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本专转本:五年制转本院校政策性录取规则(一)
2022-09-29 14:56 作者:辣条味的小仙女似我呀 | 我要投稿
一、南京晓庄学院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所报专业相关、行业共认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同分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比赛前三名、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附加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附加分10分只加一次),累加后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在报名时提交给我校。
二、金陵科技学院
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获得者按政策可照顾录取。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考试且总分不低于我校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线下5分。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后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
三、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或省级比赛一等奖(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的考生在累计考试总分加十分后参与排序录取。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同分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