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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出租屋中离奇失踪的少女,凌晨4点诡异惊叫声,郑娜丽失踪案

2021-05-24 12:47 作者:脑洞乌托邦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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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案件在官方资料上,在法律上没有结案,但是大众对于凶手可能早已心知肚明。还有一些案件,虽然官方已经结案,但是仍然谜团重重。今天来跟大家分享的这个故事,一位韩国女性一夜之间凭空消失。案件从失踪人口调查科,转到刑事重案科。最终,最大的嫌疑人被判处无罪。而随着法院的判决,这起案件也被官方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十几年来,失踪的女生仍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今天,就让我们走近郑娜丽失踪案。


2005年1月23日,凌晨4点钟左右。韩国大邱凤德洞某居民住宅楼的一个人家,被窗外传来的女孩子哭声给吵醒了。家里的男主人打开窗户向下看去。只见一个女生蹲在地上哭,旁边另外一个女生在安慰她。哭泣的女生正是本案的主人公郑娜丽,失踪当时23岁,也是居民楼的一户住户,当时正和男朋友金某同居。在一帮安慰她的女生是郑娜丽关系非常亲密的一位好友,比郑娜丽稍微年长一些的申女士。郑娜丽和申女士共同运营着一家咖啡厅,同时郑娜丽也在其它地方打工。

这天完成工作之后,郑娜丽和申女士,以及其他几位朋友去喝了点酒。眼看夜已经深了,申女士就送郑娜丽回家。可是到了楼下,郑娜丽却蹲在地上哭着说,自己不想回家。申女士搀扶酩酊大醉的郑娜丽进入了她的出租屋。一个只有一间卧室的小房间。可是刚刚帮郑娜丽打开门的申女士看到,郑娜丽的男友,几乎全裸的躺在床上睡觉。尴尬之下,申女士匆忙的离开了。郑娜丽和男友金某是在两周前才开始同居的。


在申女士离开后十几分钟,邻居又听到了女孩子的哭声,声音很大,接下来是情侣的争吵声。还有男性骂人的声音。争吵很快上升到了肢体暴力。由于居民楼比较简陋,隔音效果也不好。邻居们甚至能够清楚的听到扇巴掌的声音,重物敲击墙体的声音。周围四五户居民全都听到了吵架声,争吵和打斗持续了2个小时。事后警方也问,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听到声音,可却没有一个报警呢?有的居民说,觉得是别人的家务事,不便干预。还有居民说,虽然听到了吵闹声,但是无法确定这声音究竟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郑娜丽没有去打工的店里,也没有去咖啡厅。好友申女士多次尝试联系郑娜丽,手机都没有人接听。出于担心,申女士来到了郑娜丽的住处,这才听邻居们说,那天郑娜丽回来之后,好像就跟男友大吵了一架。

申女士知道郑娜丽和男友金某的感情一直有些问题。金某嫉妒心很重,时常猜疑郑娜丽,脾气上来了还会动手。郑娜丽经常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申女士赶紧通知了郑娜丽的父母。此时,郑娜丽已经失踪5天了。她的家人来警局报警了。他们猜测女儿是不是已经遇害了,而此时,最大的嫌疑人不是别人正是金某。


警方来到了郑娜丽和金某的住处,发现房屋打扫的非常干净,连厕所的地板都都被冲刷过了。屋内并没有发现明显的血迹。

警方很快传唤金某问话。可金某却说,他那天凌晨根本就没有见到郑娜丽。他说那晚他也和朋友们出去喝酒了,大约2点钟回到家里,倒头就睡了。一觉起来发现已经11点了。去厕所看到了呕吐物。觉得郑娜丽可能是回来了一趟又出去了。正是因为有呕吐物,他才冲洗了厕所。后来,越想越生气,觉得郑娜丽竟然夜不归宿,这种女友不要也罢,就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


警方最终还是以谋杀罪起诉了金某。一审判决中,金某因为过失致死罪被判处了7年有期徒刑。金某不服上诉。二审中,事情出现了大反转。法庭认为无法确定邻居们听到的吵架和打斗声就是从郑娜丽的家中传出的,所以宣布金某无罪。最终,在2013年的终审里,韩国大法院认同了二审的判决结果,金某无罪释放。

郑娜丽的家人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是绝望的。如果金某并没有谋杀郑娜丽的话,十几年来郑娜丽在哪里呢?这起案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现在让我们穿越回2005年,来梳理一下案发当时的时间线。


● 时间线

失踪当时,郑娜丽和男友金某交往了有2个月的时间,同居了大约两周。根据周围朋友所说,郑娜丽性格开朗,为人和善,一起共事的人都很喜欢她,也没有任何财务和经济上的问题。唯一一点是在和金某交往之前,郑娜丽有一个交往了快5年的男朋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郑娜丽的家人对其也很满意。案发之前,父母甚至都不知道郑娜丽已经和前男友分手,开始和金某交往了。有一些地方的报道说,郑娜丽刚开始和金某交往时,还没有和前男友分手,所以三人之间曾经有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金某对郑娜丽总是充满了疑心,嫉妒心也很重。每次郑娜丽跟朋友出去,金某总是短信电话不断。


