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考报考各类要件截止时间
一、部分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底。
二、部分职位要求船员适任证书的,报考者须在面试前取得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三、个别职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个别职位要求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者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五、对于2022年10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10月及以后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其学历和学位证书、船员适任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参加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结果为优异的高校组织的无限航区二副或二管轮对应的全部理论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其他语种(德语、西班牙语)等级证书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应在2022年10月底前取得。
七、使用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的,应在2022年10月底前取得。
八、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限2023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2021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