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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干货分享!均执行至2027年底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3-08-11 15:11 作者:优捷禾兑AA  | 我要投稿

税收问题千千万,《优捷税》帮您找答案

一、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202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喜爱规模那树人使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使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缴纳增值税。

二、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三、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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