2004年12月29日和2005年1月7日,案发前大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凌晨三四点钟,郑娜丽曾经和前男友通过电话,也发过信息。但具体的通话和短信内容,通讯公司并没有保留。

案发前一天晚上2005年1月22日,晚上11:26分,郑娜丽失踪之前,所打出的最后一通电话是给弟弟的。当时郑娜丽说想要买一台组装电脑,让弟弟帮她看看型号之类的。弟弟说电话里,并没有听出姐姐的语气有任何的异常。

另一边,郑娜丽的男友金某,1月22日晚上一直跟朋友在外面喝酒。根据金某的朋友所说,他们一直喝到了1月23日凌晨左右。大约在凌晨2点,金某给郑娜丽打了几通电话,但都没人接。金某发牢骚说,郑娜丽肯定又在跟别的男人喝酒呢。大约在2:40分左右,金某甚至都没有跟朋友打招呼,就气冲冲的回家了。

刚才我们也提到,大约凌晨4点,郑娜丽的好友申女士送喝醉了郑娜丽回到住处,随后申女士离开。然后就是邻居们听到了情侣争吵,甚至动手的声音。但是金某跟警方说,他因为也喝多了,回家之后就一觉睡到了11点。醒来之后,发现郑娜丽根本不在家,以为她夜不归宿,就决心要分手了。金某打扫了厕所了呕吐物,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在下午4点钟左右离开了出租屋。当天下午6点钟,金某说自己因为心情不好就约上了几个朋友去八公山兜风。


当时警方猜测会不会是金某杀害了郑娜丽,抛尸八公山。他们派出了大量的警力对八公山进行了几天的搜索,但没有任何的发现。警方还传唤了当天金某一起去兜风的一位朋友,李东焕(化名)。李东焕也是前一天晚上和金某一起喝酒的朋友之一,他的一些证词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他说那天去八公山确实就是只是兜风。但是金某的状态却很奇怪。前一天晚上,他明明怒气冲冲的从酒局离开了。而且直到第二天,金某都联系不上郑娜丽,按照他平时的作风,早已经暴跳如雷了。可是那天却显得满不在乎。最让李东焕感到奇怪的是,当天早上(1月23日)大约六七点钟左右,他接到了金某打来的三四通电话,说有点闷,想出去兜风。要知道前一天晚上他们可是喝酒喝到了凌晨快三点,李东焕睡得正香,当然不愿意陪金某一起疯。而金某跟警方说, 他一觉睡到了11点。这一点和他朋友李东焕的证词是不同的。

警方从通讯公司调出了金某和李东焕的通话记录,但并没有发现金某曾在案发当天早上六七点钟给李东焕打过电话。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是金某的朋友李东焕在撒谎吗?


原来金某早上六七点钟给李东焕打电话时,所使用的并不是他平时的号码。当时李东焕还感到奇怪,心想难道金某有两个号码?而通讯公司,只会保留打出去的电话记录,不会保留打进来的电话记录。这样做的原因是,打出去的电话是计费的,打进来的电话是不收费的。当时的通讯公司,保留电话记录就只是为了催促缴费,所以没必要也一起记录已接来电。


按照这种逻辑,金某用他另外一个号码打给李东焕的电话,不会出现在李东焕的通话记录中。而李东焕所说的,金某的这个所谓的“小号”所拨出的电话,自然也不会出现在金某惯用号码的通话记录中。

金某还声称,案发当天凌晨3点半到5点之间,有两通郑娜丽打来的未接来电。因此,他判断,郑娜丽那天晚上应该是回来了一趟又出去了。但同样的,金某所说的这两通未接来电,也没有被通讯公司记录到。

郑娜丽失踪5天后,警方打开了她出租屋的大门进行现场勘验。首先引起警方注意的一点就是,房屋非常的干净,一看就是打扫整理过了的。如果真的像金某所说,郑娜丽那天晚上,回来了一趟又匆匆出门了。而金某自己也在下午4点左右收拾行李离开的话,房屋不应该如此干净。


警方还在出租屋的抽屉中,发现了洗了之后没有晾干的被子。厕所明显已经经过了仔细的冲刷,在排水口处,只发现了金某的DNA,并没有发现郑娜丽的DNA。。在罩在床上的被褥上,房间的玻璃门上,检测出了直径1mm左右的郑娜丽的微量血迹。在金某运动鞋的鞋底,发现了少量的郑娜丽和金某的混合血迹。但这些微量的血迹并不能证明在房间内发生了凶杀案。如果凶案现场存在大量血迹的话,即使是经过了仔细的打扫,也不可能完全不出现血迹反应。

