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先验逻辑导言
这一讲我们进入到《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二个层次“先验逻辑”。我们首先讲一下“先验逻辑导言”,它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先验逻辑”这个概念搞清楚。我们在前面一讲讨论了康德的“先验感性论”,它是康德先验哲学的第一个部分,对应于“数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先验感性论提供了建立数学知识的条件,即作为感性直观形式的时间和空间。我们指出这是康德的一个很重要的创见,是他首次把数学和感性知识结合在一起。以往的人们都是把数学和逻辑、推理等理性知识结合到一起。但是在康德看来,感性知识也有它的精密性,而不是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不可靠,它乃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我们知道,近代自然科学开始追求定量化、精确化,康德对经验的、感性的知识的肯定,是有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也是从康德开始,时间和空间进入到了认识论的领域,在他之前,时间和空间只是宇宙学和自然哲学研究的对象,和认识论没有关系。
先验感性论解决了“数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先验逻辑的任务则是要解决两个问题:“自然科学何以可能”和“作为自然倾向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而第四个问题,即“未来的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则是先验方法论要解决的问题。先验逻辑由此也分成两个部分,即先验的分析论和先验的辩证论。先验分析论讲的是真理的逻辑,先验辩证论讲的是幻相的逻辑,即我们如何避免幻相。
先验感性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分别对应人的三种认识能力:感性、知性和理性,它们是康德对人的认识能力三个阶段的划分。人们通常把认识过程分成两个阶段,即感性和理性,而康德则把理性又划分为知性和狭义的理性。当然知性本身也可以称之为理性,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很多地方,理性是包含知性在内的。但严格说来,狭义的理性和知性是不一样的,先验逻辑就是考察这二者,探讨它们的先天的法则。
“先验逻辑”是《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核心部分。《纯粹理性批判》的总问题“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实质上等同于“人的认识何以可能”。因为人的认识都是以先天综合判断作为基础的,追问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就是追问人的认识是如何可能的。有些认识已经是现实的存在了,比如说数学和自然科学,这两门科学没有人怀疑,但康德认为我们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追问这种知识是“何以可能的”,它可能的条件是什么,它的范围、效力何在。先验逻辑首先就是要探讨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然后是形而上学作为一种自然倾向是如何可能的。先验感性论解决了数学何以可能的问题,但是数学归根结底还是要应用于自然科学之中,比如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就是一部物理学的著作,是把数学应用于自然科学的典型。所以,如果只是解决数学何以可能的问题,而不落实到自然科学上,那就还没有到位,这一点正是先验逻辑中先验分析论要讲的。
