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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个体工商户年报有以下这些新变化

2023-03-01 12:03 作者:花姐说会计  | 我要投稿

小伙伴们注意啦!踏入新的一年,2023年年报也正式开始,而年报申报有新的变化啦!这是关于优化个体户的年报的事项,让我们来看看!

个体工商户年报有这些新变化!

为提供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年报制度有了新变化!

1、年报渠道更多元

新增掌上信息化模式,将年报模块嵌入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群众使用率较高的APP


2、报告事项更精简

这些信息无需再报送,如行政机关已掌握的行政许可信息,特种设备情况,网站或网店的类型和名称

3、填报设置更优化

新增一屏展示方式,年报填报信息一目了然,新增提醒功能“提交并公示”,避免漏填和未提交情形发生

4、信用修复更便利

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不再硬性要求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补报,允许自行网上补报,实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用修复“零跑腿”。


5、网上年报更普及

为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部分个体工商户年报困难的现状,将原来习惯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逐步建库,最终实现零录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河北省注册登记并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和税务部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相关信息的“多报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就企业年报中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数据信息(以下简称“资产状况信息”)实施“多报合一”,让数据多跑路,减少企业重复填报,减轻企业负担。

采取“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的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每年年初将税务年报中的资产状况信息共享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信息自动代入相关企业年报的填报环节,企业结合实际予以核对确认或调整修改后,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年报的报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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