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历任国家元首(兼代)出生地(一级行政区)
格林纳达(英文:Grenada),首都圣乔治。原为印第安人居住地。1498年被哥伦布“发现”。1650年归属法国。1762年被英国占领。1763年根据《巴黎条约》,法国将格转让给英国。1779年被法国重新占领。1783年根据《凡尔赛条约》正式确认为英国所有,从此沦为英国殖民地。1974年2月7日宣布独立,同年加入联合国。1979年3月,“新宝石运动”发动军事政变,成立人民革命政府,毕晓普担任总理。1983年10月,副总理科尔德等人发动政变,杀害毕晓普总理等人。美国遂以保护侨民和应东加勒比国家组织请求干预为由,与牙买加、多米尼克、巴巴多斯等6个加勒比国家联合出兵格林纳达。1984年恢复大选。
英国女王是格林纳达国家元首。现行宪法于1974年独立时生效,1979年3月13日因内乱停止实行,1984年1月1月原宪法恢复实行,宪法规定格林纳达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英国国王是格林纳达国家元首。
一、伊丽莎白二世 英国英格兰(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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