然而,到底该怎样理解“先验逻辑”这个概念呢?“先验”这个概念我们前面已讲过了,即凡是它出现的地方,都有认识论的意味。逻辑学和认识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并没有分得很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比较模糊的。到斯多亚派那里,认识论和逻辑学就分裂开来了,逻辑被看作一种思维的工具和方法,认识论则是用来研究真理的标准,研究我们的观念和对象是否相符合、如何符合等等。这种分裂的局面一直持续到近代,哲学被分为三大部分,即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其实,在康德之前已经有一种合并的倾向了,莱布尼茨就曾主张逻辑不仅仅是一种思维的工具,而且同时也是宇宙万物的结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用逻辑去认识世界。也就是说莱布尼茨已经有意将逻辑和认识论,甚至和本体论结合起来了。但只是到康德,通过他提出的先验逻辑,认识论和逻辑学才真正结合起来。但这种结合也只是初步的,哲学的三个部分只是在黑格尔那里才完全结合起来,黑格尔的逻辑学同时又是认识论和本体论。康德的先验逻辑的意义就在于它给后来的辩证逻辑开了个头,也可以说它是黑格尔辩证逻辑思想的前身,但它并不是辩证逻辑,它还带有形式化的特征,康德的形式主义在他的先验逻辑里表现得非常明显。
康德本身就是一个逻辑学家,他多年开设形式逻辑的课程,但是在讲形式逻辑课的时候,他把自己先验逻辑的思想也融合进去了。在康德的遗著中,有一本很薄的小册子,叫《逻辑学讲义》,它就是由康德的学生对这门课程所做的笔记整理出来的。康德开设这门课的时候,用的是当时很流行的沃尔夫派的逻辑学教材,那是国王钦定的教材,是每个大学都必须使用的,有点类似于我们现在大学里面的统编教材。康德必须拿这个教材去上课,他一边上,一边批,说这个地方不对,那个地方不行,把自己的看法都融进去了。当然,有的地方他不敢明批,做了一点让步,但他主要是在讲自己的东西。沃尔夫派的逻辑学完全是一套工具化的东西,经过中世纪以及近代逻辑学家的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它变得比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更加的形式化,它是非常机械和呆板的。但是,康德并不是要否认以往的逻辑,那么以往的形式逻辑和他的先验逻辑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下面要考察一下。
一、一般的逻辑
康德认为,他的先验逻辑是一般逻辑的一种,但这种先验逻辑是了不得的,它具有一种颠覆性,给整个逻辑学带来了巨大的改观。但是康德并不是直接就讲述先验逻辑,而是通过先考察以往的逻辑学,而后才将自己的先验逻辑引出来。既然是讲逻辑的,一般逻辑就与感性知识不一样,我们首先要把这一点区分开来。
1.感性和知性的区分
这种区分有好几点:第一,感性是接受性的,知性则是自发的、能动的。接受性和自发性是相对的概念,接受性相当于被动性,自发性则相当于能动性。感性的接受性体现在,只有当感官在时空形式之下接收到自在之物的刺激,我们才能形成感性知识。虽然“接受”还不等于真正的“把握”,但是感性接受下来的东西已经算是一种知识,即感性知识。譬如,我可以说“我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看到什么了”,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算作一种知识。但是严格说来它还不能算真正的知识,因为一般来说,知识,特别是科学知识,都要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而感性的知识没有这种属性,感性知识是接受到的,只具有偶然性。感性能够接受对象,但它不能够思维对象,而知性能够思维对象,能够把对象真正建构成为知识的对象。所以感性和知性的第二个区别就是,感性是偶然的,而知性是必然的。第三,感性为认识提供质料或者说材料,而知性则提供形式。感性接受了很多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只是科学知识的材料,只有知性才能够建立科学知识的形式。第四,感性是直观的,具有直接性,而知性是通过概念进行思维的,所以是间接的。
感性和知性虽然有如上区别,但二者又是不可分的。我们知道,康德试图调和经验派和理性派的哲学,他认为双方都有一些道理,但是也都有各自的片面性,必须把两派结合起来,克服各自的片面性。所以,他认为真正的知识应该是知性的思维与感性的直观相结合的产物,任何一方单独来看都不能构成知识。
