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祺鑫】予你玫瑰色宝石
/私设 ooc
/宝石失明症设定
/请勿上升真人
我病了,病的很严重。
医生说我得了一种很罕见的病,医学界称之为“宝石失明症”,我需要得到所爱之人的吻以此来保住我的眼睛,也就是说,我离失明还剩最后两个礼拜的时间。
我的眼睛逐渐变成红色,玫瑰一样的颜色,很美。
我天天对着镜子观察它,边看边想我以后还能看到这么好看的颜色了吗?不能了吧,我爱上了一个我不该爱的人。
他叫阿祺,是个花店老板,他家花店的花都很好看,人长得也好看,老是因为这副长相招来不少烂桃花,他老婆是个醋包,总是不定时的来查岗,还会顺手带一杯花茶给他,玫瑰味的,这是阿祺最爱的花,据说他追他老婆的时候就一直在送玫瑰,倒也是个专一的人。
我是偶然间路过这家花店的,被一束玫瑰吸引进去,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阿祺,我记得很清楚,他当时在修剪花枝,光洒在那双漂亮的手上,洒在周围的花上,阿祺就被光和鲜花包围,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唯独一颗心脏在疯狂跳动。
再回过神来时,阿祺正站在我的面前,用手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我的脸一瞬间红透了,结结巴巴的解释来这儿的目的,我想要那束玫瑰花。
阿祺摇了摇头说,不好意思,那束花是他准备送给他太太的三周年礼物,无论如何都不能卖,我听后竟感受到了一阵很强烈的失落感,他已经成家了吗?
自打那天起,我时常会去花店逛逛,和阿祺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知道这份感情不应该存在,也知道他很爱他的太太,但人都是有欲望的,我只想要陪在他的身边,这就够了。
阿祺的老婆长得很漂亮,是玫瑰样的美人,难怪阿祺会这么喜欢她,我也很喜欢她,温柔漂亮的人谁会不喜欢?那句“天造地设”正是形容这对佳偶的,听阿祺说,他俩是在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相知相识相爱好像是命中注定一般,毕业不久就步入了婚姻殿堂。
阿祺父母走得早,留下了一大笔钱和几套房给他,阿祺想了想,既然不缺钱,还不如干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于是就开了家花店,他老婆自然也很支持。
而我呢?我只是一个在世俗里倍受煎熬的,平凡到几乎不存在的人,这样的我却爱上了一个如神明般的人,爱到如痴如醉。
医生说,我只需与我所爱之人接吻十秒以上方可压制住病情,无论他爱或不爱我。
那天晚上我想给阿祺说很多话,在微信上不停的输入,可最后却尽数删除。
“阿祺,我得病了。”
“你能亲亲我吗?”
“我好爱你阿祺。”
“阿祺,不要忘了我。”
我把手机关机,没了这双眼,我所剩下的这些时间已毫无意义,我辞去了工作,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决定去阿祺说他一直想去的地方逛逛。
那是片很纯净的海,阿祺说,黄昏下这片海域会变得无比温柔,这份温柔会洗涤生命里所有的不幸。
我看到了,我被黄昏笼罩着,柔和的光线让孤寂更甚,脸颊被海风吹凉,我伸手摸了摸,却触碰到我埋藏于心里悲伤,不知不觉间,我竟已泪流满面。
带上墨镜,我回到了我居住的小酒馆,这里的人很少,老板正放着抒情的歌曲擦杯子,我走过去要了杯酒,老板问我为什么要带墨镜,我没回答,老板也没多问,哼着陶喆的歌上下打量我,我本来没打算搭理他,可他却一把摘下我的墨镜,我来不及闭眼就被他看到了,那双玫瑰色的宝石。
我气愤的夺过墨镜,他却淡然的说,不用戴了,他知道宝石失明症,他的爱人就得了这种病,我小心翼翼的问他爱人现在的情况,老板说他现在很好,成天忙着搞说唱,一犯病就奔回来和他做,我的脸红了红,开始和他聊天,我边聊边想,要是我和阿祺能像他们一样就好了。
他的男朋友回来了,进屋就不停嚷嚷着阿轩阿轩,我笑着问,阿轩?阿轩点了点头。
阿轩的男朋友叫阿文,阿文看到我时愣了一下,我知道是因为我这双眼,四目相对,我是玫瑰红,他是海水蓝。
看来阿轩真的很喜欢这片海。
我看阿文这么着急,估计是犯病了,于是便借着出去吃晚饭的名义给他们腾出空间。
出了门,我又是孤身一人,沿着沙滩散步,涨潮了便将鞋脱了抓在手里,刚走几步就感到脚底一阵刺痛,抬起脚一看,血淋淋的一道口子,好疼。
我忍着疼痛,一瘸一拐的走向沙滩旁的椅子,可还没等靠近,眼睛便开始剧烈疼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我做了个梦,梦里有我和阿祺,阿祺对我说,不要太难过阿程,以后要好好的。然后便化作天使,消失在这片他最爱的海。
阿祺别走!我大喊着醒来,却发现我正躺在酒馆包间的床上,看来是阿轩他们把我捡回来了,我看了眼镜子,捡了也是白捡,我时间不多了。
我走到吧台前想要杯酒,阿轩没好气的递了杯热牛奶来,也是,刚醒来就喝酒属实是嫌命长,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阿轩看我这样,不忍的叹了口气,他问我,为什么不去找那个人,不管怎么样,就算他不爱我,帮个忙应该不成问题吧。
我沉默了很久,听着周围人来去匆匆的脚步声,蜜月里的情侣缠缠绵绵,醉酒老汉失意落魄的叹息,和门外阿文与他兄弟激情的rap,人的一生怎能如此多样复杂?
