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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绛光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

2021-09-01 10:23 作者:考古快递  | 我要投稿

山西新绛光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

选自《文物季刊》1996年02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新绛县博物馆

光村属泽掌乡,位于新绛县西北约15公里处的吕梁山山前高地与盆地之间,遗址坐落在村北约100米处(图一)。该遗址为50年代文物普查时发现,1959年被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新绛县博物馆对其进行了调查并采集到大量标本,次年四月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又进行了复查。遗址地形北高南低,高差不大,为较宽阔的阶状地形,因长期雨水冲积,形成多条南北向的大冲沟,由冲沟断壁所见文化层堆积最厚者达2.5米,并有众多的灰坑及白灰面、烧土硬面房址和陶窑等,陶片随处可见,十分丰富。遗址除南部因村民取土稍有破坏外,余皆保存良好。遗址南北长约1000、东西宽约500米,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

调查仅限于地面调查,对沟壁断面个别遗迹也进行了铲刮和简单的测量。共采集陶器与石器等标本350件,以陶器为主,陶器标本绝大部分为残片,复原者甚少,据陶器(片)的形制、纹饰等特征,与相邻地区遗址资料对比后进行的初步研究,我们将其分为三大期。由于石器标本的时代特征不明显,难于较准确地放到哪一期,因此,本文将所有石器标本放在一起介绍。

一 第一期遗存

(一)遗迹

发现灰坑七处,房址三处,陶窑两处。灰坑有袋状、不规则形等,底径约1.8—3.5米;房址地面均为烧土硬面,呈青灰色或褐色,硬面系草拌泥,厚3—5厘米,地面长(或宽)2.5—4米;陶窑均遭严重破坏,规模较小,窑箅直径不足70厘米。上述遗迹填土中均发现线纹陶片、彩陶片,器型有重唇尖底瓶、彩陶盆等。

(二) 遗物

陶器残片甚多。器型有盆、钵、瓶、罐、瓮、壶、缸等。陶质可分为泥质和夹砂两类,依采集到的标本看,前者数量要多于后者。泥质陶也可分两种,即质地较细腻、陶土经淘洗的细泥陶和质地稍粗、个别含少量细砂粒未经淘洗的泥质陶,前者多用为彩陶盆、钵,后者多用作瓶、罐等。器表颜色多为红色和褐色,个别有橙黄色和灰褐色。器表装饰凡细泥陶者,多有彩纹装饰,泥质陶者多饰线纹,夹砂陶饰较粗线纹和弦纹。另有少量条状和附加堆纹。饰彩陶器本期数量较多,颇有特色。色彩主要是黑色,另有白色、红色共三种。单独一件器物上装饰的彩纹有以下三种情况:

1.红地黑彩或红地红彩(两种红深浅有别);

2.黑、白二色套彩,以黑色彩作为主体纹样,间套以白色彩作为辅助,部分不套色的空间仍为红地。同时个别的还有在器口或彩纹边框用红彩,即一件彩陶器用黑、白、红三种色彩。

3.白衣黑彩,器物突出部分如此,而器物的下半部仍为器物的本色即红色。彩陶纹饰的主要纹样有勾叶纹、凹边三角、圆点、各种曲线等组成的几何形图案(图二),另有宽带纹、目纹和变形鱼纹等(图三,1、2;图二,8;图四,1)。

钵数量较多,均为细泥陶,依口部特征及大小分三式:

Ⅰ式器形较大,口微敛或直口。X G∶59,圆唇直口,口部饰宽约4.8厘米红色彩带,口径36厘米(图三,1);XG∶61,圆唇微敛口,口部饰宽约4.6厘米黑色宽彩带纹,口径35.5厘米(图三,2);X G∶65,圆唇,直口,饰凹边三角和圆点纹黑彩,制作、着彩均十分精致规范。口径约37厘米(图三,3);X G∶54,方唇,口微敛,饰凹边三角及曲线黑彩,口径37.5厘米(图三,4)。

