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电池法》正式生效!
01欧盟新电池法通过
8月17日,公示满20天的《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正式生效,以下简称《新电池法》。《新电池法》要求,未来在欧洲经济区销售的动力电池和工业电池须具备碳足迹声明和标签及数字电池护照,且电池重要原材料的回收比例也有相关要求。
02新电池法新增内容
碳足迹方面:出口到欧洲的大部分电池(含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需提供碳足迹声明及标签。电池出口厂商需披露整个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数据,并对整个产业链的碳排放值并设定相关阈值。
原材料再生利用方面:要求在其生效8年后,欧洲区销售的新电池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应至少使用钴16%,铅85%,锂6%,镍6%,在法规生效13年后,钴26%,铅85%,锂12%,镍15%。
信息披露方面,《新电池法》引入了“电池护照”:电池投入使用前需要贴CE标志(由电池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三个主体承担责任)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容量、性能、用途、化学成分、可回收内容物等信息。以下为《新电池法》中的部分内容:
这无疑是给中国电池出口欧洲设置了一道门槛。碳足迹意味着电池企业要将原料端矿企、正负极材料企业、电芯企业等整个锂电产业链上的碳足迹都纳入搜集,这对数据信息收集的标准化、统一化来说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这无疑是给中国电池出口欧洲设置了一道门槛。碳足迹意味着电池企业要将原料端矿企、正负极材料企业、电芯企业等整个锂电产业链上的企业碳足迹都纳入搜集,这对数据信息收集的标准化、统一化来说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电池标签以及护照中复杂的信息增加了中国电池生产企业的工作内容和运营成本,并有可能因此面临法规风险。并且《新电池法》对责任的规定比较具体,要求责任主体指定生产者责任组织,由其审核电池回收及处理企业的准入。通俗来讲:在欧洲区谁生产谁负责,谁卖谁负责。
这就要求电池生产企业在提高自身研发能力的同时,也要和相关供应商保持紧密联系,确保产品符合新法标准,熟悉新法规,规避风险。
新法规中对于新电池中的再生金属材料的使用比例的具体要求,对于国内企业来说造成了一定影响,首先欧盟国家对新金属的需求将会有所减少,这不利于做金属贸易出口的企业,其次。对于目前许多想在欧洲寻求发展机会的回收企业来说会变的非常束手束脚。但另一方面却又刺激了国内电池回收行业的绿色发展,鼓励回收企业提高电池回收能力以及效率。
《新电池法》的发布对中国乃至全球电池企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中国电池企业需尽快熟悉并适应新标准和法规,加强自身生产能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增强自身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