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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杨紫诉张某宇侵害名誉权案胜诉

2020-07-03 19:14 作者:京都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原告杨紫与被告张某宇(微博原昵称“焚寂宫的大懒猫”,后改为“鬰懮懠爨”)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于2020年6月17日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胜诉,现该民事判决已生效。

被告张某宇故意通过微博发布侮辱、诽谤杨紫的言论,侵害了杨紫的名誉权,被判决向原告杨紫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合计55000元。

因涉案微博账号已被封禁,故由我所通过微博公开发布张某宇的书面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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