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盾科技:机房防静电活动地板面层一般规定
机房防静电活动地板面层一般规定
1、活动地板面层用于防尘和防静电要求的专业用房的建筑地面工程。采用板基材钢制、铝制、硫酸钙、木基材,表面饰以装饰板和底层用镀锌板经粘结胶合组成的活动地板块,配以横梁、橡胶垫条和可供调节高度的金属支架组装成架空板铺设在水泥类面层(或基层)上。
2、活动地板所有的支座柱和横梁应构成框架一体,并与基层连接牢固;支架抄平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活动地板面层包括标准地板、异形地板和地板附件(即支架和横梁组件)。采用的活动地板块应平整、坚实,面层承载力不得小于7.5Mpa,其系统电阻:A级板为1.0*105—1.0*108Ω;B级板为1.0*105—1.0*1010Ω。
4、活动地板面层的金属支架应支承在现浇水泥混凝土基层(或面层)上,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起灰。
5、活动板块与横梁接触搁置处应达到四角平整、严密。
防静电活动地板门口封边
6、当活动地板不符合模数时,其不足部分在现场根据实际尺寸将板块切割后镶补,并配装相应的可调支撑和横梁。切割边不经处理不得镶补安装,并不得有局部膨胀变形情况。
7、活动地板在门口处制作要求,四周侧边应用耐磨硬质板材封闭或用钢板包裹,胶条封边应符合耐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