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的故事

张三或许是个笑话,但是只要笑话背后的东西还有意义,他就有意义。
现在有一个叫张三的人,他不仅偷窃,抢劫,偷猎野生动物,还使尽一切恶毒的手法扰乱公共秩序。它不仅出没在大城市的街头,还出现在各个农村,甚至在各个国家各个时代都有不同的分身…
这个张三当然不是现实的人物。而是罗翔老师在“厚大法考”的刑法学课程上所举的一个例子。照平常情况来说,有关法律的事件,群众知之甚少但是又往往慷慨激昂,往往觉得从事法律的工作都冷酷无情而又每时每刻觉得法律应该有利于自己。但是罗翔老师讲课风趣,完全没有某些教师照本宣科的无趣。最开始只是一些课程的片段剪辑下来,取一个“标题党”的标题吸引流量,但是到了现在,B站上已经出现各种关于罗老师和张三的“鬼畜”视频。一个讲法律的网络课程能够达到这样的程度,恐怕连罗老师本人都未能料到。

你可能会说,网友只是过来撕逼凑热闹的,谁真的看法律?我对此完全不否认,无论是评论还是弹幕都有“对不起老师,我们是来听相声的。”这样的言论出现,实际上,当罗翔老师开始讲什么法律主体,什么责任,什么既遂未遂的时候。我也是几乎没有听懂的,但是只要听到“张三”两个字,弹幕就开始兴奋起来了。同样的情况我还见过一档叫做《今日说法》的电视节目,这节目甚至一直连载到了现在。每一次节目结束的时候,都会由专业人士分析一番然后给出相关的量刑标准,然而大家应喜欢看的,应该都是之前的一段:就是专业人士如何抽丝剥茧,利用监控视频和调查最终找出犯人,在过去娱乐活动还没有现在那么泛滥的时候,这算是我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
我今天想谈的是,这些法制节目的流行到底有没有用?自由激情派的人会说完全没用,他们所想要的大概是是一边是群众,一边是铡刀的那种公共法庭。但是所谓的法制宣传却不是这样的,罗翔老师讲的“相声”当然是很有趣,我记得的却是他更加真诚的那些话:比如他就说过“你不要去记(所有的)条例,连我都记不住!”

“我们这门课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考试,不是去钻研…很多问题连专门研究的那些人都答不出来”,乍听起来是很功利的教学方法。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罗老师却也能说出“很多人学着学着法律就失去人性了…学了法律就觉得比民众高出一截”这种一针见血的言论。罗老师甚至还会提及柏拉图,提及人生的意义,提及法律的各种必然的局限。在一次直播中,他还说过这样的话:“学习是个悖论…越学习越感觉自己无知…”这些话看似和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却愈发认识到优秀的法律人的模样。
再提到《今日说法》这样的节目。自由派也会觉得,这样的节目评论隔靴搔痒,而且总是能够找到素材,不是正说明我们失败了吗?但是我在一次其20周年纪念节目上看到了20年前的种种怪相:比如某个男性想想要离婚,被村里人百般刁难,连手续也无法完成;还有那么一个消费者买到伪劣产品,却没有平台来哪怕公布这件事情。今天我们怎样?当然,男女问题与婚姻矛盾依然是层出不穷,许多消费者权利依然没有得到保护。但是和20年前,每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无法解决,甚至根本只是“传统”的情况相比,我们能说没有进步吗?据一些人的说法,现代人道德水平不断下降,难道20年前的那些情况,就是正常的吗?
今天说得有些跑题。我只是表达我的一种看法,我们常说要现代化,要理性,要改革。但是到底这些是什么?我觉得所谓的改革就是告诉我们,人类的进步是有证据可依的,而且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的。而理性则是告诉人们:在地上试图制造天国只会造就地狱,进步的过程是复杂而又曲折的。而那些看似“隔靴搔痒”的的“风趣”:实际上是告诉大家,所谓的智慧不是只有精英拥有就足够的,所谓的知识不是读书馆里冷冰冰的数据。我有个大逆不道的想法,就是与其强求社会造就一个“圣人”,不如亮出一百个“张三”,因为人们看到“圣人”就会觉得自己不必对社会负责任,而“张三”是警告人们不要将历史数百年来的积累扔到垃圾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