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讲义笔记整理1、2
刑法:犯罪人的大宪章
001 刑罚的起源
一、刑法定义:犯罪论+刑罚论
例:约法三章中杀人者死
二、刑法历史:
1、 神授说:主之权也出自天授,故称“天子”,刑罚权是君主权力的重要体现,自然也来源于天。
2、 战争说:最初的刑罚就是对在氏族战争中的战败者、叛乱者和违反军纪者的处罚。
3、 社会契约理论:国家与法的形成,起源于早期人们为了获得生存的社会保障,自愿转让本属于个人的一些自然权利而缔结的社会契约。
4、 正义理论:社会对犯罪处以刑罚是正义的当然要求。
国家处罚犯罪人,就是满足犯罪人“报复的权利”,而这样做正是对犯罪人人格的尊重。
三、我国法律
1、 我国7大法律部门: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以及程序法
2、 刑法打击的犯罪是最严重的社会不轨行为,它所施加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
3、 《治安管理处罚法》打击的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治安违法行为,其措施也只是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而不是刑罚。
4、 刑法具有补充性,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保护。
002 刑法是道德伦理的最低要求
一、刑法的目的是什么
1、 规范违反说:犯罪违反了伦理规范,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要对它进行惩罚。
2、 法益侵犯说:犯罪是对法律要保护的利益的侵犯,惩罚犯罪只是为了保护结果意义上的一种法律利益
3、 在绝大多数案件中,两种观点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
二、法律与正义
1、 行为正义(道义论):即便天塌下来,正义也必须得到践行。
(康德: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
2、 结果主义(功利论):判断行为对错的最终标准是看行为能否增进人的幸福快乐,法律的正义一定要体现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
3、 当今法律大多折中
三、入罪与出罪
1、 入罪:必须考虑行为是否侵犯了法益,如果一种行为没有侵犯法益,那就不构成犯罪
例:制假币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制250元假币不算犯罪
2、 出罪:必须考虑伦理道德的需要。对于伦理所容忍所鼓励的行为,没有必要发动刑罚权
正当防卫制度的一个重要立法价值就是鼓励民众和不法侵害做斗争。
四、法律只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1、 伦理道德不能作为入罪的直接依据,但是刑法也不能和道德相抵触
2、 我国刑法是一种折中说,同时用法益侵犯说和规范违法说两种理论来支撑刑法的正当性。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3、 法律只是一种平衡的艺术,试图在诸多对立观点中,寻找一种折中,但是永远没有最完美的折中,只有一个相对完美的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