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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孤儿院

2023-01-21 19:50 作者:林葺123  | 我要投稿

孤儿院:收养社会遗弃婴儿的慈善机构。


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成为孤儿的原因:

丧失父母;

被生父母抛弃;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收养规定

国内收养规定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周岁;

(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具体条件请参考《收养法》。


志工可协助项目:

协助募款或收集物资

提供奖助学金

协助课业辅导

认养院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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