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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载机一旦掉海里,其他国家有权打捞吗?

2022-03-12 05:37 作者:瀚海狼山  | 我要投稿



瀚海狼山、匈奴狼山认为,舰载机掉海,并不是罕见事件。比如在二战中,为了防止潜艇鱼雷攻击,大多数航母在夜间是施行灯火管制的,因此甲板上在夜间基本是一片黑暗。这样原则上就不能在夜间回收任何舰载机。但是实战中往往出现下午放飞的舰载机群出现过于“恋战”的情况,这样就会突然出现必须在日落以后大批量回收舰载机的紧急情况!尽管当时多艘航母都被迫破例把甲板上的各种照明灯全部打开,冒着被潜艇发现和偷袭的风险进行舰载机回收。但是由于大部分飞行员都没有夜间航母拦阻降落的经验,就导致出现了混乱的情况。结果一夜之间就有超越100架舰载机包括飞行员坠海,经过抢救,仍然有数十架舰载机和超过80名飞行员最终没有打捞上来。夜间回收的损失,超过一次正规战役的战损情况。到了二战以后,拥有航母的各大国海军,



都尽量不在下午比较晚的时候释放舰载机。如果必须夜间攻击,那么多选择在拂晓开始批量释放舰载机,等作战任务基本完成,编队返航的时候,此时就已经基本确保天大亮了。此时再回收舰载机,就再也没有出现二战中因为夜间混乱而造成大批掉海的情况。当今各国航母上的舰载机飞行员,能在夜间安全起降的,一般不到全部飞行员的三分之一;而能在夜间复杂气象条件下确保起降,也就是在夜间有大风大雨下还能确保航母安全起降的,更是凤毛麟角一样的存在。可以说是尖子中的尖子、王牌中的王牌。超级大国舰载航空兵全球规模最大,平时有上千舰载机飞行员在服役或者处于待命状态,但是真正能够完成夜间风雨下还可以安全起降的,一共也没有20人!也就是不到所有舰载机飞行员总数的2%。正是因为当今对舰载机的日常出击时机的管理更加严格,



再加上普遍采用先进的电子辅助设施帮助飞行员完成安全起降,因此像二战中那样一夜之间就有几十架舰载机坠海沉没的事情,再也没有出现过。不过因为各种不可预测的事故而导致的个别舰载机的坠海,还是经常发生的。比如最近10年,就有苏33、米格29K、F35B和F35C的多种型号的舰载机出现坠海事故。这类事故发生后,有的是对坠海舰载机进行了打捞回收,而有的干脆就直接放弃了。比如几年前的苏33和米格29K的连续坠海,都没有进行后续打捞的报道。一般来说,舰载机发生坠海事故后是否立即打捞,首先和事故方的综合实力有关,也就是有没有深海打捞的基本技术和配套的装备;另外还与事故方对坠海舰载机,是否会造成军事高技术的泄密的担忧也有很大的关系。由于超级大国海军一直认为自家的舰载机技术,包括配套的发动机技术都是全球领先的,



因此多年以来都担心坠海的舰载机会被其他大国捞走,从而产生技术泄密的风险,因此对自家所有坠海的舰载机,甚至包括坠海的舰载直升机,每次都是必须捞上来才放心。当然这种情况,也是历史经验教训使然。比如1976年,超级大国海军就在苏格兰近海出现了F14的坠海事故。飞行员弹射后,飞机坠入了大约560米的海底。而出现事故时,恰好有苏联军舰在附近“观摩”。而当时F14包括配套的导弹武器,在全球都是相当先进的;因此苏联方面也很想把这架F14从海底捞上来为己所用。最终美英方面费了很大力气才捞到了飞机,居然发现飞机上缠绕着大量的渔网碎片,暗示苏联方面已经找到了飞机,并且已经进行了打捞行动,只不过所用渔网不够结实,导致已经捞起了一半的F14,又一次半途坠落而已。此事也让超级大国海军吓出一身冷汗,此后再有任何舰载机坠海,



超级大国海军都是一刻也不敢耽误,必须争分夺秒地打捞上来,就怕被其他大国抢了先。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这就是各国坠海的舰载机,其他国家有没有权利进行打捞?实际上各国的军舰都有主权豁免,也就是现役军舰都相当于流动的国土,不论在公海还是其他主权国家的领海之内,即使发生民事碰撞事故,所在国的海事部门,也无权登上别国的军舰进行检查或者扣留。当然在进入他国领海时,一定是被提前邀请的。但是从军舰上掉落的物品,包括军舰主动发射的任何武器弹药、无人机、潜水器或者其他水上、水下、空中的飞行物、漂浮物或者潜航物,并不受到同样的主权豁免待遇。事发地的领海国对这些物品都是有管辖权和检查权的。至于在公海上坠落入海的任何物品,包括舰载机,原则上属于“人人可捞”的状态。最终会不会被他国先捞走,主要看大国之间是否有默契。只要不是太“撕破脸”,一般不会再现F14被抢着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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