人一举击溃,等更多敌人追上来的时候,他们又开始跑。
这下尼斯和庞勒都意识到不对了,撤军的号角声响起,结果在骑兵们回撤的时候,德赛又带人收割了一波人头。
“来啊,咋不追了呢。”德赛嚣张的大笑,手中的骑刀上血迹斑斑,“没吃饱饭么?哦,军粮不多了是吧,啧啧,真是可怜哪。”
这时候就没必要打嘴仗了,气归气,但尼斯和庞勒还真没什么应对的办法,想吃掉对方吧,追不上,不追的话,那边就过来放冷箭袭扰,于是只能一边严阵以待的防备着,一边继续赶路。
问题是这样一来的话,哪还有什么行军速度可言。
憋屈,非常憋屈,压不住火的人族佣兵们也冲击了一波,结果一样,虽然战马的速度要超过三角牛,但体力消耗很多的马儿们猛冲一下速度就降下来了,然后就是被敌人箭雨招呼,灰溜溜的撤回本阵。
“这样不行,必须干掉他们,否则我们走不掉!”庞勒咬牙切齿。
这特么还用你说,尼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问题是,怎么干掉?士兵是指望不上了,人多的优势根本发挥不出来,除非,自己上。
“现在不是保存实力的时候了,否则不等魔王赶来,我们就完蛋了。”庞勒转向尼斯,“大人,只能靠你了!”
尼斯真想一个人直接跑路算了,他想不明白,这仗怎么就打成这样了呢,一定是哥布林太废物!和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
但这个时候,甩锅什么的都没有意义了,也不用想着保存实力等魔王露面,先能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吧。
“恶心的苍蝇,既然你找死,那我就成全你!”恶狠狠的说出这一句,尼斯飞身而起,人在半空的时候,身体就已经开始了诡异的变化。
他的身体像充气一样迅速的膨胀起来,体型足足变大了一倍,宽大的衣袍被撑破,化作片片碎屑宛如飞舞的蝴蝶,暴露出来的身体上并不是暴涨的肌肉,而是一根根白骨,凭空出现的白骨蔓延包裹了他的整个身体,就连他的脸上也被覆盖上了骨甲。
背后,是伸展开来的两根骨翼,上面隐约有黑烟萦绕,被白骨包裹的双手指尖凸出骨刺,看上去就像某种动物的爪子。
现在的尼斯,不但体型变大了,而且还全身覆盖上了骨甲,看上去就压迫性十足。
“来吧,苍蝇,继续跑给我看!”
随着形体的改变,他的声音也变得沉闷起来,漂浮在空中、覆盖着骨甲的身躯散发着不详的气息,让距离他最近的庞勒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毫不犹豫的控制着三角牛开始后撤。
娘咧,知道你厉害,是为对付魔王准备的底牌,但没想到你居然能变成这种玩意儿,这都已经脱离了人类的范畴了吧,怪不得,公爵会派你来对付魔王,嗯,反正都不是人,正好做对手。
“亡灵的气息……”德赛也是一愣,不过倒是没什么害怕的感觉,他挠了挠脑袋,“你不会是潘多拉的亲戚吧?”
也难怪他这么想,潘多拉出手要么就是幽灵,要么就是亡灵骑士,地狱气息浓重得不要不要的,而眼前这个白骨甲士,气息真的和潘多拉很像。
然而尼斯显然没有聊天的兴趣,他只想一把抓住德赛,捏碎他的每一根骨头,再砸在石头上拍成肉酱。
哦,就像拍死一只苍蝇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