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主观题-行政法-0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0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
含义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在对当事人作出不利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行政公开
行政机关有义务公开自己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公众参与
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回避
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遵守法定程序
法律、法规、规章等有特殊程序规定的,应当遵守响应的程序规定
注意事项
程序正当的功能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人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对于程序权利的救济,可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
由于缺乏行政程序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案件,直接援引程序正当原则来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象
意味着法院裁量权的扩大以及法官造法趋势的有所提升
判决方式
一般程序违法
行政诉讼法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轻微程序违法,且对原告权利未产生实质影响,确认违法
没必要撤销
注意
行政行为严重违法
确认无效
“程序”的认定(非全部程序)
应当是违反外部行政程序
应当是违反了“法定”行政程序
应当对当事人权利产生实际影响
诚实守信原则
含义
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消、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若利益衡量需要改变行政行为的,应依法补偿损失
关于信赖利益保护
目的要件
改变须是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的需要
诚实守信原则除了强调政府要诚实,还要求政府说话算数,不得出尔反尔、专横任意,反复无常,需要保护当事人信赖利益
适用要件
需要存在信赖利益
行政机关作出了相对人产生信任的授益行政行为
要有信赖表现
相对人不仅有信赖的意思表示,且因信赖实施了相应的行为
须有信赖利益
相对人因为信赖而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而因为实施了该行为而产生了可评估的利益或者承受了相应的负担
须有正当的信赖
该“正当”意味着信赖的发生出于相对人的善意且无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