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文禁止婚外情?员工出轨遭辞退合理吗?
最近“街头牵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年轻女子高挑漂亮,中年男子与之并肩,十指紧扣。
后边的发展大家都知道了,该男子是某大型国企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而女子并非他的妻子,而是他的下属,于是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查的调查。
本以为是一段跨越年龄的爱情故事,最后演变成了爱情事故。
众所周知,婚外情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极大的伤害,现如今也引起了很多企业的重视,他们认为员工“出轨”可能会间接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健康的企业文化没办法形成,使企业难以长期稳健发展。
1. 企业发红头文件“禁止婚外情”
大概是因为“牵手门”事件的发酵,浙江温州乐清市一企业发布了一则名为“关于禁止婚外情和出轨通知”的红头文件。
文件称:在职已婚员工禁止有“婚外情”、“出轨”“包小三”等不良现象。凡被发现者,均做辞退处理。

该企业表示,通知旨在倡导员工保持家庭和谐,稳定工作,呼吁员工树立正确的婚爱价值观,以创造更高的人生价值为目标。
这一举措也引发了不同的声音和争议。
一方面,支持者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和员工工作积极性。
他们认为,家庭和谐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支持系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神状态。
另一些人则对这一通知表示担忧,并认为它可能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他们认为,婚外情和出轨等行为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企业没有权力干涉员工的私生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是在员工不能劳动或者劳动能力不匹配的情况下,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他们主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强调员工的私生活和工作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界限。
2. 实操干货
员工因私德问题被开除的新闻屡见不鲜,如家暴、出轨、斗殴等。
虽然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行会影响员工本人的社会评价,但道德规范与劳动法规、规章制度终究有别。
劳动法规、规章制度属于明确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而道德规范旨在约束个人行为,即员工私德有亏未必触及法律或违纪红线。
若企业直接引用道德规范去开除员工,容易面临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
但企业不得不考量的是,员工道德品质对其提供劳动质量、工作效率均有密切关联,严重点说,员工言行违反社会公德的,还可能对企业的商业信誉、企业形象、经营管理产生负面影响。
所以建议企业可以将员工道德评价纳入解除劳动合同考量指标。
为避免劳动用工风险,企业以员工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言行进行解雇的,建议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No.1
严格落实制度三性
“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公示告知”是制度生效的要件,企业需要在细化解雇条款依法修订规章制度后,向员工送达。
No.2
正确把控惩处措施企业需要在解雇条款中对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等情形进行适当列举,并匹配阶梯式惩处措施,如情节较轻的可采用诫勉、通报批评等辅助方式,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开除。
No.3
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合理性
以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形象目的制订解雇条款,对于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情形不宜过于宽泛,不得过分干预员工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活动。
No.4
注重解雇程序合法
企业作出解雇决定前应通报工会,并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面送达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