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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组]长夜慢慢地走

2023-03-26 16:20 作者:黎落晨星-King-Gold  | 我要投稿

[自由组]长夜慢慢地走


几年前我去美国的时候买了一把伞。这把伞看上去很精致,颇有贵族风范,我用仅有的钱买下它,当然也含着一份对美的热爱。这是金钱无法衡量。只可惜在匆忙的行程中我将它遗失了,否则我还能将当时的心境再回味一遍。

提起这把伞是因为我找到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在美国拍的,拍摄它时我并不在意,随手按下快门居然也异常清晰,我将它挂在墙上,单纯只是为了填补墙壁的空缺。接着我出门去了。我把我拍摄的照片投给杂志社,他们汇给我稿费。

他们不会知道我的相貌。我用了一个假名,在此之前我有很多假名,杂志社与我的合同上已经写明了会同意我小小的任性。偶尔我会找到那些杂志,和相册里的那些对应上。我很少拍下我自己,曾经我去照镜子时还会端详自己日渐年轻的脸,现在也失了兴趣。

今天我该过自己的二十五岁生日。我订了蛋糕,送蛋糕的人还没有来。这时天色已经渐渐阴沉了下来。我站在门口,风很大,简直让我站不住。意料之中,下雨了,我打算关上门。直到现在今天还与往常的任何一天都相同。我退回屋里,突然听见了叫喊声,隐隐约约,由远及近:“等等!你——您是波诺弗瓦先生吗!您的蛋糕!”

我打开门看,一个人从街道的另一头向这跑来,他看上去急坏了。我很想让他别着急,老化的声带却做不到大声喊叫。他快到门口时滑了一跤,不等我上前扶他又站了起来,他走到我面前,神情沮丧:“很抱歉这么晚才送到——我还把它压坏了。请不要投诉我……

“我不会投诉你的,孩子。进来休息一下吧。”

他又高兴起来,所有十九岁孩子的情绪变化都这样快。他们上一秒还在哭泣,下一秒就能笑出声来。法律规定他们是大人,但其实他们还只是孩子呢。

他道了谢,走进了我的房子。接着我听见了他的惊呼:“这是自由女神像吗!”

“是的……这是我去美国拍的。”

“你去过美国?!!”

孩子总喜欢大喊大叫。曾经我也想大喊大叫,可这副身体太老;现在也失去了这样的兴趣。我冲他点了点头,打开蛋糕盒,给他切了一块。他顾不上道谢,接着急切地问:“美国是什么样的?”

说实话,美国并没有给我带来太深的印象,但我还是竭力从脑海里翻出了几个词:“我去了美国的纽约,那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到了晚上也灯火通明……它年轻又漂亮,像时尚杂志上的女郎。”

我还说了一些,和旅游手册上的没什么区别。但是他听得很认真,最后他笑了起来:“这和我爸爸说的一样!”

他说他的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法国人。父亲经常给他说些美国的事情,但他从来没有去过美国。我坐在他的面前听,他已经把我当成了朋友。孩子的友谊总是那么容易获得。我又给他切了一块蛋糕,这时他问我:“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吧?”

我说:“也许是吧。”

他问:“你多大岁数啦?”

我抚摩着自己的脸,哑然失笑。他不解地看着我,我摇了摇头,很快他就把这个问题抛在脑后。雨已经停了,他又想起什么,匆匆忙忙地站起来:“我还得回店里打工,店里的伙计又要念叨了——再见!啊,对了!我叫阿尔弗雷德·F·琼斯!”

