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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老子道德经注》第六十四章翻译

2022-12-08 09:52 作者:子燊08  | 我要投稿

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

王弼:以其安不忘危,存之不忘亡,谋之无功之势,故曰“易”也。

译文:安逸时不忘危难,存续时不忘灭亡,在事情没有迹象的时就着手谋划,所以说易于预防。

 

其脆易泮,其微易散。

王弼:虽失无入有,以其微脆之故,未足以兴大功,故易也。此四者,皆说慎终也。不可以无之故而不持,不可以微之故而弗散也。无而弗持则生有焉,微而不散则生大焉。故虑终之患如始之祸,则无败事。

译文:虽然事情从虚无进入了具体的状态,但以这微末易碎的缘故,是不足以兴起大的表现,所以易于消解破除。这四种情形,都是说要慎重地考虑到事情的后果。不能因为事情尚未形成就不去注意它,不能因为事情只有细微迹象就不去排遣。尚未形成,若不去关注,就能生成具体的事物,仅细微迹象,若不去排遣,就能生成为巨大的祸乱。所以考虑后果的忧患意识,就像担心开始时的祸端一样,如此,事情就不会失败。

 

为之于未有,

王弼:谓其安未兆也。

译文:这是说在事情还没迹象的时候就去预防和解决,因而就能安逸。

 

治之于未乱。

王弼:谓闭微脆也。

译文:这是说在事情仅有细微情况的时候去消除排遣,因而就能避免大的祸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王弼:当以慎终除微,慎微除乱。而以施为治之,形名执之,反生事原,巧辟滋作,故败失也。

译文:应当慎重考虑后果就能消除细微的隐患,慎重对待细微的隐患就能消除混乱。因而人为的干预治理,是执着于表象,反而会生发事端的根源,采取法律制裁反而会滋生虚伪做作,所以治理就失败了。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

王弼:不慎终也。

译文:这是不慎重考虑后果。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王弼:好欲虽微,争尚为之兴;难得之货虽细,贪盗为之起也。

译文:内心的欲望虽然细微,却会兴争夺推崇之风;贵重的货物虽然细少,却会起贪婪偷盗之事。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王弼:不学而能者,自然也。喻于学者过也。故学不学,以复众人之所过。

译文:不用学习就有的能力,都是自然拥有的。这就能理解过分贪求学习的人的过错。所以圣人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是补救众人所犯过的错。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王弼:无。

译文: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进行人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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