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报考指南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类似政府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0年12月份。
提交材料清单: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复试:
1.学术、实践等科研与教学成果的考核(满分为40分)
由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报考材料中提供的近5年以来(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教学实践成果(复印件)进行审核,根据《教育博士研究生复试学术、实践等科研教学成果量化评分表》计算得分交由复试小组认定。
2.面试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满分60分)
(1)考核内容
①考生简要自我介绍
②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介绍
③复试小组成员就其研究计划提出相关问题,考生进行回答。
考生应合理分配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考核标准和计分
依据考生的研究计划及与复试小组成员的互动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研究方法的掌握、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政治素养与道德修养等方面。复试小组成员给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学术、实践等科研教学成果的考核成绩(满分4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录取办法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
2.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4.录取时不区分导师,在初试成绩符合初试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学校课程与教学和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分别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