另外,我们要提醒大家注意,感性与知性的区分以及通过二者的结合形成知识,都是从逻辑上来讲的,而不是说我们在时间上先有一种感性的材料,然后再用知性的范畴去把握它,把它建构为知识。康德的意思并不是这样的,而是说任何知识里面都有这样一种结构,即它不但有来源于后天的感性经验,还有来源于先天的范畴,这两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少了谁都不能构成知识。如果没有先天范畴的统摄作用,就不可能形成严格的知识。单纯的后天的感性经验只能提供形成知识所需要的内容或者说材料,而不能够提供用来把握这些内容的形式。比如说,经验性的判断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我们上面讲过,经验性的判断和经验判断是不一样的,“经验”的德语词是“Erfahrung”,它是个名词,“经验性的”的德语词是“empirisch”,它来自于拉丁文,是个形容词。经验性的东西是指那些通过后天的经验所接受下来的东西。所以,经验性的判断是完全后天的,而经验判断则同时包含后天的东西和先天的东西。在康德看来,一切知识都是经验知识,因为经验里面已经包含先天的要素了,只有时空和范畴这些先天的东西参与进来才能够构成经验。所以,单纯的经验性判断还不是真正的知识,而仅仅是一种知觉。“我觉得今天很热”并不是知识,它仅仅是我的一种感觉,是完全后天的、经验性的。而“今天是很热”却是知识,因为这里面有联结词“是”,它有客观事实如今天气温是三十几度做基础,所以才会说“是”。
所以,在我们的经验中,并不是说先有一种感性的东西,然后把知性的东西加在上面。尽管在逻辑上可以这么说,但在时间上,它们是同时的,你是在不知不觉间应用范畴的。实际上,我们的表达根本离不开范畴,只是对它日用而不知罢了。譬如,当我们说“这件事情是那件事情的原因”,就运用了因果性的范畴;说“这个东西是什么”的时候,就运用了实体性的范畴;说“这个东西是什么样的”时候,就用了偶性的范畴。哲学家就是要把这些我们日用而不知的范畴提取出来,加以单纯的考察。
直观和知性是构成知识的两种成分,二者实际上是不可分的。康德有一句名言:“思维无内容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方面,知性范畴和原理,如果没有作为其内容的经验直观材料,它们就会是空的;另一方面,感性直观如果失去了概念的统摄,就会是盲目的,两种情况都不能称为知识。所以,只有把思维和内容亦即概念和直观结合起来,我们才能构成知识。哲学家之所以要把二者分开来讨论,是因为他要对摆在你面前的知识进行分析,考察它是由哪些成分构成的,哪些成分在底下,哪些成分在上面。所以,康德才要把先验要素论分成先验感性论和先验逻辑。
2、一般逻辑的划分
康德在正式进入先验逻辑之前,首先对人们所讲的逻辑进行了划分(如下图)。

一般逻辑首先分为两种:普遍逻辑和特种逻辑。普遍逻辑的主要部分就是形式逻辑或者说纯粹的普遍逻辑,这是康德所真正要谈的,但康德也讲了一些其他的逻辑。一般来说逻辑就应该是普遍的,但是也有一种特种的逻辑。康德认为当时流行的很多对逻辑的理解,实际上都是特种逻辑。特种逻辑指的是那种根据某个学科的特点,所制定出来的专属于该学科的工具和方法,它是一种工具论。譬如说,针对自然科学,培根提出了新工具,即归纳法、经验三表法,这种“三表法”就是特种逻辑。还有一种特殊的专门针对形而上学的逻辑,比如说存在论,亚里士多德认为,形而上学必须以一门“作为有的有”或者说“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问作为基础,这门学问可以说是形而上学的特种逻辑。道德学也有自己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特殊方法,所以也有针对道德学的特种逻辑。虽然上面列举的几门学科研究的对象可能是先天的,它们所采用的方法还是一种经验的方法。比如说你要研究形而上学,你就必须掌握一种有关形而上学的入门的办法;研究道德学,也应该有一套相应的入门方法;要研究自然科学,就要向培根学习,先把他的“三表法”掌握。这些针对不同学科的不同方法,都是特种的逻辑,它们是根据对象来设定的。虽然它们在每一门学科内部是普遍的,能够适用于它的每一部分,但它们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普遍的,所以才被叫做特种逻辑。实际上,康德对特种逻辑是不以为然的,只是因为沃尔夫派的教科书上面有这个,他才讲,他只是暂且承认它们也是一种逻辑。实际上在康德看来,真正的逻辑应该是普遍的逻辑、先天的逻辑。
