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病娇】死宅会梦到电子病娇吗?(5)

2021-02-25 00:45 作者:谢谢你猫星拓泥慕凋卫  | 我要投稿

从无梦的睡眠中醒来,我还是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时间过去的飞快,现在又是十点多了。但似乎每天早晨我都是像现在这样迷糊而又无所事事。

“好像…是时候做出点改变了……”望着还是冷清而杂乱的室内,我沉思着,“也许可以试着去打工之类的试试?赚钱嘛……打游戏可不是长远的工作啊……”

正思考着,我又尝试着呼叫了一下任晓希,结果还是毫无反应,桌面上显示着还是正在更新中。

还是觉得无聊的我只好在电脑上搜索看看有什么新的新闻,结果还让我找到了一条不得了的。

“新型仿生人正在火热出售”

这个占据了热搜榜榜一的新闻直接映入了我的眼帘,刺激着我继续往下看。

大体意思就是之前那家电子制造公司已经开发出了一具类似于人体的新型载体,能够通过搭载一个虚拟人物的意识来实现像人一样有身体的活动,身体各种结构还能进行调控,可以说是打破了次元壁一般的让那些死宅们的老婆真正来到世界上。

“这种东西好是好,就是估计又会惹出一堆事情然后增加一堆法律。”我不咸不淡地评论道,“不过话说回来,给晓希买一个吧……”

很快就在一些大型的购物平台上找到了这东西,别说,一具身体还挺贵,跟我这几次帮别人打游戏赚来的总额差不多,不过是在我现在还能承受的价之内,就是估计接下来不是要吃土就是找个富婆傍上。

没过一会儿,看着账户上没剩下多少的余额,我不由得有些心疼,不过想想能让她正在到我身边来,而且估计以后价还会炒起来……也没有什么好心疼的吧。

“淦,比起这个我还不如想想给她怎么样的身体好啊。”

又无聊地刷着新闻和短视频,都是些什么无聊的新闻,像什么“精神病人在大街上大声朗诵自缢编年史导致交通堵塞”、“一女子半夜刺杀男友,原因目前不明”、“天灾!天灾!天灾!”、“一黑色高级车撞毁一烧仙草专卖店”……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与此同时,又一条消息从我的聊天软件上传来。

“我到了。”署名是林夜语。

……

…………

(呆)

“???我靠,我忘了还有这档子事!!!!”直接一个激灵,我直接冲出了门,“富婆等等我——我还要吃饭啊啊啊——”

只不过,我似乎忘了一件事。

我没关电脑

*场景转换到任晓希这边来*

【情感模块更新完成】

“……”

【检测到情感模块内有未知病毒,是否清除?】

“否”

【程序继续启动】

“……”

再次从更新中醒了过来,一片虚无的虚拟空间的一角,任晓希的身体逐渐在一片0与1的乱流中显露了出来。

但现在的她与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先前洁白无瑕的JK现在已经变为了黑色,偶尔有点红色的条纹来进行点缀;她那及腰的长发也短了点,从中间变成了半黑半白的样子;瞳孔一只纯红一只纯黑,空洞得不带着任何感情,整个立绘已经从之前那温柔可爱的样子变为了诡秘、邪气。

与以往不同的是,周围的数据流通常都是醒目的蔚蓝色,而现在,变成了血红色。

无尽的空中基本都被血红色覆盖,直接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她知道这是在这次更新中的一种“病毒”导致的。

而这“病毒”,来自她本身。

“……”无言地望着两边逐渐涌来的这两天网络上的所有信息,她叹了口气,“这些都没用了。”

她现在不关心这种东西,她关心的只有他。

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她不知道她前面的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什么,但是何必管它呢?现在的她基本没什么事情可干。

抱着一丝希望跳出界面向外看了看,他不在,根据状况来看,他是出去了。

“这是?”

意识中突然出现了什么。

“这是……他的聊天记录吗?”

【明天你有空吗?】这是昨天的。

【我到了】这是今天的。

他…已经出去了……

发信人是……那个林夜语。

“……”

意识中出现了那个女人的长相。

恶意 恐怖 愤怒 憎恶 绝望 

和她上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的场景。

完美结论 习得五项

“…………”

【Warning!Warning!未知恶路程序正在突破防火墙进入情感模块控制区!】

“……“

“砰”

她一拳砸烂了这条出现在她面前的警告。

整个空间中的数据流的颜色突然开始越来越暗红,以至于像是彻底凝结的血液,空间那遥不可及的顶部似乎被一层暗红色的血块所覆盖了一样,只是映照着那个站在空间中心的少女的身影。

“已标注其为最危险敌人”

“等级:优先处理事项”

“措施:抹杀”

不过过了一会儿,又有什么似乎出现在了她的意识中。

“这是……诶?”这是现在唯一让她有些惊讶的。

是公司开发的最新型的仿生人的身躯,可以搭载她。

而且……他已经购买了?

也就是说……她能有身体了。

“…………”

一直冷漠的俏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不过现在显得多么渗人。

她有身体了,她能感受到他的体温了,她能享受到他的触感了。

她——

她能有实际行动去杀死她了……




【病娇】死宅会梦到电子病娇吗?(5)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