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与协议书少了近20平,开发公司:把公共通道围进去?

俞先生两年前购买了一套位于
福州连江县日兴商业大楼的房子,
当时合同里说他房屋的
套内面积为44.06平方米,
可实际到手才二十多平方米。
而开发公司却告诉他,
等消防验收之后,
可以把旁边的通道围起来。
俞先生说,两年前和开发公司福建日兴置业有限公司交定金的时候,双方签订的并非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一份所谓的员工入股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最后一页附带着户型规划图。
在交付尾款的时候,
俞先生还需要和开发公司签订一份
《员工及其家属使用权份额认购合同书》,
认购书里约定,
俞先生房子的套内建筑面积是44.06平方米。
俞先生认为这与他实际拿到手的面积不符,
所以最终没有签署。
因为现在国家规定消防通道都不能占用了,如果我占用了消防通道,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今天我要求开发商退房给我们。
记者随后拨打了开发公司福建日兴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但是无人接听。于是记者联系上了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
日兴商业大楼是属于自建的商业楼,当时的协议等于说业主们是以入股的形式,来投资建设这栋房子。
当时规划的图纸跟后期分割给他们的图纸有一些出入,后期会帮他分割完再还给他。设计上也是作为通道,很多商业楼内部都会做调整。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确实有些业主不同意围通道,
他也有跟公司老板进行过反映。
如果大家的意见没办法做这样的调整,比如说后期会影响消防各方面的,可能老板就会重新考虑了,但是没有明确的答复。
大楼规划为公司办公楼 不可出售
福州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日兴商业大厦的施工规划图。
记者看到,大楼的楼层规划是办公场所,而不是住宅楼。俞先生所购买的08单元处在楼层的右边位置,规划图上显示的是卫生间。
俞先生说,房子原本规划是卫生间这件事,他是第一次知道。
那么,
俞先生退房的诉求
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记者就此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作为业主的所有权人,是没有权利将这个房子分割出售。如果是分割出售的话,实际上是行使了类似开发商的行为,这个肯定是不合法的。
蔡律师认为,
虽然双方并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但实际上双方的目的都是通过
买卖将办公场所作为住宅使用,
房屋买卖的行为依旧成立。
目前,
俞先生已经决定通过
法律途径和开发公司解除合同。
帮帮团在这里也要提醒大伙儿,
购买房子之前要弄清楚
开发商是否有房屋预售许可证,
并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协议,
遇到其他形式的购房方式,
大家务必咨询专业人士后再谨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