Ⅱ式器形较小,敛口。X G∶117,圆唇敛口,口部饰垂三角纹,黑彩,口径28厘米(图三,7);X G∶62,尖圆唇,敛口曲腹,泥质红陶,夹心灰褐色,口径26厘米(图三,8);X G∶118,圆唇,敛口,口部饰凸弧纹和垂弧纹黑彩,口径24厘米(图三,9);X G∶60,方圆唇,敛口,口饰窄条带和凹边三角形纹黑彩,彩纹描绘不甚规整,口径约30厘米(图三,11)。Ⅲ式多为敛口,器形小。X G∶55,复原器,圆唇,敛口,下腹微曲,平底,口下器表饰宽带装饰,彩带上、下各有一道黑线条作为边框,内充黑色斜线,间填同样斜线白彩,彩纹均勾勒随意,不够规整。口径16、底径8、高6.4厘米(图三,5);X G∶63,复原器,尖圆唇,近直口,弧腹,平底,口部内、外皆饰窄条黑色彩带。口径15、底径7.5、高5.5厘米(图三,10);X G∶57,尖圆唇,近直口,斜腹微内曲,口部彩纹装饰为先涂一层白色陶衣,之上再饰凹边三角形等纹,彩纹之下仍为红地。口径18厘米(图三,17);X G∶115,圆唇、直口,口部饰宽约3.5厘米白色彩带,下部边框为黑彩,黑、白之彩颜料不大相同,虽皆烧前彩,但白彩颗粒稍粗,不似黑彩细腻。口径17.5厘米(图三,14);XG∶52,圆唇,敛口,口部饰白衣黑彩,彩纹为曲线形纹,彩纹之下仍为红地。口径18厘米(图三,13);X G∶58,尖圆唇,敛口,口部装饰有彩带图案,白衣衬底,其上饰弧边三角及圆点纹黑彩。口径18.4厘米(图三,15)。

除上述三式陶钵外,还有几种形制特殊的钵类器,均细泥红陶。

子母口形钵X G∶64,圆唇,敛口,曲腹,口下彩纹特别,残图为一弧横线,线下有两短竖线,下部有横边框线,黑彩。可能为短管状流,口下饰曲线黑彩(图三,12)。

厚方唇钵 X G∶56,敛口,唇面有凹槽,上腹壁较厚,下腹较薄。口径28厘米(图三,

18);X G∶116,厚方唇,口部外侧有一道深凹槽,器壁很厚,下腹逐步变薄,器形较大(图三,16)。

盆形制较多,着彩者均细泥红陶,无复原器。

卷缘彩盆,依形制不同分二式:

Ⅰ式X G∶67,口径大于腹径。短沿翻卷,圆唇,上腹竖直,下腹斜收,口下彩纹装饰为圆点,两组平行双线及双宽条尾外撇的彩条组成的单元图案,有些象鱼纹的变体,据计算,该器图案为三方连续,缘面亦窄条带彩,均施黑彩。器表除彩纹外,颜色上、下不同,上部为砖红色,下部为淡红色,泾渭分明,陶质上部为红色,下部为灰色,可能同陶窑烧成温度及还原有关。口径37.5厘米(图四,1)。Ⅱ式 X G∶71,口径小于腹径。圆唇,短沿仰卷,上腹外弧,器表饰圆点和大三角等黑彩,缘面亦施窄条带纹。口径35厘米(图四,2)。

A型 钵形口,均敛口,素面磨光X G∶93、90(图五,1、2)。

B型 重唇口,或重环口,器表多饰线纹,也有饰弦纹的,依口部形态不同分三式:Ⅰ式 重唇间有一定距离,下环外突,两环间内壁外凹程度较大。X G∶84,颈部饰弦

卷缘素面盆,依形制不同分二式:

Ⅰ式X G∶112,尖圆唇,缘面圆凸,近口部腹壁外敞,口沿磨光,余素面。口径40厘米(图四,3)。

Ⅱ式 X G∶111,宽卷缘圆唇,近口部器壁较直,泥质陶,口径44.5厘米(图四,4)。折沿彩盆 X G∶70,折沿,圆唇,上腹外鼓,下腹内曲,上腹彩纹装饰为黑、白、红三色套彩或复彩,彩带底边框饰黑彩,上边框用红彩,框内白色作底色,其上饰图案的主要部分用黑彩,彩纹为凹边三角、两半月形等纹,沿面皆饰红彩。口径28厘米(图四,6)。

