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怎么样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2023-09-18 16:23 作者:bili_19417528844 | 我要投稿
从事深圳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附以下材料:

1、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以上是汽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常见问题,如果你有不懂的地方,我们将会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