普遍的逻辑又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纯粹的普遍逻辑,就是我们所讲的形式逻辑,它包含概念、判断、三段论推理这样一套东西,它有严格的规范。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形式逻辑就已经非常规范了,后来经过两千年的打磨,变得更加的公式化、形式化了。另一个是应用的普遍逻辑,尽管你也可以把它放到形式逻辑里面去,但是它和形式逻辑的规范是不一样的,形式逻辑是建立我们思维的正面的规范,而应用逻辑则是一些消极的规范,譬如辩证法。康德在谈到辩证法的时候是带有贬义的,只是后来到了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才成了一个褒义词。康德认为辩证法的作用都是消极的,它是为了暴露一些幻相。所以,在读康德哲学时,凡是遇到辩证法的地方,你就要知道这里面是有幻相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知道,辩证法虽然是一种贬义,但并非一无是处,它通过把幻相尽数地暴露出来,就可以使我们避免陷入谬误之中。在传统的形式逻辑里,也是如此。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包含两个主要的部分,一个是分析篇,是正面的讲原理;一个是辨谬篇,是用来分辨谬误、排除谬误的。辨谬篇就属于应用的逻辑。应用的逻辑和纯粹的逻辑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不是要考察正确思维的规范,而是要考察各种谬误的产生的根源。谬误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人们在应用中带入了主观心理的错觉、幻觉,比如说循环论证、偷换概念等,都是由于我们主观的注意力不够,或者分辨力不强这些心理上的缺点或失误导致的。所以严格说来,辨谬篇并不是纯粹逻辑的内容,而属于应用的逻辑,它里面包含有后天经验的成分,即人类心灵的不完善性、易错性等。鉴于人们在应用逻辑规则的时候经常容易犯错误,我们就建立起一套辨谬的法则,以避免犯错误。所以,从广义上来说,普遍的逻辑应该包含两个方面,即正面的纯粹逻辑和反面的应用逻辑。形象一点说,应用逻辑就是“清泻剂”,它着力于把错误的东西清洗掉。“清泻剂”的德文词是“Katharikon”,有人也把它译成“修整术”、“清洁剂”、“润滑剂”。这是由于没有搞清楚它的词源,它是从希腊文“Kathasiese”来的,学过美学的人都知道,它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净化”的意思。“净化”是亚里士多德美学的一个很重要的原理,是说通过悲剧把人心中的负面东西宣泄掉,人的心灵就获得了健康,带有心理学和医学的意味。据此,我们把它翻译成“清泻剂”应该是比较恰当的。
在康德看来,只有普遍的纯粹的逻辑,也即形式逻辑,才是具有彻底的普遍性的先天科学。严格说来,康德是不承认其他的逻辑,特别是所谓的特种逻辑的。因为它们不符合逻辑的本意,逻辑就应该是普遍的和纯粹的。应用的和特种的逻辑顶多只能说是普遍逻辑的一种补充,在外围为它排除一些干扰,避免一些错误,使之完善化,但逻辑本身还是形式逻辑。
那么,形式逻辑在认识中起什么作用呢?它是一种先天的科学,是一切知识的条件,我们要获得知识,就必须运用形式逻辑。但这个先天条件是消极的,就是说符合形式逻辑的不一定对,不符合形式逻辑的肯定错。如果在形式逻辑上错了,在事实上是无论如何都讲不通的,客观的知识是不能违背形式逻辑。但是反过来,如果合乎形式逻辑,是否就是知识呢?不一定。很多人说的头头是道,好像很合乎形式逻辑,但是在事实上却是错的,因为他只是凭逻辑推理,凭借不矛盾律来说话。符合形式逻辑的东西仅仅有可能是知识,但它到底是不是,还要看很多东西。所以说形式逻辑只是知识的消极的、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要小看它,虽然你说的头头是道的东西,未必就是真理,可是反过来说,如果你连形式逻辑都违背了,那肯定不是真理。如果一个命题是不合逻辑的,那就完全不需要考虑了,就可以排除掉了。为什么公安局在搞侦查的时候,经常要采取排除法呢?就是因为在逻辑上不可能的东西,是必定要被排除掉的。虽然排除了之后能不能确证,还是另外一回事,但是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排除,这是个起码的条件。所以,形式逻辑还是很重要的,虽然它独自不足以达到真理,但是它是真理的必要条件,不符合它的东西肯定不是真理。