折沿素面盆X G∶72,折沿,圆方唇,上腹外鼓,口下有一未经钻透的钻孔,素面磨光,泥质陶。口径35厘米(图四,7)。

平缘盆X G∶69,平折沿,尖圆唇,上腹壁微弧,沿面以直边、凹边三角和三道平行线纹黑彩装饰,器之内外均磨光。口径34.5厘米(图四,5)。

叠唇盆X G∶73,敛口,尖圆唇,腹附两条对称的附加堆纹作为扳,只为装饰,并不实用,泥质红陶,夹心褐色。口径31.5厘米(图四,8)。

斜沿盆X G∶200,器形大,器壁厚,斜沿,方圆唇,敛口,沿下饰多道凹弦纹,腹饰线纹,泥质红陶(图四,9)。

尖底瓶,均泥质红陶,分口部与底部。

口部,依形制不同分两种。

A型 钵形口,均敛口 ,素面磨光 XG∶ 93 90(图五,1 2)

B型 重唇口 ,或重环口,器表多饰线纹,也有饰弦纹的,依口部形态不同分三式∶

Ⅰ式 重唇间有一定距离,下环外突,两环间内壁外凹程度较大。XG∶ 84,颈部饰弦纹;X G∶88,颈部饰斜向线纹,内壁有明显的泥条盘筑痕迹(图五,3、4)。

Ⅱ式两环间仍有一定距离,如以颈部内壁为标准,内壁外凹程度已不大(图五,5、6)。

Ⅲ式两环间距离缩小,下环外突不大,颈部内壁近直口,是为已退化的重唇口瓶(图五,7、8)。

瓶底均施线纹,系泥条盘筑,依形制差别分为三式:

Ⅰ式X G∶201,尖底秃平,形体较瘦,器表饰斜向线纹(图五,11)。

Ⅱ式X G∶94,尖底秃平,形体略肥胖,器表饰交错线纹(图五,10)。

Ⅲ式X G∶100,尖底,夹角大于前式,饰横向线纹,器表呈土黄色(图五,9)。

壶 X G∶82,敛口,宽斜缘,短颈,缘面饰圆点纹和漩涡状纹黑彩,细泥红陶,口径3.5厘米(图六,5)。敛口罐 X G∶78,圆唇,侈沿,短颈,广肩,器表白衣黑彩,器残过甚,彩纹不详,泥质红陶。口径23.5厘米(图六,1)。

敞口罐X G∶120,尖圆唇,敞口,器壁较厚,口部饰三道凹弦纹,其下刻划带状网纹,夹砂褐陶。口径41.5厘米(图六,2)。

侈口罐X G∶75,圆唇,侈口,近直腹,器表以黑、红、白三色彩装饰,以白色作底色,再饰曲线条黑敛口,口下饰一周若干小突饰,形若鹰嘴,下饰线纹。口径30厘米(图六,9)。

平口器X G∶202,平直口,器壁厚达3.5厘米,器表无装饰而粗糙,烧成温度很低,泥质褐陶,据残片弧度可知,其形很大(图六,10)。

宽折沿夹砂罐X G∶126,仰折沿,圆唇,鼓腹,器表饰横向线纹,器壁较薄,夹砂褐陶。口径27厘米(图六,3)。

短沿夹砂罐X G∶128,折沿,反叠大方唇,口下腹外鼓,器表饰斜向线纹,夹砂褐陶。口径41.5厘米(图六,7)。

敛口夹砂罐X G∶140,方叠唇,口内侧有细凹槽一周,上腹外鼓,器表上部饰凹弦纹,下饰斜向线纹,夹砂褐陶。口径41.5厘米(图六,8)。

二 第二期遗存

调查中未发现明确属于本期的房址及其它遗迹。主要是陶器(片)标本。

陶器器型有尖底瓶、盆、钵、豆、碗、夹砂罐、缸、瓮等;陶可分作泥质红褐陶、灰陶和夹砂灰陶、灰陶,此外仍存在部分细泥陶;器表纹饰泥质陶多饰篮纹,除素面及素面磨光外,也存在少量线纹,饰绳纹者较少;夹砂陶多饰绳纹,也有饰篮纹的,附加堆纹较多,彩陶极少。仅有个别器物可复原。

尖底瓶 仅口部和底部。瓶口依形制差别分二式:

Ⅰ式 X G∶99,圆唇,唇内侧有凹槽一道,细长颈,喇叭口状,颈下饰窄条附加堆纹以装饰,泥质红陶。口径12厘米(图七,7)。Ⅱ式 X G∶89,斜方唇,口下颈部稍曲斜直,颈饰横篮纹,并有附加堆纹一道,泥质红陶,器表呈土黄色。口径9厘米(图七,1)。

