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相爱了,他们没有登记结婚,后来,他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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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majapan.org/promssm/case
原文作者是日本的某个 NGO,故文中涉及的部分情况是日本独有的,但也有部分情况适用于其他国家和地区。
A 与 B 交往十年以上,其中最后 4 年是同居关系。两人虽然想结婚,但是最终没能实现,结果 B 罹患疾病,尽管 A 连续 7 个月都在呕心沥血地照顾 B ,最终 B 仍然离世。
A 与 B 的生活事实上已经是结婚的关系,但是由于法律上无法登记结婚,所以面临着以下问题。
1 医疗保险的受益人
B 因为疾病连续半年无法工作,虽然被 A 抚养,但是 B 并不是 A 买的医疗保险的受益人,所以 B 只能自己继续交保险。
2 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行为的同意
在 B 死亡之前,A 独自支撑着照顾着 B,同时也对其身体情况和病情,以及 B 自己的想法了如指掌,即便如此,A 不被认为是 B 的配偶或者家人,无法同意对 B 进行的治疗。反过来,与 B 本人一直疏远的 B 的血缘亲戚突然出现,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也落在了血缘亲戚这边。
3 配偶病历的查阅权
虽然 A 对 B 的身体情况和病情,以及 B 自己的想法了如指掌,但是由于 A 不被承认为 B 的配偶或者家人,所以医生不能把 B 的病情告诉 A ,A 要求查阅病历的请求也没能实现。
4 配偶的所得税减免
B 生病无工作的半年间,仅靠 A 的收入来生活(被 A 抚养),但是 B 不被法律承认为 A 抚养的家人,所以 A 要交的所得税没办法因为抚养 B 而减免。
5 医疗费免税
照顾 B 过程中 A 也生了病,两人的治疗费总额虽然达到了医疗费免税的标准,但是因为不是配偶关系,无法一起享受减免,最终没能达到减免标准,也就无法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从个人收入中减去医疗费。
6 照顾配偶的休假
B 死亡前的最后 7 个月,A 在自己家里照顾 B,但是由于两人不被承认为法定配偶,A 无法因为照顾 B 而请假,最终只能辞掉工作。
7 法定继承
两人共同生活 4 年以上,尽管有事实上的婚姻,但是 A 不被认为是 B 的配偶,因此 B 死亡后 A 无法继承 B 的遗产。
8 租赁人继承
两人同居在以 B 一人名义租的房子,B 死亡之后 A 无法继承租房权利,只能搬出去。又因为 A 为了照顾 B 而辞去了工作,A 只能在经济状况恶化的同时继续找新房。
9 共同养子
两人曾经考虑过****,但是根据现行法律,由于没有婚姻关系,两人无法共同登记为孩子的亲人,只能登记为两人之一的养子,故最终只能放弃。
10 国民社保的死亡赔偿
B 已经交了长期的保费(法律规定 36 个月以上),但是没有领到养老保险金就去世了。B 的遗属可以领到死亡赔偿,但是 A 不被认为是 B 的遗属,所以即便 A 是作为 B 的实际配偶生活了 4 年,甚至还费心照顾了 7 个月,A 也没能领到 B 的死亡赔偿。
11 配偶的死亡退职费
死亡退职费即公司员工死亡时公司就像辞退员工一样支付给死亡员工家属的遣散费。即便 A 是 B 的实际配偶,但是不被法律承认,所以 B 去世的时候 A 无法领到 B 的死亡退职费。
12 商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A 曾经向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提出将自己的健康保险的受益人从自己的亲戚改为 B,但是因为 B 不是法定亲戚,所以被拒绝。
13 参加配偶的葬礼
A 被 B 的亲戚拒绝,最终没能参加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