形式逻辑只是抽象形式的,而且只是分析性的,它所处理的都是分析命题,它没有办法对付综合命题。譬如,有人说那朵花是红的,有人说那朵花是白的,他们两个都不违背形式逻辑,所以单凭形式逻辑是无法对综合判断作出裁决的。但是真正的知识是先天综合知识,或者是以先天综合知识为前提建立起来的知识。所以要建立一门知识单靠形式逻辑是不行的,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要建立一门综合性的逻辑,它可以裁决先天综合判断,这门逻辑就叫先验的逻辑。
先验逻辑是以纯粹理性自身为对象和内容的。它探讨纯粹理性本身作为一种先天知识,具有一种什么样的结构。形式逻辑是没有对象的,它只是一种方法,它可以应用于任何对象之上,但先验逻辑是有对象的,它以认识本身为对象,纯粹理性的先天的认识本身就是它的对象和内容,所以先验的逻辑不是普遍的。形式逻辑的普遍性就体现在它可以适用于任何对象之上,而不管这个对象是假的还是真的。比如说,你想象一座金山,并且说“金山是金的”,这样说是合乎形式逻辑的,我们不管到底有没有金山,这样说都是对的,你不能说“金山不是金的”,因为这是自相矛盾的,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同样,你也可以说“飞马是能飞的”等等。并且,形式逻辑还可以用来玩游戏,譬如说下棋,卒、炮、相、楚河汉界等都是你想象中的东西,但是形式逻辑可以在里面起作用。因为它是不管对象是什么的,所以形式逻辑是普遍的逻辑。先验逻辑是与之不同的,它专门针对人的认识,专门针对真理。认识就是要追求真理,所以先验逻辑是关于真理的逻辑,特别是先验逻辑中的分析论。形式逻辑是关于正确性的逻辑,“正确性”和“真理性”是不一样的。虽然现代的语言分析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把两者等同起来,语言分析哲学认为真命题、真值判断都是从语言上讲的,至于对象是否存在,是不管的,那是属于形而上学的问题,他们把真理性与语言上的真值判断、真值命题等同起来。但是在康德那里二者是有区分的,所以康德要重建形而上学,而现代分析哲学则是要取消或拒斥形而上学。
先验逻辑综合了形式逻辑和特种逻辑二者的长处。虽然康德不太看得起特种逻辑,因为它是后天的,但特种逻辑却有个特长,即它涉及对象,它根据自己的对象来建立逻辑。一方面先验逻辑具有形式逻辑的纯粹性,另一方面它不可以到处乱用,而是专门探讨认识论的东西,是真理的逻辑。因此,它也就具有了特种逻辑的特点,虽然它与对象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它是有关对象的知识的逻辑,它与我们有关对象的认识打交道。你要认识一个对象,你的认识就必须符合先验逻辑的要求。先验逻辑不是后天经验的,所以它和对象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它与你对对象的先天认识活动有关系,所以可以说它和对象有一种间接性的关系,它先天地考察有关对象的先天知识。
二、先验逻辑
1.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区别
我们接着讲先验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首先,形式逻辑不管内容,只讲形式,所以它是普遍的。它能够运用于任何对象身上,而不管这个对象是真的还是假的,是想象出来的还是子虚乌有的,反正只要你有一个对象,你就可以依照形式逻辑进行推理。先验逻辑则与内容有关,我们可以说它是内容的逻辑,虽然它本身也是形式,但是它要考察认识的内容何以可能,所以它就没有那么普遍了,它只能运用于真实的东西身上,而不能随便乱用。你要是把它用在没有经验事实根据的东西身上,比如说用在上帝、灵魂身上,用在妖魔鬼怪身上,那就是误用,但是形式逻辑是可以用在这些东西上面,因为它不管对象,反正只要我的判断没错,那就完成任务了。但是先验逻辑要追求知识,它是关于对象知识的逻辑,是真理的、认知的逻辑,因此它成为了认识论。我们前面讲了,凡是用“先验”这个词的地方,都涉及了认识论的含义,先验逻辑是最典型的代表。前面讲到的先验感性论是关于感性认识的,这里的先验逻辑则涉及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提升到理性认识。所以先验逻辑、先验认识是最直接与真理打交道的。
