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高票通过巴以问题决议,以色列:联合国不再具有合法性
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就巴以问题进行投票,通过了一项由约旦等48个国家提出的决议草案,呼吁在加沙地带实现立即、持久和持续的人道主义休战,保护平民并促进巴以和平进程。
该决议草案获得了120个赞成票、14个反对票和45个弃权票。赞成方包括中国、俄罗斯、法国、印度等多个重要国家,反对方包括美国、以色列、德国、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弃权方包括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一些中立或盟友国家。
该决议草案是联合国对本月7日哈马斯发动袭击以来的巴以冲突的第一次正式回应,也是安理会在四次无果而终的尝试后将问题交由联大审议的结果。
该决议草案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巴以冲突的普遍关切和立场。赞成方认为该决议草案是为了保护巴勒斯坦人民的基本人权和生存权利,促进巴以和平进程。反对方认为该决议草案忽视了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袭击的事实,削弱了以色列自卫权利。
在投票之前,加拿大等35个国家提出了一个修正案,要求明确谴责哈马斯的恐怖袭击,并支持以色列的自卫权。
但这个修正案没有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支持,只有88个赞成票、55个反对票和23个弃权票,因此未能通过。各方就修正案和决议草案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决议草案通过后,以色列驻联合国代表埃尔丹表达不满,直言这是联合国以及全人类的“至暗时刻”,因为他认为决议只字未提哈马斯,就是在为其暴行“保驾护航”,联合国已经“失去合法性”。
他还歪曲决议内容称,根据国际社会的表态,以色列无权进行自卫。但以方会采取必要行动,消除哈马斯的能力,将人质带回家。
埃尔丹的表态,不仅改变不了投票结果以及各国的立场,反而还会令人心生反感。
决议明确表示,谴责一切针对巴以平民的袭击,这就包含了哈马斯对以方平民的袭击。以方执意要单独谴责哈马斯,无非是要将这次冲突的所有责任都归咎到哈马斯身上,为自己后续更大规模的报复行动寻求依据。
决议并未要求以色列不能自卫。事实上,绝大部分国家都认为以方有权自卫,但关键在于,以方的反击早已超出自卫范畴,造成了更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
以当局若真的想消灭哈马斯,将人质带回家,通过暴力手段不仅代价大,而且只会适得其反。在人质问题上,各国都在积极与哈马斯沟通。哈马斯这次偷袭,无非就是要打出自己的统战价值,一定会顾及国际观瞻,所以人质问题是极有可能通过谈判解决的。
至于哈马斯,其创造者可以说就是以色列。如果以方有诚意的回到政治解决进程当中,巴勒斯坦人能够看到独立建国以及生存得到保障的希望,哈马斯自然就没有了立足基础。但以当局越激进,越倾向于使用暴力,将会有更多的巴勒斯坦人成为哈马斯成员。
更重要的是,联合国是二战后最权威的国际组织,围绕联合国构建的体系是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以色列还没有资格否认联合国的合法性。以色列当年建国,都是以联大决议为依据,否认联合国的合法性,就是在否认自身的合法性。
事实上,以当局一直没有下定开展地面行动的政治决心,这表明以当局也意识到城市战的残酷性,对以军没有绝对的信心。这份联大决议,就是以色列当前最好的台阶。现在停火,才是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