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网信办等8部门通报网络直播专项整治进展:研究规范主播带货资格

2020-08-04 15:55 作者:南方都市报  | 我要投稿

8月4日,南都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通报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展,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着力推动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引导用户理性打赏,规范主播带货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网信办负责人在工作部署会上表示,专项整治开展2个月来,各部门依法处置158款违法违规直播平台,挂牌督办38起涉直播重点案件,督促平台清理有害账号及信息,封禁一批违法违规网络主播,明确直播打赏作为平台和主播履行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规范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行业生态得以明显改善。

但直播行业诸多痼疾顽症并未彻底消除。高额充值打赏冲击主流价值观,“网课”直播间推送低俗内容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违规直播带货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色情低俗和网络赌博诈骗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一直是网络直播行业饱受诟病的根源所在,必须彻底加以解决。

国家网信办负责人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管建并举,强化部门协同,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平台主体责任。要强化备案准入管理。全面排查清理未持有准入资质或未履行ICP备案,以及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直播平台。要强化内容治理。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内容,净化“网课”直播生态,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要强化依法治理。全链条打击网络直播违法犯罪行为,挂牌督办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查办一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违法案件,审理审结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扎实推进规范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网信办明确表示,要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明确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将内容供给导向、打赏金额标准、主播带货资格与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紧密关联,建构激励高质量信息内容供给的直播账号信用评价体系,让正能量、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主导网络空间,努力形成人民群众满意、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可以看到,近期各部门对直播带货的有了更多的规范要求。据了解,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络直播营销的平台经营者、商品经营者、网络主播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广告、广告代言人等营销行为都作出了明确规范。当中提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为商品经营者提供直播服务,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根据其具体行为,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网信办等8部门通报网络直播专项整治进展:研究规范主播带货资格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