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问题》五十九、关于消灭城市和农村的差别
【本文转载自—— 仅供学习参考】
五十九、关于消灭城市和农村的差别
651页的前一段对农村建设的设想很好。既然要消灭城市和农村的差别(书上说是“本质差别”),为什么又特别声明并不是“降低大城市的作用。”将来的城市可以不要那么大。要把大城市居民分散到农村去;建设许多小城市。在原子战争的条件下,这样也比较有利。
六十、关于社会主义各国建立经济体系问题
659页上说:“每个国家都可以集中自己的人力财力来发展在本国有最有利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有生产经验和干部的部门。而且个别国家可以不必生产能靠其它国家供应来满足需要的产品。”
这个提法不好。我们甚至对各省都不这样提。我们提倡全面发展,不说每个省份不必生产能靠其它省份供应来满足需要的产品,我们要各省尽量发展各种生产,只要不妨碍全局。欧洲的好处之一,是各国独立,各搞一套,使欧洲经济发展较快。我国自秦以来,形成大国,在很长时间内,全国大体上保持统一局面,缺点之一是官僚主义控制太死,地方不能独立发展,大家拖拖拉拉,经济发展很慢。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我们要做到全国是统一的,各省又是独立的,是相对的统一,又是相对的独立。
各省服从中央决议,接受中央控制,独立解决本省的问题而中央重大问题的决议,又都是中央同各省商量共同做出的,例如庐山会议的决议就是如此。它既合乎全国的需要,也合乎各省的需要。能认为只有中央需要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地方就不需要反对右倾机会主义了么?我们是在全国统一计划下,提倡各省尽量各搞一套。只要有原料,有销路,只要能够就地取材,就地推销,凡能办的事情,就都可以尽可能去办。以前是担心各省都发展了各种工业,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工业品,会没有人要,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的。上海已经提出向高、大、精、尖发展的方针,它们还是有事情可做的。
为什么不提倡各国尽量搞,而提倡可以不必生产能靠其它国家供应来满足需要的产品呢?正确的办法应当是各国尽量搞,以自立更生为主;自己尽可能的独立的搞,以不依赖别人为原则,只有自己实在不能办的才不办。特别是农业应当尽可能的搞好,吃饭靠外国、外省危险得很。
有些国家很小,确实像书上所说的情形:“发展所有工业部门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也是力所不能胜任的。”那当然不要勉强去搞。我们国内有些人口少的省,如青海、宁夏,现在也很难什么都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