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的“乡射礼”是不是“以倭代汉”的分析
引用文献:
《仪礼·乡射礼第五》原文确实有:“三耦皆袒决遂。”(【1】:P136),翻译是“三耦之人都脱去左袖,戴上扳指,套好护臂。”(【1】:P137)。这里没有明确的说是袒胸露乳。视频下引用的依据是“众宾未拾取矢,皆袒决遂,执弓……”(【1】:P146),翻译还是“脱去左袖,戴上扳指,套好护臂 ”。
那么有没有明确说是“袒胸露乳”的呢?这里体现了明显的等级制度。“大夫与士射,袒薰襦”“只需褪去浅红色的短衣,内衣可以不褪”(【1】:P178-179),而“君在,大夫射,则肉袒”“如果有国君在场,则大夫射箭时要袒露左臂”(【1】:P182-183)。另一版本中,也说明“如果射礼上有国君在,大夫射时就要袒露左臂”(【2】:P140)至少说明确实有这一条。
至于礼仪和实用的关系,弓箭不是只能打仗用,它当然可以用作礼器,这时候甚至有“射不主皮”的概念(射礼在于完美合乎礼仪不在于准)。仪式和实用是有区别的:这个在于习礼,而不是在于习射。当然有习射的,但是不在这里,这和习射是两码事。
因此,从礼仪的大体形式来看,似乎和弓道相似,但是并不能简单判定“以倭代汉”。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的《仪礼》在重要性层面足以作为文献支持。
反对“以倭代汉”是现在复兴传统文化的重要工作之一,但是进行时必须要有理有据,质疑没问题,但是要拿出质疑的证据,而不是想当然的“袒胸露乳还周礼呢”,然而周礼真的有必须“肉袒”的情况,如《礼记‧郊特牲》:“君再拜稽首,肉袒亲割,敬之至也。” “君”表示“敬之至”时“肉袒”,说明肉袒是表示尊卑的重要形式之一,尊者穿衣,卑者肉袒,因此道歉也会“肉袒”,如:《史记‧廉颇藺相如列传》:“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藺相如门谢罪。” 如果反对拿不出证据,反而因为想当然将文化拱手让人,那是更大的悲哀。
还有一点是不要强行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待古代的礼节,而是要按照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理解。虽然这个衣服的穿法像弓道,但是形式像不代表本质一样。现在的“礼”中衣服要遮蔽身体,而周礼中“肉袒”确实是一种礼节,因此这里不止是防止袖子干扰,还有一种尊卑等级的概念。
总之,可以确定里面的整体形式还是有文献支撑的。当然,我这里只是给出了文献依据,做一个解释性的分析,而不足以做有力证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文献【1】就是彭林的作品,不过古籍有原文不好作假,且文献【2】也给出相同的解释,因此不太支持判错。建议对礼仪情景进行具体分析,而不是去讨论有没有这个礼。
参考文献:
【1】彭林.仪礼[M].北京:中华书局.2012.6.
【2】杨天宇.仪礼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7
(声明:只是说明形式确实有文献支撑,不能否定整体形式的正确性。值得质疑的是礼仪细节,比如“肉袒”是否合适的被用于表示尊卑。不接受扣帽子,不接受抛开事实不论而大谈大是大非,不接受资历压过事实,不接受阴谋论,只接受有理有据的质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