他摆出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造型,又像来时那样急切地出去了。


如果按照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计算,我只有二十五岁;如果从外貌来看,我最少也得有五十岁。我刚刚出生时没有啼哭,取而代之的是母亲的尖叫。然后我被放在一张床上,没有布包裹身躯,那股凉飕飕的感觉,我直到现在还记得。我的一岁礼物是一根拐杖。我柱着它,第一次呼吸到房子外面的空气。然后我咳嗽了几声,差点被送进医院。

母亲把十字架放在我的额头上,说我是被诅咒的人。她不愿意称我为孩子。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父亲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周游世界。

于是我离开家,但依然在法国,我知道他们并不喜欢我;一开始我依靠父亲给的那笔钱生活,杂志社与我签了合同之后我就没再收过他的钱。我喜爱巴黎的浪漫,但也迫切希望见到新的事物,一段时间后终于也决定像父亲一开始说的那样周游世界。十九岁,我以收集素材为由离开法国,坐上了去美国的船。我苍老的身体迸发出十九岁的热情,使船长吓了一跳。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而我也拥有年轻的心。我站在车流中,以五十六岁的身体迎接这份生气。我在纽约呆了五年,离开时感到这副身体也变得年轻。

期间我认识了很多人,也多亏了这张阅历丰富的面孔,我结交到了几个艺术家和文人,其中有一个女性诗人,她写的诗总让人捉摸不透,但无论如何都能感受到那份朦胧的美。我们常常一起看歌剧,有时也一起吃晚饭。一次我和她一起喝红酒,正宗的法国红酒,她有些醉意了,对我说:“你有一双十九岁的眼睛。”

我问:“为什么是十九岁?”

她回答:“十九岁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刻,可它太短啦……

我的心脏永不停止跳动,但这一刻尤为快。她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她干枯的发被月色浸润了,让她如同女神一般美好。她看着我,亲吻了我的嘴唇,但仅此一刻。

我说:“女士,我……

她摁住我的嘴唇,阻止我再说下去。

第二天她离开了美国,我在杂志上找到了她发表的诗,不长,但我只记住了其中的两句:“月光此刻逆流,长夜慢慢地走。”

不久我也离开了美国。我去了英国和奥地利,顺便又回到法国看了看,然后碰见了阿尔弗雷德。

阿尔弗雷德是个真正的十九岁青年,既有孩子的精力与热情,又有成人的体魄与力量。我以为他不会再来了,谁知道几天以后我又看到了他。他精神饱满,一反那天狼狈的样子,他对我说:“弗朗西斯,你想出门兜风吗?”

他买了一辆二手车,显然是想来炫耀一下。我顺着他的意思夸奖了他,他骄傲地抬头,像被抚摸的金毛狗。他帮我打开车门,我坐上副驾驶座,回头看见了凌乱的后座。那里显然没法坐人。阿尔弗雷德有点生疏地启动发动机。发动机转了两声,连带着整辆车一起抖动起来。

他说:“打开窗吧,汽油味太重啦。”

我们驶上街道,阿尔弗雷德想开得快一些,车只想歇火。我们在道路上漫无目的地开,风终于吹散了车里的汽油味。他和我说话的语气与和同龄人说话的语气已经没什么差别了:“喂,弗朗西斯,你看上去一点都不像老人——你不唠叨,身上也没有要腐烂的味道。”

我说:“是吗?”

我问:“你怎么不带你的同学朋友出来兜风呢?”

他皱了皱眉头,说:“这样就像老人了。”

于是我笑了,他也跟着笑了,一直笑到我们不得不去找加油站。加油站的员工看见这俩车,惊呼它肯定和我一样老。我依然不作回答。

从那以后每周五他都会来,我们总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开,间或发现了感兴趣的地方,他就随时随地停下。他开车的技术也日渐熟练,两个月以后,他已经可以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架在窗户上了。从某一天开始他开始叼着棒棒糖开车,我帮他买了一盒放在车上。我不问他的事情,他也不问我的。我和他说一些我在美国的见闻,偶尔哼些歌剧,最后往往因为嗓音沙哑作罢;他也说一些让他烦心的事情。他的同学,他的老师,学业。他往往一笔带过,然后惊讶地指着什么大叫:“看!那是什么!”

