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清盐:让人民有尊严地活着,是政府的责任

把人当作纯粹的工具使用
本质上就是侵犯人的尊严
文|一粒青盐
图|pexels
转发:诗人琉璃姬
作家埃米尔·左拉说:“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了国家尊严,国家唯一能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就是它对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所作出的承诺和保障。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尊严和荣誉可言?”。
正所谓“个人正义守护国家正义、个体尊严组建国家尊严”。一个国家的尊严与公民的尊严并不相悖,相反,只有公民的尊严得以普遍保护,人民自然会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尊严的义务,并主动与损害国家尊严的言行进行斗争。
所以,俞可平在《善治与幸福》一文中就说,政府的责任就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他说,“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应当对人民的幸福生活负有重大的责任。在全球化时代,政府对人民的幸福所承担的基本责任就是实现善治。”
而幸福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便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让人民有尊严地活着,是政府的责任,任何政府都不许逃避这个责任。

尊严是脆弱的
需要社会的保护
全球正义论倡导者托马斯·博格说,“在一种意义上,每一个人都有内在的尊严,这是不可让渡的,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说人类的尊严是脆弱的,需要社会的保护。”
任何人都不是别人的“主子”,如自居为别人的“主子”,或者强迫奴役别人,就是强制性地剥夺他人的尊严,也就是剥夺他人的人格。
公正的社会应该在最基本的权利上,尊重每个公民的起点平等机会,提供一个能让底层人向上流动的公平通道,同时把结果平等的要求也限制在最基本的公民权利上。
所以,尊严若不是建立在权利本位上,则它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尊严。没有权利的保障,不可能有现实的人格尊严,最多只剩下依靠自己的抗争来维护的人格自尊。
作为天然拥有的内在价值,人格尊严超越其他所有价值,具有至高无上的性质。它表明人本身就是目的,而非实现其他任何目的的手段。如果把人当作纯粹的工具使用,或把人当作被利用手段,本质上就是剥夺人的内在价值,侵犯人的尊严。
正如罗素所说,“人们的幸福与社会制度和个人心理相关,我们需要通过改造社会来增进人类的幸福。”
所以,我们要努力去推动社会治理的进步,只有在民主法治的条件下,每个人的尊严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维护和保证。

只有正义的法治
尊严才能获得保证
亚当·斯密认为,所谓正义,就是让一个人获得他应得的东西。
让正义之人得到应得的尊严,让不义之人得到应得的惩罚,这就是最基本的正义。其中的关键词是“应得的”,如果惩罚过重,那就背离了正义的原则。如果让没有什么过错的人遭受惩罚,那就毫无正义可言了。
公平、公正是正义最基本的内涵。而法律则是保障正义得以实现的最有力武器。
法律,归根到底是人的法律。它存在的目的,不是建立尽善尽美的人间天堂,而是让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有力的保障。真正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真正的自由,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自由。
西塞罗说:“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法律的首要目的,就是维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人格和尊严,维护社会的正义。而良善的法律,是让一切权力在规则下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另一方面,健全的法律很重要,解释法律的方式更重要。
埃德蒙·柏克认为,法律的基础只有两个,那就是“公平”和“实用”。要保障社会的正义,仅有死板的法律条文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时候,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比法律本身更重要。
一个公正的法律条文,应当有明确的对象和范围,尽量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过多的解释,“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越公正的法律”。
如果一条罪名包含的范围过于宽泛和模糊,那么它就会成为“口袋罪”,任何事、任何人都可能被装进去,保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格尊严也便无从谈起了。

获取权力和财富
不能牺牲尊严
亚圣指出“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个人、家庭、国家的兴盛衰微,最根本的内在因素在于是否真正“行仁”,因此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自强者自胜。
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强调的正是尊严对于生命的意义,人的尊严基于人类理性和德性之上,它给人以自主,使人幸福,它给人以博爱,使人高尚。
基于理性之上的尊严,要求每个人都具有内在的自尊性,在社会交往中不失去自我。同时,也充分尊重他人的个性和自由,不强求人与人之间思想和意志的一律。
每个人不仅要把自己看作人,也要把别人当作人来看。首先就要维护自己的尊严,以牺牲尊严去换取权力和利益,就是丧失自己的人格。同样地,要把别人看作人,就要把尊严给予他人,用利益和权力去损害他人的尊严,违背人道。
有尊严的幸福,不仅需要有体面的生活和健全的身心,更需要人格的独立、自由和平等;不仅需要基本物质生活的满足,更需要自我价值的实现;不仅需要自我的满足,更需要社会的尊重。
“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以牺牲尊严为代价,去追求媚俗的虚假的“幸福生活”。尊严不是用权力和财富去获取外在的满足,而是用生命和爱心去体验内在的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