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流程
2021-11-25 18:15 作者:清关OG-Vivian | 我要投稿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6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现将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冷冻水果所需资料及进口流程:
资料
国外〈以下均可提供模板〉:
1、 原产地证
2、 健康证书、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书〔三者选一)
3.动植检证批文
4、 出具装箱单、invoice、合同、提单(船公司)
国内:
1、 客户有进出口权:我司负责整理,客户负责盖章即可
2、 客户无进出口权,我司单位,国内资料均不用客户提供
流程:
1、确认果园以及包装厂信息
2、进行产品中文标签审核
3、发货时:准备报关资料(产地证,植检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检测报告)发货
4、到港后报关报检
5、产品检验及海关颁发的检验检疫证书——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