他总这样大惊小怪。他的情感太过充沛了。有一次他告诉我下个周五是他的生日,回去以后我找出了所有我在美国拍的照片,把它们装在一个信封里。那天我把它送给了阿尔弗雷德,他看上去激动极了。他简直有点不知所措了。我也感到高兴。说起来,其实我比他大不了多少。他语序混乱地吐出了些字眼,最后说:“我简直要爱你了……

我看着他,笑着摇摇头。

几天以后我走了。我想再去其他地方看看,在我离开一个地方时我从不与人道别,也许我还会到这儿来,也许永远不会。临走时我给阿尔弗雷德留下一封告别信。也许他会难过一阵,但很快他就会有新的朋友,十九岁,他能遇见的人太多。我不打算把自己束缚在任何地方,我也没法与他解释我为什么日渐年轻,现在离开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我走了,不留遗憾。

我依然变得越来越年轻。杂志社给我的报酬也多了不少,我可以去任何一个地方的高档餐厅小小奢侈一次。我的嗓子总算能让我唱些什么了。有一次我在剧场外跟着音乐唱,剧院老板惊诧地看着我,说:“只可惜您小时候没有往这条路上走的打算……

我摆出一副遗憾的样子,心里却想,现在才该开始唱呢。

我又去了美国,这次不只是去纽约。离开前我又一次拍摄了自由女神像。不为什么,只是想留作纪念。

我打算回法国给自己过个四十岁生日。这时候我看上去差不多只有三十几岁了。我的半辈子很充实,也留下了很多回忆。我有情人,男人或女人,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女诗人和阿尔弗雷德。女诗人也许已经作古,阿尔弗雷德应该已经长大了。奇怪的是,他们在我的记忆总是异常清晰,比任何一个情人都要鲜活。

我订了一个蛋糕,打算上门去取。我到店门口时天已经黑了,等到我走进店里的时候,我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我。他睁大眼睛。

“弗朗西斯!”

阿尔弗雷德的声音很大,我愣在原地,看清了他依然是十九岁的眼睛。

他又一次进了我的房门。他向我道歉,说我长得太像他的一个朋友。

他说:“他年轻的时候一定是这样的。”

我让他坐下,给他切了一块蛋糕。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也这么干,那时候他看上去太过狼狈,与现在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他没怎么推辞,我说:“和我讲讲你的那个朋友吧。”

他皱起了眉,我以为他不愿意说,却听见他说:“那要说的太多啦……你有喝的吗?”

“有法国的红酒。”我不无得意。可他显然没有在意,只说:“那就来点吧。”

他喝了一口。很显然他喝啤酒的时候也这样喝。

接着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一笔带过。

“我那时候……和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啦。我觉得那太酷了,现在知道他们只是一群无聊的混帐。”阿尔弗雷德看着我,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三十几岁的人。

“但是那时候我认识了弗朗西斯。他告诉我美国是什么样的。一开始我还不觉得有什么,那时候我们撬了一辆无主的车,他们嫌那辆车太破了。我不管,我想有一辆车。我开着他去找了弗朗西斯,想让他多说点美国的事情……我的老爹和妈妈早就死啦。”

我的心突然收缩了一下,我看见他,他在月光里,突然回到了十九岁。

“他就像我的老爹一样……也像妈妈,他是个法国人。每个星期只有星期五我不在鬼混,我把自己收拾干净去找弗朗西斯。我怕他知道我和什么人呆在一起,我还戒了烟,怕他知道我抽烟。”

他又喝了一口酒,但酒杯已经空了。我看着他,月亮流进酒杯,也一并混入刚倒的酒。

“接着有一天,他不在了……我想他一定是知道了我是什么样的人,不愿意再和我呆在一块儿了……

不,不是这样。我想说,但时间封住了我的嘴巴。

“再后来我不抽烟了,逐渐和那群家伙断了关系……那些家伙砸了我的车,可我救回了弗朗西斯的糖。”

