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综】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一、总则
1、时间:191.9.4通过
2006.12.29第一次修订
2012.10.210
2020.10.17第二次修订 2021.6.1起施行
2.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3.法定年龄:未满18周岁
4.遵循原则
人格尊严
未成年人规律和特点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5、任何组织or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or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形、都有权助阻,制止o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搜音
6.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二、家庭保护
1、父母or其他维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的其他监护人抚着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