我只想要阿祺平安。
阿轩听后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大概是因为同情,或者是因为侥幸,他和阿文的结局还是很好的,两情相悦,我就当他们是平行世界里的我们吧,或许平行世界里的我们正是这样,没有遗憾,没有死亡。
日子就这样混到最后几天,我的眼睛,不,这已经不是眼睛了,这颗毫无光泽的玫瑰色宝石已基本成型,一切事物透过这颗宝石都会变得混沌模糊,我快看不见了,我的生命也在燃烧。
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到这片大海前坐着了,每次来看到的景象都会不同,这里一天比一天模糊不清,我努力的感受那份温暖的夕阳 ,可黑暗来临带给我的恐惧碾碎了一切希望。阿祺,我好想你。
我最后一次将手机开机,寥寥无几的几条消息,只有阿祺,他每天都在问我在哪儿,为什么关机这么久,我将消息划到最早的一条。
我有宝宝了阿程,你嫂子怀孕了。
我看着这条消息,心里既难过又为他感到开心,我发了一句,恭喜你,但我要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可能以后都无法和你联系,所以,再见了阿祺。
天完全黑了,我脱下鞋,一步步迈入大海。突然一阵消息提示音将我拉回,是阿祺吗?我还是想看看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会是什么。
我打开手机,不是阿祺,是阿轩。
醒醒吧,阿祺已经死了。
这句话在我的脑中炸开,头痛欲裂,一段段记忆涌现,将这个世界全盘推翻。
我和阿祺从大学就开始恋爱,阿祺总喜欢送我玫瑰花,他说玫瑰是爱情之花,集爱与美于一身,是美神的化身,也溶进了爱神的血液,如此浪漫的花,配得上他的阿程。
毕业后,我们不仅要为找工作烦恼,还要准备向父母坦白恋情,我还好,从小就孤身一人在姑姑家长大,但阿祺不一样,他是个很优秀的人,包括家世。阿祺的父亲对他极为严格,是典型的严父慈母的家庭,也导致他在这个应该热血莽撞的年纪里过分成熟。
正当我们为这些事情头疼不已时,一场意外猝不及防的发生了,阿祺的父母出了车祸,车被撞到湖里,无人生还。
阿祺听到这个消息后浑身颤抖,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他,脸上毫无血色,眼睛却布满血丝,他抖得很厉害,就连呼出的气都在颤抖,我心疼的抱住了他的脑袋,一遍遍抚摸着柔软的发丝,一声轻微的呜咽闷闷传出,哭吧,阿祺。
我放下找工作的事,没日没夜的陪伴阿祺,这时的阿祺卸下了全身铠甲,脆弱不堪。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为他做饭,一双手突然伸出圈住了我,我回头看了一眼,阿祺正一脸笑意的看着我,那是他这些天来第一次露出笑容,刚想说些什么,他吻住了我,锅里的汤开了,但没人在意,水流了出来,那是阿祺故意的。
他就像突然想开了一样,将那身坚硬的盔甲丢弃,用父母留下的遗产开了家花店,我也顺利找到一份待遇还不错的工作,每天下班都带着花茶去找阿祺,然后一起回家。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公司给我们员工放了个小长假,阿祺决定带着我出去玩,就去他一直想去的海边,那几天我们玩的很开心,还结识了一位酒馆老板阿轩和他的男朋友阿文,我很喜欢他们,阿祺也是。
一晃就到了最后一天,我们四人决定好好吃一顿告别,有说有笑的来到当地一家很有名的老餐馆落座,却发现有个流浪汉一般的老头在窗外盯着我看,我觉得有点害怕就和阿祺说了一声,阿祺以为他是想要钱,就从钱包里拿了点钱出去递给他。
我本来没怎么在意,拿着菜单仔细琢磨,却听阿轩大喊一声阿祺哥,我连忙转过头去,下一秒的场景几乎让我昏倒,一把刀子深深插入阿祺的身体里,鲜红的血像玫瑰一样绽放,我奔过去接住阿祺,阿文一拳将那流浪汉打倒在地,阿轩颤抖着叫救护车,来不及了,阿祺嘴角流出鲜血,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如此恨这个颜色,我恨玫瑰,也恨我自己。
我大喊救命,谁来救救阿祺,他快不行了,我哭到几乎窒息,阿祺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不要太难过阿程,以后要好好的。我擦干他嘴角的血,不要走阿祺,不要走。
伴着剧烈的头疼,我与阿祺一起没了动静。
再醒来时,我听见医生对阿轩说,好好照顾他的情绪,这些天他的精神会变得不正常,记忆也会错乱,不能受刺激,等过一阵子再向他坦白吧,阿轩应了一声。
他进来后发现我醒了,连忙把医生叫了进来,没过多久,我出院了,我去阿祺的花店逛了逛,在橱窗边发现了一束被精心装饰的玫瑰花,一朵玫瑰上别着张小卡片。
上面写着,阿程,遇见你是我这一生中唯一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曾怀疑过自己存在的价值,是父母用来炫耀的儿子,还是别人眼中十全十美,赢在起跑线的优等生?直到你来了我才明白,我这一生是用来爱你的。
我爱你,阿程。
我握着卡片,眼泪止不住的流下,玫瑰深深刻进眼眶,那一刻,我的记忆开始扭曲,我希望阿祺不曾认识我,他会幸福,会无灾无祸的度过一生,我只需要在他身旁默默的守护他,这就够了。
脚被海水泡得冰凉,我用手机看了看我的眼睛,除了从乌黑的眼里冒出的泪,其他什么都不剩,我释然的笑了,在微信上打下一行字发给阿轩。
我要去另一个世界,陪阿祺活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