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买房,婚后两方还贷,离婚房子该归谁?
2023-03-17 17:00 作者:bili_3493146033916534 | 我要投稿
小王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王发现妻子是扶弟魔,经常往娘家拿钱,决定与其离婚。小红同意离婚,但是要求平分房子。小明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虽然婚后一起还贷款但是不可分小红一半!小红则认为婚后自己也有还贷款就应该有自己一半。对此,你怎么看?

让袁律师来告诉你答案!

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有两种情况:
1、不加对方名字。
婚前贷款买房,即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婚后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在夫妻双方对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反而会把房子判决给婚前购买的一方,获得房子一方向对方做出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婚后还贷以及对应增值的一半。
产权证不加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归一方。离婚时,房子归购房一方,但需要对另外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是婚后还贷以及对应增值的一半。
2、加对方名字
房产加了对方名字,房子就是共同财产。在加名的同时,还可以约定各自的份额,一旦约定了份额,离婚时基本上就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原则上平分,他会考虑各自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

本案中,小王的情况就看他有没有加对方名字了,加了房产就是共同财产。不加房子归购房一方,只要补偿婚后还贷部分即可。加名的情况下,未出资一方可能分割到的房产份额更多,房产不加名,另一方也可以获得补偿,也不存在吃亏的问题。
如果是你,你会加对方名字吗?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