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我在春天里老去

出门一趟,阳光甚好,花草明艳,发现北京的春天竟然持续了一个多月,让人想在这个春天就此老去。
我的家乡流行一个说法:武汉的夏天和冬天相爱了,于是把春天和秋天打跑了。
武汉的春秋两季非常短。可能月初还裹着大棉袄,不到月底就换上夏装。记忆里街边的树刚变绿,马上就是浓密的树荫。然后是满减促销的气温活动,温度缓慢爬到二十七八度,一场雨猛降几度,如此几个来回,进入烤肉模式的七八月。
所以我从来没有“春暖花开”的概念。小时候阅读,看作者的环境描写,一连串花名,觉得好厉害,我一个都不认识,也没有相应的形象感知。
三月份的一天,出门上班,阳光和煦。“春天到了”不是大脑判断,而是身体的感知。一夜之间,订阅号都在传递春天的消息,光秃了一整个冬天的绿化带也开始出现生机。每次经过,都会想起歌里那句“此时已莺飞草长爱的人正在路上”。整个人心情都会变好。
等到有机会出门走一走,发现这里的花太多了。紫白相间的诸葛菜、白里透红的海棠、粉色的桃花、大红的碧桃、黄色的棣棠和连翘、紫色的丁香、白色、金色的郁金香,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花。它们或是街道的点缀,或是小区里孩子们的玩伴,或是公园里一片接一片的繁茂,它们出现在生活的角落,像不经意闯入的精灵。












这样的春光里,人的感知力无限扩展。我的房间朝南,有一大片窗户,早上阳光照在东面的墙角,然后向右移动,一边移动一边向上爬。直到半人高,也就走完了这面墙。这样的光景总让我想到“日脚绵长”这一类形容。
“日脚”是土话,就是老人说的“日子”的意思。
爷爷辈的人,生活是干农活、吃饭和过日子。爸爸这代人还有小时候务农的记忆。他们对日照方向、气候变化和自然环境的感知总是很敏锐。大概是和土地有过肌肤之亲的人才会有这种经验。
我的记忆里全是水泥建筑、现代化装潢和快节奏的工作生活。小时候不认识少见的食物,会被妈妈嘲笑,我声称,这是我没有机会见到这些东西,是正常的。现在看,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挤压了我们对自然环境的感知,并把每个人的生活节奏调快了。
你有没有看过一瓣花的褶皱?有没有欣赏过夕阳将落未落时的天光?有没有观察过擦身而过的行人?
不知道是感受力的丧失导致了我们机械、麻木的生活,还是现代化的生活导致了我们感受力消散?
观察放空的瞬间,像脱离此身,遁入另一个世界,又像获得一种缓慢的质感。
如果用一句话形容,我想是,一瞬间的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