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结婚?
人在适当的年纪不结婚,相信关心他的亲朋好友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关心”,那到底该不该结婚呢?
身边不结婚的人,大概有以下几种:1.难忘——曾经恋爱,难以忘怀,还爱着过去的,或者被伤害而后怕的,不结婚;2.不和——与恋爱对象相处总是性格不和而分离,不结婚;3.独立——经济等条件都很独立,找不到“门当户对”的,不结婚;4.逃避——不想承担婚姻责任,觉得个人比较自由,自我觉得无碍的,不结婚。
上述四种人有少部分是真不想结婚,深挖下去还会发现有各种各样的理由甚至现实的困难,而绝大部分则是真正想结婚的,毕竟男女食色,是人之大欲存焉。
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阿里斯托芬提到神话故事,人以前是四只手脚、两个头两副面孔、两个胸两个肚子的,人的性别除了男女之外,还有阴阳人。这样的人两头手臂也是相当强大,他敢于挑战神灵的权威,于是宙斯看不惯,便用闪电将人劈成了两半。从此,人的本领便被削弱了,人便成为了不完整的存在,性别也只有男女之分了,不完整的一半常常思念着另一半。
从上述神话故事肯定了人的存在,以及人的感性存在,孔子也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可见至少从人的感性上来说,是渴望另一半的。
徐志摩也曾经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唯一灵魂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结婚对象是自己的另一半,是何其幸运。
莎士比亚说过:“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有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没有坟墓,是否人将死无葬身之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