瓶底X G∶91,尖底呈尖圆状,底尖与壁夹角大于90度,内壁以尖底为中心呈放射状折绉,其制法非泥条盘筑;器表饰篮纹,夹细砂灰陶(图七,11);XG∶110,该器无口无底,表饰篮纹,篮纹之上以白彩饰方格纹,白彩系烧后彩,夹细砂灰陶。该器可能为尖底瓶(图七,10)。

钵以其形态分两种:

敛口钵X G∶158,尖唇,敛口,曲腹,器表黑皮磨光,泥质褐陶,制作精致。口径18.5厘米(图七,13)。

直口钵X G∶66,器形小,尖圆唇,斜腹,小平底,素面磨光,泥质灰陶。口径12、底径3.7、高5厘米(图七,14)。

盆依形态分两种:

卷缘盆X G∶203,圆唇,弧腹,器表素面,器内磨光,泥质灰陶。口径40厘米(图七,5)。

平缘盆X G∶102,缘面略凸,口部剖面若钉状,器壁较厚,器表淡青色,素面磨光,泥质灰褐陶。口径26.8厘米(图七,15)。

豆数量较多,均泥质灰陶,素面磨光,

无复原器,分豆盘、豆座两部分。

豆盘圆唇,敛口,折盘,斜腹,盘口磨光,盘内粗糙有刮痕,有的盘内亦磨光。口径20—22厘米(图七,2—4、8)。

豆圈足X G∶164,喇叭口状,柄细高,器表打磨十分光亮,制作精致(图七,9);XG∶167,仅存盘底与圈足部分,细柄,饰有镂孔,盘底圆平(图七,12)。

敛口缸X G∶151,口部加厚,圆唇,口部压印成花边,饰三道凹弦纹,泥质灰陶,口径37厘米(图七,6)。

杯X G∶162,仅下腹及底部。束腹,平底,器壁较厚,器表黑皮磨光,内壁附一层水锈,夹砂褐陶。底径12厘米(图七,16)。

夹砂罐依口部形制分为三式:

Ⅰ式尖唇或尖圆唇,宽沿仰折。X G∶204,颈饰一道较宽的未经压印的附加堆纹,器内壁有指印小坑,颈下腹外弧,器表素面,褐陶。口径16厘米(图八,1);X G∶127,器表饰绳纹,上腹饰一道附加堆纹,灰陶。口径24厘米(图八,2);X G∶137,鼓腹,颈腹饰三道附加堆纹,器表饰斜篮纹,纹饰顺序为先篮纹再堆纹,器表灰褐色,褐陶,含砂粒较大,最大者直径为0.7厘米。口径27.5厘米(图八,3)。

Ⅱ式方唇,折沿,近直腹。X G∶131,腹饰篮纹,褐陶。口径22厘米;X G∶130,方唇拍印成花边,器表饰篮纹,颈腹各饰一道附加堆纹,灰陶。口径17厘米(图八,7、9)。

Ⅲ式X G∶205,短折沿,圆唇,鼓腹,器表饰绳纹,夹砂褐陶,夹心灰色。口径24厘米(图八,8)。

碗仅存腹与底部,据残状,其形为敞口,斜腹,小厚平底,底边刻印花边,器表素面,夹砂褐陶或灰陶(图八,4、5)。

敛口罐X G∶153,方唇,唇口略凹,口下饰蹄状金一对,器表饰线纹,夹砂红陶。口径20厘米(图八,6)。

三 第三期遗存

(一)遗迹

发现灰坑多处,房址两处。灰坑有十分规整的袋状坑及锅底状和不规则状的共三类,前者底径长达3米;房址地面为白灰硬面,白灰层厚约0.8—1厘米,并有方形灶坑,烧烤成青灰色,白灰面长(或宽)约3.1米。灰坑与房址中出有属于本期的、鼎、夹砂罐等陶器残片。

(二)遗物

陶器是本期遗物中的主要部分。器形有壶(小口罐)、盆、豆、杯、罐、碗、鼎、、夹砂罐等。陶系主要有两类,即泥质灰陶和夹砂灰陶。器表装饰,泥质系除素面外主要有篮纹,另有刺点纹与附加堆纹;夹砂系主要是绳纹、附加堆纹,个别有篮纹。

