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发配千里,为啥官差不怕累不怕路途艰辛,争抢押送差事?

古代社会等级森严,不同阶级地位的人生活水平天差地别,就连囚犯也是如此。古人常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中就将古代刑罚中对士大夫阶级的优待表现了出来,更别提其它等级更高的贵族了。事实上,这也是封建王朝更倾向于人治的体现。
虽说古代社会往往是人治多于法治,但这又不影响古代法律的严苛。从秦朝开始,我国刑罚就有轻罪重罚的倾向,当时还出现了连坐这种破坏社会信任感的判罪方式,这一犯罪方式,逐渐演化为通过血缘判罪的株连。除此之外,古代社会的各式各类刑罚也很多样,根据不同的罪行,往往有髡、黥、劓、笞、杖……等几类基本刑罚。

这些刑法罚看似陌生,其实较为常见,特别是集中的黥刑,它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墨刑或是刺刑,在古代社会,这一刑罚运用广泛。随着社会发展,刺与配联系在一起,成为了一个单独的刑罚,在古代甚至还有女囚被判刺配。而押送女囚犯的官差,往往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路途艰辛,都争抢着押送的差事,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去一探究竟。
刺配制度
刺配制度在很久以前是分开的两种刑罚,其中刺也就是墨刑,其实就是在脸上刻字,并用特殊的墨填充,使之永久的留在脸上。这种刑法对肉体的伤害不大,但在脸上留下惩罚的标记。

对于重礼的古人来说,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被施以此种刑罚的人,往往被整个社会所排斥,生活在没有之间的侮辱之中。但总体来说,刺面这个刑罚适用于罪责较轻的犯人,在古代的刑法中,属于可以接受,较为温和的一种。
而配,自然指的就是发配。在古代,生产力极度落后,医疗水平也非常低下,因此人们即使生活在气候适宜并且没有各种自然灾害的地区也容易染病死亡,更别提边垂苦寒之地了。

当时越远离国都的土地越荒芜、越偏僻,甚至灾害频发、猛兽众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引起的大事,罪人会被判处流放之刑,使犯人背井离乡,生活在苦寒之地,较为出名的就是春秋时期的屈原,他也曾被判处流放之刑,被送到沅、湘一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