先验逻辑把逻辑变成了认识论。形式逻辑和认识论、本体论没有什么关系,形式逻辑是形式逻辑,认识论是认识论,本体论是本体论,三者并不相干。在先验逻辑这里,逻辑学就是认识论,同时也是本体论。当然这个本体论有歧义,严格说来在康德那里有两种本体论,一个是现象的本体论,一个是自在之物的本体论,我们通常理解的本体论是后者,我们把自在之物看作本体。本体论(Ontologie)的希腊文原意是存在论,在康德那里,存在有两种,即自在之物和现象。现象的总和就是现象界,也就是我们经验到的大千世界,虽然其背后还有自在之物,但是它们也有个存在的道理,这种存在就是由先验逻辑来讨论的。所以先验逻辑在这个意义上是关于现象的存在论(Ontologie)。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好把“Ontologie”翻译成“本体论”了,因为这样容易引起误解,通常看来自在之物才是“本体”,怎么会有关于现象的“本体论”呢?康德称呼本体的词是“Noumenon”,在拉丁文里面它就是本体的意思。“Ontologie”是不同于“Noumenon”的,“onto”与德语的“Sein”和英语中“being”是同一个意思,即存在。存在可以是现象(Phänomenon),也可以是本体(Noumenon),所以这时候我们最好译作“存在论”。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在康德这里开始具有了合一的倾向,这个倾向直到黑格尔才变成了现实。其实马克思也是讲三合一的,他的辩证法也就是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三统一,我们学马哲的时候可能会讲到这个。
其次,形式逻辑也不管来源,它不管判断的要素是从哪里来的;先验逻辑则是管来源的,它研究对象的知识从何而来,比如说先天范畴,先验逻辑就要追溯到它们的知性来源。形式逻辑当然是知性的,但是它不把知性作为来源来讨论,它本来就是知性。先验逻辑要考虑知性以及知性和感性、知性和经验的关系,因为它是认识论。形式逻辑完全可以说是知性的,至于知性本身,它却不去追溯,它没有知性的自我意识,不去反思知性怎么样,感性怎么样。但是先验逻辑就要研究知识从何而来,它的成分、来源、范围。
再次,形式逻辑只考虑确定性,确定性也可以理解为普遍必然性。形式逻辑是普遍逻辑,放之四海而皆准,任何对象都不能违背形式逻辑,这是形式逻辑的特点。先验逻辑则要考虑真理性。当然,先验逻辑也是逻辑,所以它也要考虑确定性,但是它的确定性被提升到了真理性。提升到真理性的意思就是它要考虑与对象有关的知识,所以它间接地和对象相关,因此它不是那种毫无边界的“普遍的逻辑”。先验逻辑不是普遍逻辑,虽然它有普遍必然性,但是作为逻辑来说,它不像形式逻辑那样普遍。
最后,形式逻辑是一种分析的法规。在理性派哲学家的心目中,所谓的逻辑就是一种分析的、演绎的逻辑,他们一般不考虑归纳逻辑,认为它不能获得确定的知识,尽管你可以用,但那只是一种探索,不能叫做真正的逻辑。亚里士多德也是这样,他最得意的就是他的三段论式,概念、判断和推理这样一套学说,至于归纳类比,他认为它们都是没有确定性、没有普遍必然性的,只能作为形式逻辑的演绎推理的补充。但是演绎推理有一个毛病,就是它不管大前提,你给我一个前提,我就可以推,但是大前提从何而来,最终还是要诉诸归纳。诉诸归纳就是诉诸经验,因为只有通过经验,才能进行归纳,但这样一来它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逻辑了。康德也认为严格意义上的形式逻辑应该是分析的法规,而不是综合的。虽然先验逻辑也有分析,先验分析论从形式上来说需要分析,但是它的分析是专门研究先天综合判断的可能性条件的。所以,先验逻辑真正来说是综合的法规。我们前面讲了综合判断和分析判断的区别,分析判断有普遍必然性,但是它不能扩展我们的知识,而综合判断能够扩展我们的知识,先验逻辑就有这样一种功能。