壶也可称小口罐,高领,多泥质灰陶,无复原器,依口部形态分两式:

Ⅰ式XG∶163,长颈,口外卷呈喇叭状,颈下饰一道附加堆纹,堆纹上戳印有刺点纹,灰褐陶。口径16.5厘米(图九,1)。

Ⅱ式圆唇,斜直领,广肩,X G∶206,颈下部饰一道附加堆纹,泥质褐陶。口径12.5厘米;X G∶170,领部有刮痕,肩饰篮纹。口径12厘米(图九,2、3)。X G∶105,仅存肩及腹部。折肩,斜腹,折肩下戳印一周刺点纹,腹加一对桥形耳,饰稀疏篮纹(图九,9)。

盆泥质灰陶,依形制不同分两式:

Ⅰ式 X G∶207,口腹径相若。折沿,圆唇,鼓腹,器表饰篮纹。口径22厘米(图九,6)。

Ⅱ式X G∶157,口径大于腹径。折沿圆唇,沿敦厚,腹微弧,素面磨光。口径22厘米(图九,5)。

敞口碗 器形较小,泥质灰陶,多素面,尖圆唇,斜腹,平底。X G∶169,底周缘外突,口径13.8、底径8.4、高4.8厘米;X G∶155,器壁较厚,器表饰不清晰篮纹,泥条盘筑。口径15.2、底径10、高8厘米(图九,7、10)。罐 X G∶104,尖圆唇,直口,口下腹壁外张,饰一周戳印刺点纹,素面磨光,口径18厘米(图九,4)。

直口钵X G∶101,方唇,折腹,器表磨光,泥质褐陶。口径23.5厘米(图九,8)。

敞口钵 X G∶114,圆唇,敞口,折腹,泥质灰陶。口径31.5厘米(图九,11)。

豆X G∶160,圆唇,浅盘,细空柄,斜盘壁内起脊,盘内及柄部磨光,泥质黑皮褐陶,口径22厘米(图十,6)。

杯X G∶152,仅存下腹及底部。曲腹,平底,器壁较厚,磨光黑皮陶,内壁附一层水锈,泥质灰陶。底径12厘米(图十,7)。

宽沿盆X G∶138,宽折沿,方唇压印成花边口,腹微弧,器表饰篮纹及附加堆纹,夹砂灰陶。口径37.5厘米(图十,9)。

夹砂罐X G∶136,仰卷沿圆方唇,唇部加厚,并压印有坑点状绳纹,颈下饰两道附加堆纹,器表饰绳纹,夹砂褐陶。口径27.5厘米(图十,4)。

另一件夹砂罐底,器形较小,仅存腹及底部,近直腹,平底略凹,有耳,饰竖向绳纹,夹砂灰陶,底径6.5厘米(图十,5)。

直口缸X G∶135,厚方唇,平口,口饰三道附加堆纹,饰篮纹,泥质灰陶。口径35厘米(图十,3)

两件,均釜形,夹细砂灰陶或褐陶,素面磨光。X G∶150,小方唇,唇内侧下凹,斜直领外撇,圆折腹,腹径明显大于口径。口径20厘米;X G∶149,尖唇,斜直高领,腹圆折,口、腹径折近,袋足间有一段距离,内壁遗有一层水锈。口径16厘米(图十,1、2)。

鼎 标本全部为鼎足,依形制分四式。Ⅰ式 XG∶144,据残器,可知为平底器。足外形为长条形,横截面为方形,器表饰绳纹,夹砂灰陶(图十,8)。

Ⅱ式 X G∶142,足面上宽下窄,略若舌状,横截面扁平,素面,夹砂褐陶(图十,11)。

Ⅲ式 X G∶145,依残器知其为平底器。足面上宽下窄,竖向附一条经压印的附加堆纹作为装饰,横截面略呈三角形,夹砂灰陶(图十,12)。

Ⅳ式X G∶141,足面上略宽于下,泥胎时用手捏起三道脊,如果去掉起脊的因素,横截面为椭圆形,夹砂褐陶(图十,10)。

四 石器及陶器小件标本

(一)石器

共采集到标本48件,器型种类有铲、斧、盘状器、锤、大型铲状器等,制作方法有磨制、琢制、打制兼琢制和打制四种。

石铲数量较多,复原者少。依形制大致分为六式。

Ⅰ式复原一件。X G∶25,刃宽大于顶部,两侧圆转无折棱,扁薄体,通体磨光,刃部有因使用形成的疤痕。长26、刃宽10厘米。X G∶32,残长18.9厘米(图十一,1、6)。

