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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22上教资笔试最新防疫公告汇总!

2022-02-25 15:36 作者:对啊网  | 我要投稿

哈咯,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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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笔试仅剩15天

基于目前疫情形势

多地更新疫情防控要求

林林也为小伙伴们做了精简版的汇总

并附上了公告原文链接

一起来看看!


各地防疫公告最新要求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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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告知书


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干3月12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平安考试,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市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上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考前考后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 .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14天(2022年2月26日-3月11日)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并签名承诺,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 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3.进入考点时,须佩载口置 ,主动画配合接受体温检测 ,并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考点所在市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对于未按照考点所在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照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行"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行"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晋返晋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 ,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

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 ,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 ,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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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鉴于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考生除严格遵守“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外(https://www.ynzs.cn/),还需遵守以下要求:


一、全体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三、考前14天,考生须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在此期间,考生注意自我防护,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和境外回来人员接触。


在外省(市)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以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所在考区。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离场须按当地卫健、疾控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五、凡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云南招考频道发布的公告和准考证提示信息。


温馨提醒:考生可通过“云南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查找“核酸检测地图”。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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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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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公开信


各位考生:

你们好!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个人疫情防护。考生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考前14天从外省返赣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自2月26日起,每天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疫工作,打印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一门科目一张,进考点后交与监考人员,同时通过“赣通码”如实上传个人健康信息。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适时关注考试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以免延误考试。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生可于3月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与报名考区联系更正。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三、配合做好入场检查工作。考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每科开考前30分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视频监控下主动接受监考教师的安全检查、身份验证和身体健康监测,有序入场。考生只允许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笔试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重返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规范答题。考生入场后,要按要求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粘贴信息条形码,在答题卡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保持答题卡面的清洁,不得折叠、损毁,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结束后,按照监考教师指令依次安全离场。

六、诚信应考。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高司法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随着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工具,发布“助考”、“提供真题” 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考生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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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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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为切实保障考生考试权益、考点学校安全,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考试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从2月26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因考试是一项繁重的脑力和体力活动,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来自风险地区考生防疫要求

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区)的返桂来桂考生,应按要求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建议所有返桂来桂的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后,在当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随身携带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备查。

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的考生,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16 号)文件的要求,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如考生为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不足21天的(2月19日及以后)、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不足14天的(2月26日及以后)、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不足7天的(3月5日及以后),须按规定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未完成规定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有区内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未完成规定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各地防疫政策措施会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考生前往考点所在地前,应注意了解并遵守考点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各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措施可以通过“国务院”APP、微信和支付宝“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赴考防疫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进行广西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的查验(必要时还需核查核酸检测报告)和体温测量。为避免进场拥堵耽误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考试当天的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截图,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排队有序接受检查和入场。健康码非“绿码”、通信行程卡异常、现场体温测量≥37.3℃的考生,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未携带智能手机的考生,可由同行人员代领健康码或出示当天日期的纸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以备查验。

考生参加考试前,应主动申领健康码(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申领),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情况。健康码如果显示为“红码”或“黄码”,要尽快与所在单位、社区及辖区卫健部门联系,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由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给予转为“绿码”后才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只能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前往规定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候考时,考生间距应保持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时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他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的防疫管控措施、进入考场通道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考点,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和防疫检查等事项。

(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四)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考生因配合疫情防控不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考生申请退费的材料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退费具体办法请考生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近期的公告。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参加考试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范围内。


附件:自我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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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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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提醒


各位考生: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即将在2022年3月12日举行。此前,我省已在笔试公告(2022年1月4日公布)中明确了本次考试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本次考试的防疫要求再次提醒如下:


1.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笔试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


3.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根据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保证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4.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监测。按照笔试报名公告中的防疫要求,提前自行打印《吉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考前健康监测卡》(详见附件1)、《吉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将表中项目信息填写准确、本人签字,避免入场时因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影响入场安检。同时,从考前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并填报个人身体状况。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按规定以及地方政府防疫要求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服从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5. 积极配合做好入场检查。考生需自备口罩进入考点、考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提前准备好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吉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考前健康监测卡》《吉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并主动接受入场查验。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直接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并综合其它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放入手机袋中,标注个人信息,并放到指定位置,考试结束离场后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手机。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笔试考区所在地政府、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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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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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要及时掌握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理性判断、拒绝谣言,要密切关注省卫健委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应按照当地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2月26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区。


三、考生在考前14天,须申领“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贵州省,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和活动,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走亲访友聚餐,以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和境外回来人员接触。


在外省(市)学习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返回贵州备考,以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


四、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外来(返)黔考生,须严格按照卫健部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由相关机构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或以何种方式进行考试。


五、考生入场检测

(一)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承诺书》参加考试。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主动出示上述规定材料,并现场扫描“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材料齐全、“两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


(二)各科目开考前6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需将填写好的《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承诺书》与考场签到表统一上交考区保留3个月备查。


六、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如考试期间考生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八、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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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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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2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考生朋友:

2022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 3 月 12 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考试组织实施,保障广大考生朋友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朋友要注意并遵守以下事项。


一、考前准备——做好健康监测


(一)考前扫码打卡

为精准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自身安全,所有考生在成功申领“信康码”并检查核对“信康码”个人信息无误的基础上,须按要求扫描“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监测”场所登记码进行健康信息打卡。


1.申领“信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


2.信息检查。请考生务必先仔细检查“信康码”个人信息(微信搜索“信用青海”—“信康码”—“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特别是“当前城市”信息须确保准确无误(如下图)。当前所在城市发生变化时,请务必及时修改,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扫码打卡。已成功报名参加青海省 2022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图“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监测”场所登记码,进行健康信息打卡。扫码后弹出“绿码”(或黄、红码)即为打卡成功,无需其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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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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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2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遵守、执行本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由于个人原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社会考生和不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3月10日(含)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自行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自理。本市或外埠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核酸检测报告或“北京健康宝”核酸检测结果均可。


二、建议所有考生于考前第14天(2月26日(含))开始在京备考,非必要不离京,以免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考试。备考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所有考生须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参加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从考前第14天(2月26日(含))开始,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视情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考试当日,所有社会考生与不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且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且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日,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临时留观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依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并随时做好手部卫生。


八、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由考点校进行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大于1米。


十、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十二、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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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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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4天(2月26日前)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1)和《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见附件2);按规定如实填报体温等健康信息、签署承诺书,填写《流调表》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参加多场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及承诺书》和《流调表》。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4天(2月26日前)使用手机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同时,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三、考生须分别于3月9日、10日、11日登陆“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监测”,每天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及港台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3. 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5.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追溯日期内有天津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感染者关联轨迹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重点涉疫地区和追溯时间根据国内疫情变化随时调整(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

7.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橙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8.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参加考试。

9.考生进入考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时,若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不得参加考试。

10.其他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研判,需限制流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所有考生入场时均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

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六、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七、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流调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材料,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


八、考生进入考点后,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点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九、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十、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或“招考资讯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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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防疫要求汇总表


其他省份目前暂未公布,林林会持续关注这些消息,之后会为大家及时更新,小伙伴们请保持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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