但是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也有相通之处,它们都是逻辑,都是先天的形式法则,而且都是按照分析论和辩证论来进行划分的。康德的先验逻辑就划分为两个大的部分,他把分析论称之为真理的逻辑,把辩证论称之为幻相的逻辑,这和亚里士多德的分析篇和辨谬篇的区分是一样的,其实康德就是在模仿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的划分。
2.先验逻辑的任务
先验逻辑的任务是确定先天的与对象相关的纯粹知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先天的与对象有关的知识,也就是有关对象的知识里面的先天成分。我们前面讲到,任何一种知识都是经验的知识,但是在任何一种知识里面又都有先天成分,正是这些先天的成分使得经验的知识得以可能。而先验逻辑就是要考察这些先天知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由此才能够回答自然科学里面的先天综合判断是何以可能的问题。
3.先验逻辑的划分
我们前面讲了,先验逻辑的划分是模仿形式逻辑进行的,它有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两部分,对应于亚里士多德的分析篇和辨谬篇。通过加进“先验”概念,康德把亚里士多德的纯粹形式逻辑的划分提升为认识论的划分,也就是说它不光是逻辑,而且同时是认识论,是认识论里面的分析论和辩证论。认识论的分析论,就是分析先天知识本身的结构,我们后面要讲到他的一整套范畴体系。在康德看来,我们的经验知识里面实际上有一套范畴体系在背后起作用,只是我们日用而不知,他就是要把它们提取出来加以分析。先验的辩证论也是这样,我们经常不知不觉地运用这一套范畴去规定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说上帝、灵魂、宇宙整体等等。这些东西都是我们不能经验到的,一旦用范畴去规定它们,就会导致一系列的幻相。如何避免这些幻相,也需要一套逻辑,即幻相的逻辑,或者更精确的说,如何避免幻相的逻辑。先验分析论是关于如何取得真理的,叫真理的逻辑;而先验辩证论则是教我们如何避免幻相,所以叫做幻相的逻辑。
先验分析论又分为概念分析和原理分析,它们相当于形式逻辑里面讲的概念和判断。我们在形式逻辑里面讲到,形式逻辑研究的无非是三个层次的东西,一个是概念,一个是判断,一个是推理。先验分析论主要讲的是概念和判断,概念和判断构成真理,所以它属于真理的逻辑。先验辩证论讨论推理,推理产生幻相,所以先验辩证论被称作幻相的逻辑,具有一种批判性。分析论是建设性的,它研究如果我们要获得科学知识,就必须要采取一套什么样的框架。我们可以把认识比作一张网,先验分析论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张网描述出来。首先是网上纽结,它们指那些被称为范畴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里面也有“范畴篇”,康德的范畴就是从亚里士多德借来的,但是经过了改造。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对范畴的论述太粗糙了,而且混杂不堪,因为他采取经验的方式去获得范畴,而康德的范畴表乃是经过严格的逻辑分析和引导而建立起来的。
如何编织出这样一张网呢?那就要靠原理分析。康德这里说的原理指的是判断原理,它们通过那些纽结把认识之网织成了。原理也就是法,人为自然界立法,到底立了哪些法?我们根据这些范畴可以把它们一条一条地列出来。由此,我们就可以通过这面认识之网去获取真理了,所以分析论才叫做真理的逻辑。
先验辩证论,就是说你把范畴不用在经验的材料之上,而是用到更高的东西上,你就会产生幻相。我们知道形式逻辑的推理是有前提的,但是它不管这个前提的真假,你给我一个前提我就可以推,我只管这个推理过程本身正确就够了,至于这个前提对不对,并不是形式逻辑讨论的问题。但是先验逻辑要关注这个前提,它不像形式逻辑那样碰到什么对象都去推,因为当推理超出经验范围之外,是会产生出幻相的。先验逻辑要管推理是否具有真理性,你光具有正确性还不行。如果你单纯依赖逻辑上的正确性,你就有可能推出像上帝、灵魂和宇宙整体这样一些理念,就会得出上帝是实存的,灵魂是不朽的、同一的,是能够和身体发生作用的,宇宙是有边界的等等这样一些伪命题。在康德看来,这些伪命题是要清除掉的,靠什么清除呢?就要通过先验的辩证论。先验辩证论专门考察在什么情况下,我们运用范畴和原理进行推理时会产生幻相。推理在它的平常运用中是没有问题的,你可以对任何事情进行推理;在先验逻辑中,也可以进行推理,譬如因果性就可以进行推理,通过结果寻求原因。