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清单延期,继续免加征关税
2021年12月24日,中国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对税委会公告〔2020〕10号(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和税委会公告〔2021〕5号(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文件所列商品,自2021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不加征关税。并将上述12月31日排除有效期到期后的商品,转换为2022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税则附件,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继续不加征关税。
其中,自2022年1月1日起,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根据2022年进出口税则实施。鉴于中国法律法规禁止放射性废物输入境内,由单独的税则号列具体列名的放射性残渣,不再列入排除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