Ⅱ式X G∶21,上部残损,依残状应略为长方形,扁薄体,两边一侧圆转,另一侧有圆折棱,弧锋,体磨光。刃宽8.8厘米;X G∶10,残长18.6厘米(图十一,3、5)。

Ⅲ式X G∶20,部分残损,利用自然石板片制成,两侧与刃部磨制,两面均为自然面未经加工,刃部较锋利;X G∶22,残破后又打制成型长18.5厘米。(图十一,2、4)。

Ⅳ式X G∶9,下部一角残损,体略呈圆角长方形,扁薄体,除刃部磨出刃较锋利外,使之平整(图十二,3)。

铲形器这类石器形体较大,数量较多,多为打制兼琢制,制作均不精细,其用途可能用作砍伐。依形分三式。

Ⅰ式X G∶32,上部残,刃宽小于上部,扁体,两面琢,两侧及刃部均为交互打击出刃,残高15、刃宽11、厚1.7厘米(图十二,1);X G∶16,残甚,两面为原面,厚3.6厘米(图十二,8)。

Ⅱ式X G∶27,据残状,其形为圆角长方形或方形,扁体,刃与侧边稍作打制,面琢制,刃部较钝,有砍砸痕迹,厚3.6厘米(图十二,5)。

Ⅲ式X G∶26,依残状,其刃部应为舌形,扁体,弧锋,一面为打制,另一面为琢制。厚3厘米(图十二,4)。XG∶30,残损过甚,残状为犁形,一面琢制、一面为原面,扁薄体。厚2.4厘米(图十二,7)。

石斧,依形分四式:

Ⅰ式X G∶5,上部一角略残,长条形,正面与侧面均中部宽 ,两端窄 ,两侧下部有棱 角 ,余为圆折 ,刃为磨制 ,余均 琢制。长 24、刃宽 4. 5厘米 (图 十三 , 5)。

Ⅱ 式 XG∶ 8,上部宽略小于下部 ,中部 较厚 ,刃磨光 ,余琢制 ,弧锋较钝 ,有使用痕 迹 ,两侧圆弧 ,横截面呈椭圆形。 长 15. 6、刃 宽 7厘米 (图十三 , 8)。

Ⅲ 式 XG∶ 7,刃部一角残损 ,刃宽略大 于上部 ,体琢制 ,刃磨光 ,两侧四棱为圆折 ,横截面为圆角长方形 ,弧锋 ,刃有使用留下的磨 石沟痕。 长 12厘米 (图十三 , 6)。

Ⅳ式 XG∶ 6,长条形 ,体小 ,通体磨光 , 有打制痕 ,两面刃 ,斜锋 ,横截面略呈椭圆形 , 因体太小 ,用途可能非斧。 长 9. 5、宽 2厘米 (图十三 , 1)。

盘状器 XG∶ 19,利用片状石料打制成 型 ,周边打制 ,两面均琢制 ,圆形扁平体。直径 10、厚 1. 5厘米;另一件 X G∶ 17,周边打制 , 两面为原面 ,直径 11、厚 2. 5厘米。

石楔 XG∶ 2,体较小 ,上窄下宽 ,四边 均打制 ,两面琢制 ,扁体。 长 10. 2、刃宽 7厘 米 (图十三 , 3)。

石锤 XG∶ 1,上窄下宽 ,体不规整 ,顶 部秃圆 ,锤面尖圆 ,磨制粗糙。 长 13. 3、宽 5.4厘米(图十三,2)。

磨石X G∶33,系红砂岩石料,颗粒较粗,该器有四个面均为磨面,其中两个磨面较大,且被磨出凹面。长11厘米(图十三,4)。

研磨器 X G∶3,系细砂岩石料,磨面为半圆形,十分光平,正面磨制,背面粗糙略经磨修,器身多沾有红色颜料痕,有可能当时颜料也是研磨的对象。长4.3、宽66厘米(图十三,7)。

