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离婚冷静期内买房,我可以分割吗?

据民政部数据,2022年全国离婚率高达43.53%,也就是说,每两对新人结婚里就可能有一对会离婚的。面对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国家在离婚程序中新增规定“离婚冷静期”,让每对夫妻在离婚前有一个缓冲期,避免某些因为气上头而冲动离婚的人。
正是因为很多人小看这短短三十天,而产生了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怨偶再添新“仇”。
某平台上出现这样一条热搜:男子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前妻要求分割。
浙江宁波,刘女士和陈先生由于双方性格的原因导致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协议离婚,已经到婚姻登记处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只要度过了离婚冷静期就可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偏偏就在离婚冷静期期间,陈先生搞了个“大动作”,他购买了一套房屋。刘女士得知此事后,主张离婚要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认为他们现在还未离婚,陈先生购买该房产时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理应有自己的份。据公证员了解实情后,认为陈先生新购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刘女士有权进行分割。
有网友觉得陈先生聪明反被聪明误,企图转移婚内财产,结果吃了不懂法的亏。
离婚冷静期双方还没结束婚姻关系,在这个期间双方的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所以这个期间内像陈先生用共同财产来购置房屋这种大事,应当事先与刘女士商量。离婚后,刘女士同样有权分割该房屋,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因为这种情况仍然适用“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设立的本意就是减少轻率型离婚、冲动离婚。不仅是给自己与配偶的感情进行重新检视的机会,更是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安排、儿女照顾等问题的协议予以考察的期限。所以,离婚冷静期内一定要审慎处理财产!
当然,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财产并不能一概认定为属于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该以视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为准。我建议婚姻里的各位,最好是双方在婚内约定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既能帮助你们捋清婚内的财产有哪些,约定好财产归属于谁,还能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债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别在离婚冷静期内耍小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