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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11.34 符号论

2023-08-02 09:23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34、符号论


  又名象形文字论,是一种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的谬论。它认为人的感觉、表象不是客观实在的反映,而是一些与客观实在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记号、符号或象形文字。符号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十九世纪德国自然科学家赫尔霍姆茨。他说:“我曾把感觉叫做外部现象的符号,并且我否认感觉和它们所代表的物之间有任何相似之处”。俄国的普列哈诺夫也认为:“我们的感觉是把现实世界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的特种象形文字”。符号论把反映同被反映的东西完全割裂开来,主张人的感觉、思想不能认识客观事物,从而陷入不可知论。同时它把感觉和表象看成是人们随着制造的符号,这就否定了它们的物质内容和客观基础,实质上是唯心论。

  和符号论完全相反,唯物主义反映论以客观世界为前提,把感觉、表象和意识看作是客观实在的反映、映象、模写,看作是对客观实在的符合。列宁之处:“模写一定要而且必然是以‘被模写’的东西的客观实在性为前提的。‘记号’、符合、象形文字是一些带有完全不必要的不可知论成分的概念[i]


注:

[i] 《列宁选集》第2卷,第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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