(二)小件陶、玉石器

采集到的数量很少,唯刀和环两种。

陶刀两件。X G∶39,利用黑皮磨光泥质灰陶片制成,略呈长方形,两侧打制成缺口,刃部及两侧均为打制,抓握部位打磨光滑。长10.3、宽5.6厘米(图十四,1);X G∶208,基本特征同前标本,唯上部未打磨,四角略呈圆角。长8.7、宽4.8厘米(图十四,2)。

陶环两件,均残。XG∶43,系泥质灰陶,截面外边呈尖状,内边略呈半圆形,中部较厚。直径约7.4厘米(图十四,3);X G∶45,系泥质黑皮陶,其形略同前标本,打磨光亮,直径6.5厘米(图十四,5)。玉石环 一件。X G∶42,乳白色,半透明,截面略呈长三角形(图十四,4)。

五 小 结

光村遗址虽仅限于调查,但其遗存之丰富,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首先,该遗址面积广大,遗迹遗物众多,有获得更多信息的可能;其次,由遗存时间上看,跨度较大,涵盖仰韶时代早期到龙山时代早期,几无缺环。此外,各期遗存也具有一定特点。

(一)时代

由于这次工作属地面调查性质,大量的标本间无任何地层和共存关系,所以在介绍材料时只是粗略的分为三大期。而通过器物类型和相关遗址资料的比较,该遗址至少可以分为六段:

尖底瓶口A型(X G∶93、90)(图五,1、2)与北橄遗址第二期①同类器相同,包括变形鱼纹彩盆XG∶67(图四,1)可作为第1段;

尖底瓶口BⅠ式(X G∶84、88)(图五,3、4)、宽带纹彩陶钵X G∶59、61(图三,1、2)、宽折沿夹砂罐XG∶126(图六,3)为代表的器物与北橄遗址第三期同类器相同或接近,可作为第2段;

尖底瓶口BⅢ式X G∶85、87(图五,7、8)其重唇已近退化,包括众多黑、白、红三彩或黑、白二色套彩以及白衣彩陶器等代表的器物作为第3段;

尖底瓶口X G∶89、99(图七,1、7)、碗或为器盖XG∶113、209(图八,4、5)、敛口钵X G∶158(图七,13)、豆XG∶161、164(图七,8、9)等为代表的器物与西王村仰韶晚期②部分陶器相似,可作为第4段;

尖底瓶底X G∶91、110(图七,11、10)与西王村遗址“龙山文化”③及天马——曲村遗址仰韶文化第二期第2段④同类器相同或相近,作为第5段;

釜形、鼎、夹砂罐等器物明显是该遗址最晚的遗存,作为第6段。

以上六段中前五段均在仰韶时代范围内,后一段为龙山时代早期。其第1段的年代相当于半坡文化晚期即“史家类型”时期⑤;第2段相当于庙底沟文化偏早阶段,略早于庙底沟遗址第一期⑥;第3段相当于庙底沟文化偏晚阶段,略晚于庙底沟遗址第一期;第4段相当于半坡晚期或半坡遗址第四期⑦;第5段相当于西王村三期⑧;第6段相当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

(二)性质与特点

第1段中的钵口或杯口尖底瓶,一般来讲,它应属以关中为中心的半坡文化,至少是半坡文化的因素。在山西地区,根据以往的考古调查,临汾盆地以北的晋中及吕梁山地未发现那种极具半坡文化特征的杯口尖底瓶及鱼纹彩陶器,既使是临汾盆地也见之不多⑨。

第3段遗存含有大量的黑、白、红三彩和黑、白两色套彩及白衣黑彩陶器,颇具特色。在以往发表的资料中,有一些白衣黑彩器,但两色套彩和三色彩器着实少见。若同庙底沟遗址第一期即“典型庙底沟文化”相比,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可能年代略晚于后者,二是光村遗址本身固有的特点。但无论怎样,它仍属于庙底沟文化范畴。

第2、4、5、6段,依其特征当分属于庙底沟文化、半坡四期文化、西王村三期文化和庙

底沟二期文化。

光村遗址大量的石器工具中,有约三分之二是打制或打制兼琢制品,这类石器形状已基本成型,按需要和要求它们是直接就可以使用,还是半成品需进一步加工磨制尚难于判定。但就数量看,具有一定特点。

执笔:海金乐 蔺永茂

绘图:畅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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