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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部分》3.46 否定之否定

2023-01-31 09:52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46、否定之否定


  黑格尔首先提出了这个哲学概念,并把它作为概念运动的辩证法规律之一。黑格尔认为,先于客观世界而存在的“绝对观念”是不断发展的,其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肯定之中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发展的过程总是按照正题、反题、合题的“三段式”进行的。否定之否定贯中在黑格尔整个逻辑学里,他的哲学体系就是建筑在否定之否定的基础上。

  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是唯心主义的,但又含有一定的辩证法。他所说的否定之否定,是十分神秘的,完全是唯心的、纯粹理性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和对他的整个辩证法一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扬弃了它的唯心主义的“神秘垃圾”,吸取了它的“合理内核”。马克思谈到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时指出:“纯理性的运动又是怎么回事呢?就是它安置自己,把自己跟自己对置,自相结合,就是它把自己规定为正题、反题、合题,或者就是它自我肯定、自我否定和否定自我否定。”[1]黑格尔的整个概念辩证法就是这样推演出来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并不是按正题、反题、合题这样“三段式”进行的,而是按螺旋式或波浪式发展的。


注: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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