但是一切推理都是有条件的,你当然可以再用推理追溯这个条件,并且追溯条件的条件,然而这种追溯是无止境的。比如原因后面还有原因,如果你这样一直推下去,当你推到一个终极原因的时候,就会出现幻相。推理有这样一个特点,或者说有这样一种本性,即它是趋向于无限的,你要追溯一个事物的原因,你可以无穷地追上去。在形式逻辑里面前提是给定的,是不容你推的,但先验逻辑是关于真理的逻辑,它不能够容许你随便指定给它一个前提,所以它要对前提进行回溯,一直到无限,这样就会产生幻相。为什么会产生幻相呢?因为无限是不能通过经验得到的,所有经验的东西都是有限的,都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中。如果因为某个东西不能确定,你就笼而统之地说它是“无限的”,那就会出现幻相了。所以,推理也是一种综合,你把因果链条连贯起来,从有条件的东西一直推到最后的条件,推到某一个点上,以便把所有的因果链条综合在一起。当然这个点不可能是最终的原因、最后的条件,只是暂时的终点,如果就此罢手的话,你就可以获得某种知识。但是理性总是不满足,在先验逻辑中理性总是要追求真理,追求真理就是要追求绝对真理、最后的真理,否则它的整个因果链条就还是立不起来,有可能整个崩溃。所以它总要预设一个理念放到前面,或者说假设有一个无限的终点在前面,那个终点可以引导我不断地去接近它。这个时候就容易产生幻相,因为那个无限的终点不是在你的推理链条之中的,而是你另外设定的,为的是使这个综合的推理最终达到完成。但是这种综合很可能出现幻相。如果你把那个无限的终点比如说上帝,当作一个终极的原因,然后对它加以描述,就会导致幻相,因为它本身并不在经验之中,因而也不在知识之内,而在知识之外。但是如果你不是把它当成知识,而只是当成知识的引导,这倒是可以允许的。先验辩证论就是要讨论这样一些问题,即推理在什么情况下会出错、会导致幻相、我们该如何避免幻相等等。
先验辩证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理性心理学的。理性心理学中有一些谬误推理,譬如灵魂是一个实体等等。我们没有办法经验到灵魂,如果你推出来灵魂是实体,那就是先验辩证论要考虑的问题了,就要检查你在哪里出错误了。第二部分是关于宇宙整体的。宇宙整体也是经验不到的,我们所经验到的只是具体的万事万物,当你对宇宙整体作出判断的时候,就会产生二律背反,这也是我们后面要讲到的。第三是对上帝存有的证明。康德分析了对上帝存有的各种证明,将它们归为三类,即本体论的证明、宇宙论的证明和目的论证明。由于我们同样也没有对上帝的经验,所以从理论上进行推理是不能推出上帝存在的。
4.先验逻辑的意义
先验逻辑的提出是很了不起的,它为哲学史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在康德之前的哲学家眼中,逻辑就是形式逻辑,是不管内容的,只具有工具性和技术性。由此,理性派的哲学家陷入到了独断主义之中,而经验派哲学家陷入到了一种工具主义之中。经验派哲学家也讲逻辑,比如说培根,他既讲归纳法,也不完全忽视演绎法,但是他仅仅把逻辑当作工具。理性派也把逻辑当成工具,只是到了莱布尼茨才开始有一种不把逻辑当成纯粹工具的倾向,因为他同时也把逻辑看成了世界的结构,但是这种断言是独断的,也就是超经验的。康德的先验逻辑的提出,使逻辑学从工具主义和独断主义的限制中摆脱出来,进入到了认识论、真理论,进入到了对认识的批判、对理性的反思;同时也从以往的形式逻辑的分析的观念,进入到了一种能动的综合的观念。先验逻辑是一种能动的综合的逻辑,它虽然也有“分析论”,但它不完全是分析的,因为它分析出来的东西都是能动的综合的要素。但正因为康德对形式逻辑的模仿,使先验逻辑带有一种主观的形式主义特征,它的主体部分就是分析论,它采取一种分析的方式,而不是像黑格尔那样采取一种辩证综合的演进。所以,先验逻辑可以说是逻辑发展史上的一次不彻底的革命,它一方面把以往的形式逻辑提升到了先验的层次,它是辩证逻辑的前身,但另一方面它只是采取一种外在分析的方式,把本来具有能动性的成分完全被动地一个个分析出来,所以它是一次不彻底的革命。后来经过费希特和黑格尔的发展,特别是后者,它才变成了辩证逻辑。在辩证逻辑那里,范畴就不是你分析出来的了,而是它们自己发展出来的。这种逻辑就与本体论,特别是与历史挂上钩了,因为范畴的演进本身呈现出一个历史的过程,一个生命的过程,这只是后来的发展,康德自己还没有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