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4人撒泼放刁耍无赖,扰乱单位秩序被处罚
洛南4人撒泼放刁耍无赖,扰乱单位秩序被处罚
近日,洛南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案件,3名违法行为人被拘留处罚,1名违法行为人被罚款处罚。
经查明,2021年7月16日,三要镇永坪村45岁的李某阳,以与自己没有直接经济纠纷的古城镇某企业讨债为借口,雇用三要镇永坪村55岁的何某和同年岁的李某夫妇,3人自带生活用品吃住在企业,民警出警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要求离开,3人不听劝阻,继续白天在企业灶上吃饭,晚上在企业办公场所睡觉,持续4天,后被派出所传唤调查方才离开。
7月22日,该李再次邀约同村37岁男子梁某来到企业,堵在办公室门口,拒不离开,严重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经古城派出所调查,洛南县公安局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及第23条第2款之规定,对李某阳行政拘留12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对何某、李某夫妇各行政拘留7日,对梁某罚款20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阳、李某已被投送商州区拘留所执行拘留,姜某罚款已缴纳,何某外出暂未执行拘留。
民警提醒:经济纠纷要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第三人不要以讨债为由,与和自己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个人进行所谓的交涉、跟踪、扰乱、破坏、威逼、耍泼等,蛮横刁野,违法行事,只能面临法律的惩处!