而我已经忘情地抱住了他。我说:“你是个好孩子……

他却哽咽着笑了:“嘿,伙计,我们可差不多大呢。”

我知道了阿尔弗雷德现在的工作,他已经成了一家公司的员工,同时也是一个业余摄影师。有时候他来找我,我为了他延长了自己的假期。他依然和过去一样活跃,似乎依然只有十九岁。他的十九岁如此漫长。我和他说了,同时不忘告诉他:“十九岁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候。”

他听了之后露出了一个笑容,好像觉得新奇一样:“为什么?”

可我没有回答,有一瞬间,我又回到了那个晚上。

我的心脏在跳动。

扑通。扑通。

我看着那双十九岁的眼睛,在月光中模糊起来。

接着我吻了他。


我不愿意称阿尔弗雷德为情人。不,他绝不只是情人。我们有很多种交流方式,性只是可有可无的一种。他似乎并不喜欢喝酒。比起酒,较为廉价的可乐反而更好。我不只一次说他没有品味,但也会为他在冰箱备上几瓶。我告诉他我也叫弗朗西斯,他拊掌大笑。

我问他:“你去过美国吗?”

他说:“去过了——我在那工作了一段时间,好像没有弗朗西斯和老爹说的那么好……可是那还是很棒,那是全世界最好的地方!”

我有点好笑。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接着他露出一个微笑,依然和十九岁时一样。

有时候我和他一起看歌剧,他总是在高潮来临之前就已经昏昏欲睡,最后总是浪费一张票的钱。我在中途叫醒他,他就要嘟嘟囔囔:“你回去唱给我听。你唱得比他们好。”

我说:“他们可是职业的。”

但是他又睡着了。我只能摇头叹气,帮他擦去额上的汗滴。

他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也很少给我送礼物。一开始他只送些玫瑰,学些笨拙的情话。直到我气恼地告诉他,感受不到浪漫的人才会认为浪漫只是玫瑰和情话。他思考了很久,最后送了我一把伞。

这把伞看上去很有贵族风范。我思考了很久,才想起我曾经买过这样一把伞。

我想,这把伞里总有些金钱无法衡量的东西。


有一天晚上,他说:“弗朗西斯,你看上去越来越年轻了。”

这不是什么情话。他从不说情话。

我说:“这是因为我和你呆在一起。”

我想:好吧,该走了。

他浑然不知,盯着天花板,突然说:“我想我爱你。”

我说:“我想我也是。”

于是第二天我又一次离开了。我为他留下了一封告别信和自由女神像的照片。我仔细地解释了我“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不得不离开这里”。一切从来不是他的错。我坐了当晚的航班,以免碰见他。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回过法国。

我没再找过情人。


我五十六岁时又去了一次美国,这时我看上去只有十九岁了。我在后台给歌剧演员们拍照时跟着唱了几句,剧院老板问我“有没有走这条路的打算”。我说,生命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老板哑然失笑:“你只有十九岁。”

我说:“十九岁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候。”

老板说:“这话得等到你五十岁的时候再说。”

我笑而不答。

我在杂志上翻找自己的照片时发现了阿尔弗雷德,他始终用着自己的真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拨打了后面留的电话,居然接通了。

我说:“喂?请问是阿尔弗雷德吗?”

对面传来的却是一个老人的声音:“是的。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说:“请问您在哪里?我可以见你一面吗?”

他说自己在美国,明天打算去看看自由女神像。我们约定了在自由女神像前见面。只可惜在约定的日子,我坐的车误了点,等我到达那里时已经是晚上了。我站在那里。我曾经在这里拍过两次照,但不会再有第三次了。

我想,我不会再见到阿尔弗雷德了。

我想到他,他永远十九岁的眼睛。

扑通。扑通。

月光此刻逆流,长夜慢慢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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