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硕-刑法-02-犯罪概念


02-犯罪概念
概念
犯罪,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但书的意义
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
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可罚性的基础(实质特征)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且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
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
刑事违法性(法律特征)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
刑罚可罚性(后果特征)
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到刑罚处罚,其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
分类
自然犯&法定犯
自然犯(刑事犯),指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传统型犯罪
法定犯(行政犯),指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规范的现代型犯罪
国事犯罪&普通犯罪
国事犯罪,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普通犯罪,指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之外的其他犯罪
公告罪&非公告罪
公告罪——公诉案件
非公告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侮辱罪
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里的除外
诽谤罪
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里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告诉才处理,但是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虐待罪
告诉才处理,但以下情况除外: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刑法修正案(九)》)
侵占罪
绝对告诉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