警方曾经在抽屉中发现的那床湿漉漉的被子,多年以来一直被郑娜丽的母亲保留着,她期盼有一天,随着刑侦技术的进步,能够发现更多的线索。

2019年,그것이 알고싶다剧组对郑娜丽失踪案进行了跟踪报道。他们请来专业人士,重新检测了那床被子。结论是,并没有在被子上发现任何血迹。而且专家说,如果被子上有血迹,清洗之后只会让血迹扩散,从而更容易被检测到。


那么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是郑娜丽是在房间内被勒死的?如果是窒息死的话,在案发现场是不会出现大量血迹的。但这里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真的是金某勒死郑娜丽的话,他是如何转移尸体的呢?郑娜丽身高将近1米7,要将她完整的运出去,而不引起他人注意的话,唯一的路线就是通过楼梯间,直接进入停车场,将遗体塞进车里,转移到他处。但是警方仔细搜查了金某的车辆,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2005年4月13日,案发3个多月后,金某离开韩国,去了中国。按照金某自己的说法是,他爸爸让他去中国待几年,跟着叔叔学学做生意。这一待就是5年,2010年3月,因为签证到期,金某回到了韩国。5年里,他在中国似乎赚到了一些钱,回来之后,聘请了专业的律师。

一审判决中,法官认为金某有充分的作案动机。结合邻居听到的争吵声,和金某使用两个电话号码,以及调查过程中,金某离开韩国等等疑点,认为他犯下了过失杀人罪,被判处7年的有期徒刑。但二审中,法官认为即使金某有很多可疑之处,但并没有任何实质的证据可以证明金某谋害了郑娜丽。邻居们听到的打斗声也无法证明就是从郑娜丽的出租屋传出来的。金某被无罪释放。如今的金某已经结婚成家,还有了两个孩子。在金某的判决书中还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法院认为,不能完全排除受害者郑娜丽回到家里,有自发性离开的可能性。警方在最初调查此案时,把所有的重点都放在了金某身上,金某声称,他根本就不知道郑娜丽回来过,而邻居们说,他们听到了争吵声。我们退一步来讲,假如说郑娜丽那天回来了,也确实和金某发生了争吵。那么有没有可能,气愤的郑娜丽夺门而出,在路上遭遇了不测呢?之后金某因为怕引起警方的怀疑,从而隐瞒了他和郑娜丽发生争吵的事。如果这种可能性成立的话,就还存在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嫌疑人。


● 可疑的LV包

郑娜丽失踪当天,穿着黑色的外套,黑色的裙子,黑色的长筒袜和黑色的靴子。一身都是黑色,按理说并不会特别引人注意。但有一点,郑娜丽提了一个LV的包包。时隔十几年之后,在그것이 알고싶다剧组录制影片时,接到了一名女子的举报电话。


2005年初的冬天,这名女子在大邱凤德洞的一栋居民楼门前接到了一个LV包包。捡到包包的位置距离失踪者郑娜丽的住所只有600米的距离。这名女子在居民楼前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来去包包,她就把包带回了家。当时她还觉得非常的惊喜和意外,因为包的状态还挺新的。里面没有发现任何身份证件,只有几件化妆品。

是谁把包包丢在居民楼门前的呢?这个包包会不会就是郑娜丽失踪当时提的LV包呢?经鉴定,女子捡到的包是真品,而且是2003年推出的限量版,价格不菲。在二三十岁的年轻女性中,很有人气。即使是二手也能卖到至少100万韩币(约6000人民币)以上。所以基本可以排除是有人不喜欢了,故意把包包扔掉的可能性。

但是很可惜没有人记得郑娜丽失踪当时拿的LV 包到底是哪一款了。也无法确定女子捡到的包包是否就是郑娜丽的。

2019年,剧组已将包包移交警方做进一步的排查,但目前仍未查到任何重要的线索。


这起案件最让人感到心痛的一点是,当时警方怀疑郑娜丽已经遭遇了不测,就将案件从失踪人口调查科,转到了刑事重案科。而刑事重案科将金某锁定为了主要嫌疑人,起诉了金某。最终金某胜诉,无罪释放,而案件也作为已结案件被检方永远的封存了。失踪人口调查科也不会再继续追踪郑娜丽的下落。

如果金某真的是凶手的话,那么他是如果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转移尸体又抛尸的呢?如果警方当初没有把所有的重点都放在金某身上,还考虑其他可能性的话,这起案件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如今想要警方重启调查,除非发现郑娜丽的遗体,或者出现重大的新线索。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的郑娜丽被永远的封存在了档案室的一个角落里。

十几年来,郑娜丽的母亲,几乎每天都会去祈福。她内心深处也知道女儿生存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但即使是女儿已经不在世了,她也希望能把女儿的遗骨带回家。母亲说到,如果能让她再见一眼女儿,她即使是现在死了也了无遗憾了。

在23岁,最美好的年华消失的郑娜丽,对于警方和检方来说也许只是千千万万个离奇失踪案中的一个。但对于郑娜丽的家人来说,她的离开是永远都无法抚平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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